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體育課程和課時,不得以大課間活動、課后延時服務或者其他非體育類活動替代體育課程。”針對部分學校體育課被擠占問題,湖南擬以立法方式規定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齊開足體育課,促進中小學生體育鍛煉。
3月31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促進中小學生體育鍛煉若干規定(草案)》。
據悉,此次立法源于人大代表的積極呼吁,由代表議案轉化而來。2025年,劉菲菲等17名省人大代表在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上聯名提出“關于制定《湖南省促進青少年體育鍛煉若干規定》的議案”,聚焦青少年體育鍛煉短板,呼吁通過立法予以破解。2025年9月,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將該項目列入2026年立法計劃審議項目,并將法規名稱調整為現名。
法規草案采取“小快靈”立法體例,共十四條,明確中小學生體育鍛煉促進工作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作、學校主導、家庭支持、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職責予以規定。
在體育課程和課時設置上,法規草案明確了學校指導學生掌握足球、籃球、排球、游泳等專項運動技能,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安排每教學日不少于一節體育課;高中階段,學校應當安排每周不少于三節體育課,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實現每教學日安排一節體育課。法規草案同時明確配套建立督導制度,將學校落實體育課程、課時和體質健康監測等情況納入教育督導評估范圍。
針對體育場地短缺、設施設備不足等問題,法規草案明確建立學校與公共體育場館的開放互促共進機制,有序推進公共體育場館向中小學生免費或者低收費開放。
為保障特殊群體學生平等參與體育鍛煉的權利,法規草案設置了專門條款,明確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應當根據學生的身心特點,制定適配的體育鍛煉方案,配備相應的體育設施和專業指導人員,保障學生體育鍛煉權益。
法規草案還對強化體育教師隊伍建設、家庭職責以及風險防控機制等作了規定,并明確了相關免責條款。
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強化體彩公益金對中小學生體育鍛煉相關工作的支持。加強體育師資培養,為優秀退役運動員進校園任教、開展體育指導創造條件。充分考慮不同學生個性特點,提升法規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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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日報
編輯 | 劉栩蓉
一審 | 向瀅穎
二審 | 杜振裕
三審 | 許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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