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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清史”學派是20世紀90年代出現的以美國為主的一些西方學者研究中國清朝歷史的一個“新”學派,其主要特點并非他們自稱的重視利用滿文檔案和其他少數民族文字資料。正如國內學者在回應中所指出的,使用滿語及其他少數民族語言資料的重要性,早已被中外清史學者所重視。美國“新清史”學者在論著中利用的滿文和其他少數民族文字資料,其實亦極為有限,有的學者甚至根本沒有利用。因此,利用滿文檔案和其他少數民族文字資料不是美國“新清史”的創新之處。
利用“族群”理論渲染滿族特殊性
除運用“內亞”史觀和“帝國”概念之外,美國“新清史”的一個核心特點是,運用西方人類學和社會學的“族群”理論,強調清朝與眾不同的滿洲元素和獨特性,否認“漢化”,強調清朝的滿族認同,否認清朝的中國國家認同,暗示滿族不屬于中華民族、清朝不屬于中國,中國反而只是清朝的一部分。這些學術觀點隱含分裂中國的意圖或傾向,是十分錯誤的,在理論和史實上都是站不住腳的。
美國“新清史”學者將西方族群理論運用于分析清朝歷史的第一個錯誤是不匹配性。根據西方人類學和社會學理論,族群是指具有共同文化、歷史傳統和血緣的人群,通常以共同的語言、宗教、風俗習慣等為特征。但清朝滿人或旗人并不屬于西方人類學和社會學的族群范疇。正如一般清史或滿族史學者所熟知的,滿人的身份實際有三種含義:所謂滿洲或滿人,第一種指由努爾哈赤建立的最早的八旗,又稱“佛滿洲”和“老滿洲”;第二種范圍稍寬,包括“老滿洲”、伊澈滿洲(新滿洲)、通古斯人(鄂倫春人)和通古斯化的蒙古人;第三種范圍更廣,包含所有滿蒙漢八旗。換言之,滿人或旗人從一開始就不是西方人類學族群理論所說的單一族群,缺乏種族、語言和文化的同一性。到晚清,甚至許多滿人已不會使用滿文和滿語。
美國“新清史”學者亦深知這一歷史,鑒于強調血緣和族群認同固定性的“原生論”族群理論無法適用于清朝的滿人或旗人,于是轉向“建構論”族群理論。這一理論強調族群身份通過自我分類與他者分類的雙向過程形成,強調個體在互動中選擇和調整族群身份的策略性,強調族群邊界的“可滲透性”與“維持機制”;認為族群認同是工具性、情境性的,個體可能因利益需要調整族群身份,族群邊界既是開放的,允許成員流動,同時也是閉合的,通過語言、服飾、儀式等文化符號標記差異,通過通婚限制、資源分配規則等社會制度強化邊界,主導群體通過政治或經濟手段鞏固自身地位。美國“新清史”學者歐立德認為,“這種批判性的族群理論摒棄了群體身份的‘本質化’或‘原始性’觀念,而是將其視為一種因時因勢而變的動態過程。這一理論框架有助于我們理解滿洲身份是如何被構建、強化,并最終發生變化”。但當他們將這一理論運用到清朝滿人或旗人的族群認同時,在族群認同標準問題上便充滿隨意性,不但不同的學者有不同標準,即使是同一學者,根據其需要,前后也有不同標準或說辭。由此,美國“新清史”學者關于清朝族群問題的討論,就喪失了學術研究的嚴謹性和科學性。
混淆“族群”概念和“民族”概念
美國“新清史”學者將西方族群理論運用于分析清朝歷史的另一誤區是,西方人類學和社會學族群理論的研究對象是一個國家和社會內部的弱勢邊緣群體。譬如,美國族群理論的研究對象通常是亞裔、非裔美國人以及印第安人等。提出“族群邊界理論”的挪威人類學家弗雷德里克·巴特的研究對象,無論是挪威的薩米人,還是中東的庫爾德人,抑或巴基斯坦斯瓦特山谷的帕坦人,無一例外都是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弱勢邊緣群體。由于西方人類學和社會學族群理論的研究對象都是弱勢邊緣群體,因此,他們多關注族群間的競爭,而嚴重忽視族群間可能存在的共生、合作的一面。在西方社會文化背景中,ethnic group或ethnicity都具有“非常強烈和慣常的‘差異’或‘他者’等性質的偏見”。受此影響,美國“新清史”學者在討論清朝族群認同問題時,也是無限夸大滿族特性,執意過濾掉清朝的中國認同,強調滿漢族群對立,否認清朝“漢化”說,忽視滿人和旗人是一個處于統治地位的特權族群。
