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有句話說得扎心:年輕時腦子里進的水,遲早有一天會變成眼睛里流的淚。
誰年輕的時候沒干過幾件糊涂事呢?有的人醉了酒打了架,有的人借了錢沒還上,有的人談了一場不該談的戀愛。這些事過去了也就過去了,頂多當個笑話講。
可有些事,它不會真的過去。它會像一顆種子,埋在你看不見的地方,等到你把日子過順了、把生活理清了,它突然破土而出,把你腳下的地面整個掀翻。
我叫周然,今年三十二歲。我要講的,是我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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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張法院傳票是在一個周四的下午送到的。
我當時不在家,上班去了。簽收的是我媳婦林小蕊。
我倆結婚四年,有個兩歲半的兒子,叫多多。日子不算富裕,但也說得過去——我在一家物流公司做調度,她在小區門口開了個母嬰用品店,一個月兩個人加起來能掙一萬出頭。
她給我打電話的時候,聲音是抖的。
"周然,你給我回來。"
"怎么了?"
"你回來再說。"
"你倒是說怎么了——"
"法院給你寄了東西!"
我腦子"嗡"的一下。
法院?我這輩子連個交通違章都沒有過,法院找我干什么?
我跟領導請了假,騎電動車一路飛奔回去。進門的時候,林小蕊坐在沙發上,臉色鐵青,膝蓋上放著一個拆開的信封。
多多在旁邊的圍欄里玩積木,渾然不知氣氛不對。
我拿起那份文件,手心直冒汗。
是一份民事起訴狀。
原告是一個叫陳莉的女人,我完全不認識。
起訴理由看得我頭皮發麻——"請求確認被告周然與原告之子陳浩宇存在親子關系,并要求被告承擔相應的撫養義務及醫療費用。"
親子關系。
撫養義務。
醫療費用。
這三個詞像三顆釘子,一顆一顆釘進我腦袋里。
林小蕊盯著我,眼睛里的光我從來沒見過,那種光叫"懷疑"。
"周然,你老實跟我說,這個孩子是不是你的?"
"我……"
"這個女人是誰?你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
"你聽我說——"
"孩子都十歲了!"她突然提高了聲音,"十年前!我們認識之前!你到底背著我干了什么?"
我張著嘴,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么開口。
因為那件事,我已經藏了十年。
不是出軌,不是風流債。
但比這些更荒唐。
我深吸一口氣,坐到了林小蕊對面。
"小蕊,你先冷靜聽我說完。"
"你說。"
"十年前,我上大二。"
"然后呢?"
"我去……捐過精。"
屋里安靜了三秒鐘。
然后林小蕊像是聽到了什么天方夜譚,眼睛瞪得溜圓:"你說什么?"
"捐精。就是……你知道的,去那種機構,捐……精子。"
她的嘴巴張開又合上,合上又張開,表情在震驚和荒謬之間反復橫跳。
"你瘋了吧?"
"當時不懂事,缺錢……"
"缺錢你不能打工啊?"
"我當時確實也在打工,但是不夠……"
"不夠你也不能去干這種事啊!"她猛地站起來,聲音尖利得把多多嚇了一跳,孩子"哇"地哭了。
她走過去抱起多多,一邊哄一邊回頭瞪我,眼眶紅了。
"周然,你跟我說實話,這到底是捐精,還是你跟那個女人有一腿?你別拿這種鬼話來糊弄我。"
"我發誓,我根本不認識這個陳莉。"
"那人家怎么找到你的?怎么知道你名字的?憑什么告你?"
我答不上來。
這也是我自己想不通的地方。
當年那個機構跟我說過,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捐獻者和接受者之間永遠不會知道對方的身份。
可現在,一紙訴狀,寫著我的名字、身份證號、家庭住址,清清楚楚。
那天晚上,我們沒說幾句話。
林小蕊抱著多多睡了臥室,把門反鎖了。
我一個人躺在客廳的沙發上,盯著天花板,腦子像一鍋煮沸的粥,全是十年前那些碎片般的畫面。
那個悶熱的夏天,那間藏在巷子深處的診所,那個穿白大褂的中年男人,還有那張皺巴巴的五百塊錢。
我以為那件事早就翻篇了。
我以為那五百塊錢花完了,這事也就結了。
可我忘了一件事——
我捐出去的,不是血,不是器官,是一條命的種子。
種子落了地,就會生根。
第二天一早,林小蕊打開臥室門,臉上化了淡妝,但眼底的黑眼圈遮不住。
她把一杯溫水放在茶幾上,在我對面坐下。
"你找律師了嗎?"
"還沒有。"
"那你今天就去找。"
她頓了頓,聲音壓得很低:"周然,不管這事是真是假,你得給我一個交代。如果真是捐精的事……你得弄清楚,為什么人家能找到你。"
她又頓了頓。
"還有那個孩子——他得了什么病?"
我愣了一下,重新拿起訴狀細看。
在"事實與理由"那一欄的最后幾行,有一行小字我昨天沒注意到——
"原告之子陳浩宇,于2024年3月確診為再生障礙性貧血,急需親緣供體進行骨髓移植。"
骨髓移植。親緣供體。
我的手開始發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