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廣州市中考體育考試將于4月8日開考,市招考辦溫馨提示廣大考生:
一、健康第一。請關注個人健康狀況,保持勤洗手、常通風、規范咳嗽禮儀、清潔消毒等良好衛生習慣,重點防范蚊媒傳染病、諾如病毒胃腸炎、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性感冒等。若考前出現發熱、流涕、咳嗽、皮疹、肌肉酸痛、關節痛、腹瀉、腹痛等異常癥狀,請及時就醫并向學校報告。
二、科學備考。請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選項,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備考指導和模擬測試,提前熟悉所選考試項目的規則、評分標準及相關注意事項。避免考前進行高強度對抗性運動,以防意外受傷。備考期間保持規律生活作息,充足睡眠、合理膳食、均衡營養、適量運動,注意早晚溫差,做好日常防護,將科學的健康管理融入日常生活,以最佳身心狀態迎接體育考試。
三、沉著應考。請攜帶準考證、適量飲用水和食物、備用衣物等考試必要物品,安全出行,依時報到。體育考試無需攜帶身份證,嚴禁攜帶手機等通信工具進入考點。進入考點后,請在學校帶隊老師的指導下,確認身體狀況,充分熱身,平穩心態;在引導員的指引下有序完成當天各項目的考試。考生須在考點成績查詢處簽名確認個人成績,如對個人成績有疑議,須當場提出。如臨場突發傷病、身體不適等情況,請立即向帶隊老師及監考員報告,考點將作出妥善安排。
四、誠信赴考。請認真學習《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誠信教育的通知》《廣州市中考體育考試考生守則》等有關內容,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和考點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對于考試過程中出現的舞弊行為,將依據《廣東省中學教育考試違紀行為處罰辦法》進行處理,請考生切勿因小失大。
體育承載著國家強盛、民族振興的夢想。愿你們踐行“健康第一”理念,在體育鍛煉中享受樂趣、增強體質、健全人格、錘煉意志。同學們,加油!
附件:廣州市中考體育考試考生守則
附件
廣州市中考體育考試考生守則
一、考生須樹牢并自覺踐行“健康第一”理念,當好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考前如有傷病,及時就醫診治。
二、考生必須穿運動服、運動鞋參加體育考試,不得自帶考試器械(三小球項目可自帶球拍),不得佩戴首飾等物品,女生束發。考生按需準備遮陽帽(傘)、雨具、備用衣物、適量飲用水和食物,不宜空腹、過飽參加體育考試。游泳考試時考生須穿著不透明的泳裝,并佩戴泳帽,可選擇佩戴泳鏡,禁止攜帶游泳輔助設備(如手蹼、腳蹼、泳圈等)進入考點。
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無需攜帶身份證)按時赴考點報到,經考點核驗身份后方可參加考試。須按要求在考前認真做好準備運動,考后及時做好放松運動。
四、考生要注意考試前的身體狀況,避免帶病、帶傷參加考試。考前或考試期間,如果考生突然出現身體不適或損傷,應立即報告學校帶隊教師或考試工作人員,由考點醫務人員研判能否繼續考試。若無法繼續考試,應辦理緩考或擇考手續。
五、考生須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安全、有序、認真完成各項考試。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嚴格遵守考點規定,保持安靜,不準隨意走動,不準吸煙,不準大聲喧嘩、打鬧及影響他人考試,嚴禁擾亂考點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確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六、人臉識別檢錄時,考生須確認自己照片、姓名和考生號;考試時,按監考員要求站道、列隊;考生須在指定區域等待上場指令,遵守紀律,嚴禁進入考試監控區域影響他人考試。
七、中長跑出發前,考生須仔細檢查計時芯片佩戴是否緊固。采用站立式起跑,起跑信號為發令槍聲。起跑信號發出后才能起跑,不得搶跑。途中不得踏入最左側跑道線外,不得推、拉、阻擋他人跑步。沖線后應立即離開內側三條跑道,并繼續慢跑、走步或原地踏步,不要立刻停下,以免發生意外。
八、100米游泳可自選水中或岸上出發方式,水中出發方式的須手抓出發臺下橫桿(可單手),岸上出發方式的須立于出發臺上,途中考生須保持連續游進,途中不得停頓、原地踩水、扒扶池壁或泳道線;轉身動作須連貫,不得停頓;游至終點離開泳池后及時做好保暖措施。
九、一分鐘跳繩時,須四指穿過手柄防作弊扣帶,不能握住繩芯,只可單搖,如果跳繩長度不合適,可向監考員申請更換。三級連續蛙跳及立定跳遠項目,起跳切勿踩線,動作過程連貫,規定區域著地,著地后須沿起跳方向向前走離沙坑。投擲類項目考試時,須持穩器材,防止意外掉落造成人身傷害。力量類項目中,不得做與考試無關的危險動作。
十、球類項目須按規定路線和動作完成考試,其中三小球項目折返跑環節,考生須按順序觸碰計時器按鍵;足球項目中,考生須面向繞桿跑出發方向,持球靜立,聽到“開始”口令后,采用手拋球方式開始顛球,可單腳連續顛球或雙腳交替的方式進行,每次顛球后,觸球腳必須觸地,且球在觸腳后有較為明顯的向上運動軌跡。
十一、考生每完成一個項目,在電子顯示屏公布項目成績。考生如果對成績有疑議,須當場(或離場前)向仲裁審議處提出,由考點主考、裁判長和紀檢員核實有關情況后作出處理。
十二、考生完成當日全部項目考試后,須在考點成績查詢處簽名確認個人成績。考試完畢,帶齊個人隨身物品,在引導員的指引下離開考試場地,到休息區學校領隊處報到并集中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內逗留。
十三、嚴禁攜帶手機等通信工具進入考點。嚴禁各類舞弊行為,不得有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行為。考生如發現監考人員或其他考生有違規行為,應及時向考點主考或紀檢人員反映,也可通過面談、電話或信函方式及時向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和體育考試主管部門投訴。
來源:廣州招考
編輯:小逸
初審:羅國釗
終審:蘇家金
*本文只為傳遞信息,如存在文章/圖片/音視頻等資源使用不當的情況,請及時聯系刪除。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