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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教育部部署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6年),明確義務教育學校嚴禁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推進師資均衡配置、學生隨機分班,全面實施均衡編班,編班結果一經公示確定,不得擅自變更。
通知要求,中小學嚴禁違規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跨區域招生,嚴禁通過“意向登記”“預錄取協議”“保底錄取協議”“分班保證協議”等名義變相提前招生,嚴禁在招生環節收取所謂的“擇校費”“意向金”,嚴禁將招生錄取與“捐資助學”“教育基金”等各類贊助掛鉤。
據了解,2024、2025年,教育部已連續兩年部署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但部分地方、部分學校在學區劃片調整、特定類型招生、均衡分班等關鍵環節還存在不足之處。今年,專項行動全面升級,首次將普通高中招生全面納入專項行動,貫通義務教育與高中階段治理鏈條。過去,專項行動側重于對招生環節的規范,今年將統籌推進資源前瞻布局、招生行為規范、均衡編班管理、風險防控保障,構建起覆蓋招生全流程、全要素的系統治理框架。
專項行動八項重點任務
強化資源前瞻布局
各地要統籌考慮人口出生率、城鎮化率、人口流動、產業布局、戶籍制度改革等因素,建好學齡人口預測數據庫。定期以縣域為單位開展校舍資產、教師配備、裝備配置等基本辦學條件摸排,精準分析研判各學段各年度基礎教育學位余缺狀況,進行學位預測預警。
積極適應學齡人口變化,妥善處理好學校片區劃分調整、學校布局調整等,科學全面評估,廣泛征求意見,提前向社會公布,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
嚴禁各類違規招生
義務教育學校全面實施免試就近入學,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等方式選拔學生。
普通高中學校全面落實屬地招生要求,嚴格實行“公民同招”政策,嚴禁部屬高校附中、省屬高中、設區的城市高中違規面向縣域掐尖招生,嚴格規范各類加分項目和分值。認真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薄弱初中的政策,嚴禁以指標到校名義跨區域掐尖招生。
嚴格落實《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中小學嚴禁違規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跨區域招生,嚴禁通過“意向登記”“預錄取協議”“保底錄取協議”“分班保證協議”等名義變相提前招生,嚴禁在招生環節收取所謂的“擇校費”“意向金”,嚴禁將招生錄取與“捐資助學”“教育基金”等各類贊助掛鉤。
嚴格規范特定類型招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各類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實驗項目及特長招生的統籌管理,全面實行特定類型招生省級審核備案制度,從嚴從緊控制招生學校數量、計劃規模及招生范圍。經審核準予開展的項目,必須提前向社會公示報名條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及培養方案。錄取結束后,須按規定在相應范圍內公示名單。
嚴禁任何地方、任何學校未經省級批準,在義務教育階段以創新人才早期培養項目名義開展特殊招生。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需嚴格控制在試點范圍內開展,嚴禁隨意擴大實施范圍及各種搭便車行為。開展小語種特色培養項目的學校要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和計劃,在小升初過程中不得開展或變相開展文化科目測試,小學階段不得開展此類招生。
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編班
義務教育學校應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要求,嚴禁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推進師資均衡配置、學生隨機分班,全面實施均衡編班。學校編班方案、過程及結果應向家長公開,主動接受監督,確保程序公開透明。編班結果一經公示確定,不得擅自變更。
保障重點群體公平入學
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進一步清理簡化證明材料,有條件的地區要實現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僅憑居住證入學,取消附加或限制條件。人口集中流入地區要持續加大公辦學校學位供給和招生計劃,不斷提高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
服務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因地制宜放寬在流入地參加中考報名條件。完善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排查機制,重點關注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有針對性地加強入學保障和教育關愛。
依法依規落實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等教育優待政策,全面實行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資格證明信制度。
因地制宜制定多孩子女義務教育“長幼隨學”具體實施辦法。
加強招生入學信息公開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市、縣加快建立招生入學信息集中發布機制,公開區域內中小學招生政策,公布官方咨詢電話。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要明確劃片范圍、報名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
深化“教育入學一件事”
各地依托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加快推進戶籍、房產、居住證、社保、學籍等入學相關信息的互通共享,減少家長填報信息的數量,縮短材料審核周期,提高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制訂“教育入學一件事”辦事指引清單,線上業務辦理實現報名、審核、錄取等“一網通辦”。線下業務辦理簡化表格填寫和證明材料提交,實現“只進一門”。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利用數字化手段提供政策解答、報名指引等智能咨詢服務。
加強風險防范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風險排查機制,聚焦報名、錄取、分班等關鍵環節,重點排查政策執行偏差、信息公開不足、網絡輿情隱患、突發安全事件等風險點,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前置排查學校辦學情況,提前制定應急預案,嚴防學校突然關停等產生的退費、師生安置等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加強廉潔風險防控,加強對重點崗位人員的教育監督,嚴防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行為。
教育部設立
“中小學違規招生問題”專欄
教育部將于4月至9月在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平臺設立“中小學違規招生問題”專欄,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受理渠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須設立專門的招生入學熱線并向社會主動公開。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建立臺賬、逐一認真核查處置,確保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落實。
同時,將加強違規查處。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全過程監管。對群眾關注度高、輿情較多的熱點學校要加強現場指導。對招生問題頻發、情節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地區和學校,嚴肅追究相關行政部門及學校負責人責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解讀,讓社會和家長廣泛知曉。對不實招生信息要主動發聲、及時辟謠、釋疑解惑。對于泛化炒作“教育內卷”“中考狀元”“盲盒率”、升學率等話題,以及攻擊抹黑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行為,要及時管控處置。
省級舉報投訴受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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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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