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葉劍英指揮解放軍解放廣州后,以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廣東省人民政府主席、廣東軍區司令員兼政委等身份主政廣東。葉劍英上任后,很快面臨著一個棘手的問題:如何在廣東這個特殊省份開展土地改革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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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劍英
廣東與北方老解放區有著顯著不同——這里毗鄰港澳,華僑眾多,工商業發達。據統計,當時居住海外的粵籍華僑約647萬余人,占全國華僑總數的60%,加上僑眷,涉及人口占廣東全省人口的1/5。全國僑匯的80%集中在廣東,抗戰前每年達2.6億元,是國家外匯的重要來源。
廣東的華僑并非富商巨賈,他們大多因生活難以為繼,跑到國外打零工、掃地、做家政,他們在海外賺取的血汗錢,通過僑匯源源不斷地寄回國內,支撐著僑眷的生計。新中國成立之初,橡膠、石油等戰略物資受到海外封鎖,葉劍英曾通過華僑到海外調查橡膠發展,華僑們冒著生命危險,把橡膠種子從印尼等地帶回了廣東。
葉劍英的女兒葉向真后來回憶說:“那時候父親看到這些種子激動地說,這是華僑們冒著生命危險,為了支援祖國建設帶回來的種子。可是轉身,就要把他們當成土豪劣紳打倒,他知道這樣是不對的。”
葉劍英經過充分調研后,提出了一個全新的觀點:“在廣東600萬華僑中,絕大部分是勞動人民,他們在國外辛苦工作積剩下來的血汗錢,多在國內農村中購置多少土地,作為家庭生活的保障。他們的少量土地,除用作家屬耕種外,往往由于勞動力缺乏,而租給其他農民使用。小量土地出租情形很普遍,他們很擔心在土改時其小量土地被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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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這一認識,葉劍英主持起草了《關于華僑土地財產的處理辦法》,并上報政務院。1950年11月2日,廣東省政府第41次行政會議通過并頒布了《廣東省土地改革中華僑土地處理辦法》。
這份文件體現了鮮明的保護華僑特色:標題只提“土地處理辦法”而不含“財產”二字,嚴格限定土改處理范圍;明確規定保護華僑勞動人民(工人、職員、小商販、自由職業者)的小量出租土地,其每人平均土地數量不超過當地每人平均土地數200%者均保留不動;計算保留與分給土地時,國外人口應與國內家庭人口并入計算;嚴格區別出國前就是地主者和出國后其家庭上升為地主者的界限。
負責具體執行土改工作的是華南分局第三書記、廣東省土改委員會主任方方,他在葉劍英的指導下,采取了較為謹慎的工作方法,嚴格區分惡霸地主與一般地主。這樣雖然保護了華僑的利益,但也意味著土改速度慢,到1951年底,廣東土改的進度已經明顯落后于全國其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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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
1951年11月,陶鑄調任華南分局第四書記,此前他剛剛完成廣西剿匪工作,以雷厲風行著稱。陶鑄到廣東后,被中央賦予了加快土改進度的任務,他的到來,拉開了廣東土改“提速”的序幕。
陶鑄到任后,認為廣東的土改進度太慢,群眾發動不夠,是"和平土改"。在陶鑄看來,葉劍英重用本地干部,過多考慮地方特殊情況,導致土改工作推進不力,他和葉劍英在土改方針上的分歧逐漸顯現。后來陶鑄甚至公開批判方方,還說葉劍英是他的“后臺”,他們在廣東搞地方主義。
1952年6月,毛澤東突然將葉劍英、方方、陶鑄召集到北京開會,他在會上批評華南分局領導在農民問題上“右了”、“慢了”,他還對方方說:“你做了10件工作,9件做得好,但是土改這件工作沒有做好,因此降你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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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和陶鑄
最終毛澤東宣布由陶鑄取代方方負責土改工作,并確定了華南分局5位書記的分工:葉劍英抓總、張云逸主桂、譚政主軍、陶鑄主黨、方方主政。對于葉劍英,毛澤東給予了相對緩和的評價:“葉劍英在華南工作是有成績的,他在地方主義問題上沒有什么責任,更不能說他是搞地方主義的頭頭。”但他也強調:“包括劍英同志在內,各地的同志都應從這事件中總結教訓,防止今后再發生此類錯誤。”
葉劍英、方方、陶鑄回到廣州后,于1952年6月29日至7月6日召開了華南分局擴大會議。葉劍英把責任都攬到自己身上,違心做了多次檢查,他在下屬面前自責地說:“主帥無能,累及三軍。”這句話道出了他內心的苦痛與無奈。
過度的勞累和不公正的待遇讓葉劍英的身體出現了問題,1952年8月中旬,他感到胸部疼痛,有時心律失常。中共中央得到消息后,派飛機將葉劍英接到北京治療和休養。就這樣,葉劍英離開了他主政3年的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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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劍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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