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航運2030行動計劃》印發,到2030年,我國將全面掌握核心關鍵技術,形成技術、產業、治理協同發展新模式。
近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智能航運2030行動計劃》(簡稱《行動計劃》),明確“十五五”期間,智能航運發展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旨在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加快推動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與航運產業深度融合,培育壯大航運新質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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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計劃》的發布,標志著我國智能航運發展進入系統化推進的新階段,為破解制約我國智能航運發展的瓶頸問題,提供了系統性解決方案,也為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強國、助力中國航運在全球智能化浪潮中實現由“并跑”向“領跑”跨越,注入強勁動能,奠定堅實支撐。
據介紹,《行動計劃》堅持安全可控、分類施策、注重實效,以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為路徑,以場景應用為牽引,明確了兩階段發展目標。
到2027年,要實現人工智能與航運要素深度融合,核心關鍵技術取得突破,建成三個以上智能航運綜合試點區域,開辟五條以上智能航運試點航線,打造十個以上可推廣的智能航運典型場景,運營百艘以上智能船舶;到2030年,全面掌握核心關鍵技術,形成技術、產業、治理協同發展新模式,智能航運發展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圍繞上述目標,《行動計劃》從技術裝備攻關、應用試點賦能、基礎設施和監管治理提升四大維度,系統部署了11項重點任務,著力構建覆蓋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的智能航運發展體系,推動我國智能航運邁向系統集成與規模化應用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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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術裝備攻關方面,圍繞智能航運共性技術、智能船舶技術與裝備、港口與航道智能化技術與裝備、航海保障智能化技術與裝備四大核心領域,集中力量開展攻關行動。
在應用試點賦能方面,部署了成熟技術推廣應用和多要素綜合試點推進兩大核心任務,旨在通過試點示范,破解智能航運產業應用路徑不清晰的難題,在實踐中加速技術與裝備的迭代升級,實現從應用場景到產業生態的整體躍升。
在基礎設施提升方面,聚焦通信導航設施、運營服務設施以及快速測試驗證能力建設三大核心領域,通過加大投入和建設力度,補齊智能航運發展的基礎設施短板,為技術研發和綜合應用筑牢堅實基礎。
在監管治理提升方面,聚焦監管治理體系建設和監管治理能力提升兩大核心任務,通過完善法規標準、創新監管模式,為智能航運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確保其安全可控、高效有序。
根據《行動計劃》,到2030年,我國將全面掌握智能航運核心關鍵技術,具備譜系化裝備系統供給能力,政策法規和規范標準體系更加完善,智能航運公共基礎設施和配套水平明顯提高,人才隊伍配套能力顯著提升,推動人工智能技術與航運要素深度融合,形成技術、產業、治理協同發展新模式,實現從應用場景到產業生態的整體躍升,智能航運發展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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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Effy 審發: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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