與此相關,美國“新清史”學者在運用西方族群理論時一個更為嚴重的錯誤是,將人類學和社會學的“族群”概念與政治學的“民族”概念混淆。以族群認同否認清朝滿人和旗人的“國族”認同和中國國家認同,無視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歷史特質,將“滿族認同”與清朝的中國國家認同對立起來,只講“滿族認同”,不講清朝的中國國家認同;只講“滿化”,不講“漢化”,從根本上否認滿漢族群融合趨勢和清朝大一統思想及中華民族共同體思想在晚清的生成。如羅友枝在《最后的皇族:清代宮廷社會史》中斷言:“清朝的統治范式不是民族國家,統治的目標不是構建一個民族認同,而是允許多元文化在一個松散的人格化帝國之內共存。近代意義上的民族性并不存在,同時國家也不想去創造這種民族性。” 柯嬌燕則在一篇訪談中聲稱:“滿族肯定沒有消失在漢族群體之中,而由于漢族向他們展示出的敵意,他們也肯定不會認為自己是中國人。” 歐立德在《滿洲之道》中宣稱,“清朝真正是一個滿洲帝國,而非中國帝國——應稱之為‘Pax Manjurica’(滿洲治世)而非‘Pax Sinica’(中國治世)”。美國“新清史”學者的這些論點是十分錯誤的,與歷史事實亦是不相符合的。
清朝推動中華民族共同體建構
事實是,滿族在形成、興起和發展過程中雖然懷有種族意識,但同時也有中國國家意識。滿人在入關未強盛之前就抱持“滿蒙漢一體”思想,不斷吸納和融合滿人之外的民族,如蒙古人、漢人等,在滿洲八旗之外,又建漢軍八旗、蒙古八旗。一方面奉明朝為正朔,稱臣表忠,自謂“我奴兒哈赤收管我建州國之人,看守朝廷九百五十余里邊疆”。另一方面又懷有入主統一中原,取明朝而代之的思想,表示“我汗公正,蒙天眷佑,其南京、北京、汴京,原非一人獨居之地,乃諸申、漢人輪換居住之地也”。并于1636年根據漢族王朝模式建號改制,正式建國號為“大清”,采用“皇帝”稱號,年號為“崇德”,實現了“從采納蒙古文明到采納漢文明的轉折”。
入主中原之后,清朝統治者進一步擯棄中國傳統“華夷之辨”,更加自視為中華民族共同體中的一員,懷抱大一統思想,將國家的統一從中原地區擴大到東北、西北、西南和海疆等地區,自豪地表示“自古中國一統之世,幅員不能廣遠,其中有不向化者,則斥之為夷狄……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臨天下,并蒙古極邊諸部落俱歸版圖,是中國之疆土開拓廣遠,乃中國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華夷中外之分哉!”將中國古代多民族國家的統一推向歷史頂點。
到了晚清,在抗擊歐美日俄等資本主義國家侵略和維護國家統一的過程中,清朝統治者進一步形成近代中華民族共同體思想和意識。清帝在1912年2月12日的退位詔書中明確宣示“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
總之,西方的族群理論并不適合解釋清朝歷史。美國“新清史”學派不顧中國歷史實際情況,強行將清朝歷史納入西方人類學和社會學族群理論敘事體系,以滿族認同否認清朝的中國國家認同,其結果只能是重蹈“西方中心論”覆轍,曲解中國和中國歷史,實際上是一種新的“東方主義”話語,即他們所關注的不是東方,而是西方的智識。他們對東方的想象和構建并非為了理解東方,也不在于東方對自身的理解;通過對東方的想象和構建,西方所要解釋、說明和論證的是其自身的時代關注。這種“東方主義”話語體系,實際上是一種新的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話語,與美國“新清史”學者所倡導的后現代主義史學、全球史和跨國史研究路徑、破除“西方中心論”的初衷也是背道而馳的。因此,有必要加以反思和糾正,回歸清朝真實歷史。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報
責任編輯: 武雪彬
新媒體編輯:程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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