"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個案件都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斗,而律師就是當事人最堅實的后盾。龔蘭蘭律師,四川弘旺律師事務所的專職執業律師,畢業于西南石油大學法學院,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有著法院實習經歷與一線訴訟實戰經驗。她在刑事辯護與復雜民商事爭議解決領域有著卓著聲譽,尤其擅長從復雜案情中找到關鍵突破口。下面,我們來看看她辦理的一起境外詐騙案。
迷霧重重:境外詐騙指控疑云
2025年2月,當事人張某(化名)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后變更為取保候審,案件偵查終結后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偵查機關認定,張某在2023年7月為他人提供路費、安排出境,并將其送至境外某詐騙公司參與詐騙活動,涉案人員在窩點工作數月并獲取報酬,認為張某構成詐騙罪共犯。然而,這看似清晰的指控背后,卻隱藏著諸多疑點。
抽絲剝繭:辯護律師直擊證據漏洞
龔蘭蘭律師接受委托后,全程擔任張某審查起訴階段的辯護人。她迅速展開閱卷、會見、證據分析與法律論證工作。經過深入研究,她發現本案的核心爭議焦點在于,在案證據能否證實張某具有詐騙共同犯罪故意,且實施了組織、運送他人至境外詐騙窩點并參與詐騙的客觀行為。
在辯護過程中,龔律師指出證據鏈存在根本性斷裂。全案缺乏能夠直接、穩定證實張某明知詐騙、主動組織、安排入職、參與分贓的客觀證據,像通訊記錄、行程安排憑證、資金往來、窩點關聯書證、同案穩定指認等關鍵材料均缺失,指控事實多為推斷性結論。而且,案件歷經檢察機關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偵查機關補查重報后,仍未填補證據缺口,無法形成完整、閉合的刑事證明體系,不能排除合理懷疑。
撥云見日:證據不足獲不起訴決定
檢察機關經全面審查,采納了龔蘭蘭律師的辯護意見。他們認定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張某實施了組織他人赴境外詐騙的行為,不符合起訴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四款之規定,對張某作出證據不足不起訴決定,扣押物品由公安機關依法發還,張某無罪結案、無犯罪記錄。
經驗之談:刑辯律師的堅守與智慧
龔蘭蘭律師從這起案件中也總結了寶貴的辦案心得。她認為堅守證據裁判底線,是刑辯的立身之本。涉境外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往往關聯復雜、傳言較多,律師更應回歸案卷與證據,不被輿論或初步定性裹挾,逐項核對犯罪構成要件,守住疑罪從無的法治原則。審查起訴階段是不起訴的關鍵窗口期,要充分利用會見、閱卷、提交書面意見、與檢察官溝通等法定權利,在兩次退補環節持續強化證據不足的辯護邏輯,推動檢察機關依法審慎把關,實現案件在訴前分流、無罪終結。同時,專業、理性、克制的辯護更易被采納,不情緒化抗辯,而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聚焦證據缺口、證明標準、程序規范,協助檢察機關準確認定案件,既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也促進司法公正。
在這起案件中,龔蘭蘭律師憑借專業的法律知識、嚴謹的辦案態度和敏銳的洞察力,成功為張某洗清冤屈,讓正義得以彰顯。她用實際行動詮釋了律師的價值,那就是運用法律技藝,在每一個案件中守護公平,詮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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