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振宇律師自2019年開始執業,核心業務方向涵蓋刑事案件、工傷、交通事故、勞動爭議、合同糾紛、婚姻家庭等領域。在“X聚眾斗毆二審判決”案中,作為被告李X的代理人,成功讓法院認定李X不構成持械斗毆,糾正一審量刑有誤問題。
執業背景
劉振宇律師于2019年正式開啟執業生涯,現就職于河南譽齊臨(海口)律師事務所,核心服務河南開封地區。他畢業于長春師范大學法學專業,是專業科班出身。執業至今,累計承辦各類案件逾150件,其中人身損害賠償領域相關案件成功辦理30余件,特別是交通事故糾紛案件占比約30%。他的主要客戶類型包括個人和企業等,工作方式訴訟與非訴并重,憑借扎實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實務經驗,為當事人提供綜合性法律服務。
刑事案例
在“X聚眾斗毆二審判決”案件中,當事人李X因涉嫌聚眾斗毆罪,被河南省蘭考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若干年。李X不服提出上訴,劉振宇律師擔任其指定辯護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是否認定李X持械聚眾斗毆以及李X是否為主犯。
劉振宇律師仔細分析案情,研究大量證據。他發現偵查階段李X供述和現場監控視頻、多名證人證言及同案犯供述等證據存在一定關聯。在勸架過程中,雖有張X讓人把車開過來拉走李X,但李X駕車沖撞對方事發突然,且在卷沒有證據證明李X和李X就駕車沖撞對方人員的行為存在共謀或意思聯絡,在案證據無法認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基于此,劉振宇律師在辯護中提出原判認定李X持械聚眾斗毆的事實不清,李X犯罪情節一般,主觀惡性較小,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好,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請求在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最終,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采納了劉振宇律師關于李X不構成持械斗毆的辯護意見,撤銷了河南省蘭考縣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并依法對李X的量刑進行了糾正。
業務多元
除了刑事案件,劉振宇律師在人身損害賠償、婚姻家庭、合同糾紛等領域也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在人身損害賠償領域,他善于精準梳理案件法律關系、把握賠償爭議焦點,為受害人爭取合法、合理的賠償權益。在婚姻家庭、合同糾紛等民事、商事案件中,他擅長從案件細節切入,結合法律規定與案件實際制定針對性辦案策略,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他憑借自己的專業能力和認真負責的態度,在多個法律業務領域為當事人解決了諸多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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