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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樓市“新七條”出臺一個多月,住房交易明顯升溫。上周六,二手房網簽量1632套創下5年單日新高。
是不是官方虛增數據?故意把車位算進去了?夫妻更名被鎖死,會增加交易成本?你一定也聽過這些聲音。
真的是這樣嗎?官方say no!
這些啊,其實是部分平臺賬號對3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不動產登記技術規定》的誤讀。
簡單來說,這次不動產的調整,屬于登記領域的技術性優化,不影響普通市民的日常交易。
上海市確權登記局說,新規是上海的不動產登記技術規定第四次調整。此前一版于2021年3月1日施行,有效期為5年,此次修訂屬于正常到期更新,以銜接現行國家政策和社會變化。
施行一個多月來,市場比較平穩,并不存在所謂“增加交易成本”等異常情況。
之所以,讓人們產生誤解。可能有兩個原因,第一,時間上的接近,讓不少人將兩者關聯。因為2月25日,上海出臺樓市“新七條”,3月1日,不動產登記新規施行。
第二,一些人對“不動產”范疇的認識偏差。
不動產不等于房地產。新規涉及11類可以登記的不動產權利,比如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的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居住權,地役權,抵押權等。房地產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不過,這次新規,有兩點和普通人息息相關,一定要關注。
首先,車位可擁有獨立產證。
上海二手房交易量沖高,是因為把車位也算進去了?新規中關于車位產證登記的調整,引發了一些誤解。
上海車位和住宅一樣,一直被視為獨立的不動產單元。其實,上海房地產交易中心公布的二手房網簽數據,歷來都包含車位,并非因為新規才納入。
過去,車位是作為房屋的附屬設施,登記在同一張產證上。但實踐中出現不少特殊情況。比如,一套住房由夫妻與其兒子三人共同共有。兒子婚后,兒媳以個人名義出資購買小區車位,登記時產權人如何確定就成了問題。又如,房屋被拍賣或處分時,車位無法單獨處置。
此次新規調整的核心是,車位可以作為獨立的不動產單元進行登記、單獨發證。這就解決了上述案例里面兒媳購買車位的產權問題。房車分開辦證之后,兒媳、夫妻與兒子分別辦理產證。登記系統可以在后臺將該車位關聯在相關業主的房屋上。
雖然可以分開辦證,但并非徹底割裂。如果你不是小區業主或和業主同住的直系親屬,不可以單獨購買該小區的車位。畢竟在購買車位時,仍需提供在該小區購置房屋的證明。
新規在登記系統中強化了車位與對應房屋的數字化關聯,兩者在權屬上依然保持可追溯的邏輯聯系,避免因附屬設施權利人與房屋產權人不一致而引發的處置糾紛。。
已持有車位的市民,如果希望拆分產證,操作也十分便捷。只需用手機提交申請,系統生成二維碼后,即可前往大廳自助打證機,掃碼打印新產證。市民可就近尋找登記中心辦理,不必局限在房子或車位所在區。
需要注意的是,拆分的前提是房屋與車位權利人一致,且無其他特殊情況。拆分后,原有的份額、權利內容不變,僅將房子和車位分別記載于兩本產證。
第二,夫妻之間變動仍免征契稅。
以前,夫妻之間在房產證上加名、減名、更名,都叫“變更登記”,相當于房子沒換權利人,只是信息變了。
新規明確,“夫妻之間”權利變動調整為“轉移登記”。可以理解為,產權從一個人轉到另一個人。以前,變更登記不需要繳納契稅,調整之后,會不會增加交易成本?
答案是不會。“我們已與稅務部門溝通,按照稅收征管要求,夫妻之間做轉移登記,在核稅時也可以免契稅。”工作人員表示,此次調整是呼應國家《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不動產登記規程》等規定的要求。
只有一類人會感受到變化。家里有違法搭建,比如搭建陽光房、封陽臺沒報批,且城管部門已通知登記機構在房屋上作了文件登記的市民,按照原來的變更登記,不需要整治拆違注銷文件登記。現在改成轉移登記,城管會要求轉移前必須整改并完成注銷文件登記后方可辦理。
你明白了嗎?如果還有和不動產登記相關的問題,歡迎后臺留言。
原標題:《車位辦產證虛增交易?解放上海不動產新規變化》
欄目主編:陳璽撼
本文作者:解放日報 戚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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