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從何時起算?
孕期勞動合同到期,續延到產假結束還是哺乳期滿?
我的婚假能休多少天?
近日
小編整理了
吉林省婚假、產假、育兒假、護理假
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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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婚假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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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更加務實有效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確湖北省延長婚假至15天。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計劃》的通知要求,擬于年內出臺婚、產假延長相關政策
02
產假、陪產假一覽表
產假的天數是:98天+各地獎勵天數。
隨著各地計生條例的修改,產假有所延長,具體可查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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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育兒假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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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護理假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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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答復:產假從何時起算?
提問:《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請問上述規定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應如何理解?女職工產前可以休假30天嗎?單位是否可以制定規章制度要求女職工工作至產前10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規定,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女職工產前可以休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包括在98天的產假之中。地方另有規定的,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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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相關規定
勞動法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2012)
第八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三孩政策明確后,各省份陸續修改了計劃生育條例,產假、陪產假、育兒假都有了明顯的變化,除了98天的基本產假,多地還延長了產假,也叫做福利假,大家可自行查看。
附2026年最新版婚、育、產假一覽表:
其中,產假可提前預產期15天開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遇節假日不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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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勞動合同到期,續延到產假結束還是哺乳期滿?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明確,女職工在孕期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應續延至孕期、產期、哺乳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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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2022年修訂》第48條第2款,女職工孕期合同期滿的,似乎只用順延至“產假結束”。而勞動合同法第45條只規定“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時止”。原勞動部關于印發《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34條又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有人理解為“女職工孕期合同期滿的,順延至孕期結束之日;女職工產假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順延至產假結束之日;女職工哺乳期合同期滿的,合同順延至哺乳期結束”。請問女職工懷孕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是否可順延至哺乳期結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四十五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據此,女職工工在孕期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應續延至孕期、產期、哺乳期結束。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中國會計報微信、各地人社局網站、51社保網、掌上長春
編輯:張瑜
初審:張瑜
復審:李沖
終審:王繼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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