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輕率地狩獵破壞了生態,今天植樹就是悔過,今后一定以身作則守護家園。”因非法獵捕巖松鼠和貉被判刑的孫某,在庭審結束后走進生態修復補植復綠基地,揮鍬鏟土、澆灌新苗,以躬身勞作彌補生態損害,懺悔自身過錯。
這一場景發生在密云法院以環境資源巡回審判為載體,開展的普法宣傳活動現場——法庭搬到了林場中,被告人當庭獲刑后,又用自己的雙手為受損生態“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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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某在2023年至2025年禁獵期間,伙同他人在密云水庫北山禁獵區內,使用獵套、獵夾等禁用工具,獵捕巖松鼠1只、貉1只。其中貉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巖松鼠為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密云法院在溪翁莊鎮林長制示范林區對該起非法狩獵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進行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孫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同時判令其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4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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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代表、密云水庫綜合執法大隊副隊長段小龍、溪翁莊小學“小水滴”志愿服務隊及部分保水護林網格員一同旁聽庭審。巡回審判結束后,密云法院聯合密云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園林綠化局、溪翁莊鎮政府等單位,向群眾發放《生態環境法典》《密云水庫水源保護條例》及典型案例等宣傳資料,用“聽得懂”的語言以案釋法,現場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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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傳之后,一場特殊的植樹活動在密云法院生態修復補植復綠基地展開。據了解,該基地集生態修復、法治教育、成果展示于一體,是密云法院推進“恢復性司法實踐”的重要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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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旁聽庭審的市人大代表、小水滴志愿者,與法檢兩院干警一道,揮鍬鏟土、扶苗填坑、提水澆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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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棵新苗扎根沃土,成為生態修復的生動注腳。這種“誰破壞、誰修復”的實踐,既彌補了生態創傷,也對破壞者形成有力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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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段小龍在現場接受采訪時表示:“法院將法庭搬到生態保護一線,開展巡回審判,以‘審理一案、修復一片、教育一方’的生動實踐,彰顯了司法護航生態的堅定決心。補植復綠不僅是對受損生態的修復,更是對破壞者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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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政治部主任來景剛表示,今后將把更多環境資源案件的修復工作落地基地,讓基地成為全區生態修復的實踐陣地,同時依托基地開展定制化宣傳活動,使其成為生態法治教育的重要課堂。
以上內容來自:密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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