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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知名公益博主B太發視頻稱,花18萬為山區女孩阿吉一家建房,完成后發現他們的困境并不是事實,相關話題登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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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介紹,阿吉和三個小女孩每天擠在一張1.2米寬的小床上睡覺,已經六七年之久。不僅如此,她們住的房子也年久失修、雜亂不堪,房子漏雨、窗戶漏風,沒有廁所。阿吉的家里除了她,再無其他勞動力。B太決定花錢幫阿吉改造她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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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太稱,他曾多次向女孩確認女孩家庭困難的情況是否真實,女孩均稱“是真實的”,當地村干部也確認女孩家庭困難屬實,事后發現女孩所述情況與真實情況不符。
視頻中,房屋改造完成后,阿吉承認她此前騙了B太。一份房屋改造花費清單顯示,此次房屋改造共計花費181236.94元。
阿吉家的家庭情況到底如何?據正在新聞報道,4月15日,布拖縣民政局工作人員回應,目前多部門正聯合調查相關情況,后續會對外公布結果。阿吉一家的確是低保戶,民政局可作證。
另據上游新聞報道,15日下午,布拖縣公安局工作人員回應稱,公安機關已經介入此事,相關部門還在調查中。
虛構事實以獲得財物是否構成犯罪?
律師解讀
上海理振律師事務所李振武律師表示,在本事件中,阿吉一家虛構“獨立撫養三個妹妹”“父親無勞動能力”“弟弟去世”“僅有破屋”等關鍵信息,使博主“superB太”對其家庭真實經濟狀況和幫扶緊迫性產生了根本性錯誤認識,并基于此錯誤認識做出了贈與(出資建房)的決定。這很可能構成了法律上的欺詐,或至少導致了重大誤解。
因此,博主作為贈與人,在知曉受贈人存在欺詐行為后,理論上可以就此部分對應的贈與,主張撤銷該贈與合同。 撤銷后,受贈人取得財產的法律依據喪失,可能需承擔返還財產或折價補償的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在此事件中,博主是主動、自愿地進行幫扶,阿吉一家起初是“陳述困境”,而非“主動設局索取”。司法實踐中,對于利用他人同情心,但財物系由他人主動贈與的情形,通常難以認定受贈人具有刑法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詐騙故意,更多被認定為道德瑕疵或民事欺詐。但若受助人主動編造并傳播虛假信息,公開索要捐贈,數額較大的,則可能觸碰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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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來源:南國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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