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完來龍去脈,會發現整件事其實非常清晰明了。
起因是單依純在自己的最新演唱會上,唱了改編版本的《李白》,而歌曲的原作者李榮浩下午就在微博上憤怒發文,指責單依純強行侵權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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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李榮浩所說,單依純方確實曾申請翻唱《李白》,但已經被他明確拒絕。
字里行間,不難發現李榮浩的怒火,甚至還牽扯出了兩人曾經的舊事,“你是來報仇的?仇恨是什么呢?要我說說嗎?你承受得住嗎?”
看來這其中還有網友不知道的“官司”,而李榮浩也是被“逼急了”。
沒過多久,李榮浩再次放出鐵證,其中還有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出具聲明,確認未發放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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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是李榮浩,就連網友都很好奇,單依純究竟是用“什么立場,什么權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態”下唱的這首歌?
鐵證如山之下,單依純方自然也只能“躺平任嘲”,在微博上發布了一則長文,表示“錯誤全在我,與任何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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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作為演唱會的總負責人,按理說所有流程都需要她親自過目并拍板,對“侵權”一事完全不知情的可能性太低了,這種情況下,不管是怎樣的“大女主”發言,都很難在大眾眼里保持體面吧!
其實坦白來看,李榮浩不喜歡單依純改編版的《李白》是有理由的。
去年在綜藝《歌手2025》上,單依純一首《李白》引發了巨大的爭議,改編的歌詞“如何呢,又能怎”也成為網絡的流行語,甚至是不少年輕人的口頭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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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的,自然很欣賞這種“抽象”,但原作者李榮浩的態度是顯而易見的。
不僅字里行間全是對這首歌的不喜,甚至對于歌手在舞臺上的態度都很不滿“舞臺上表達的無所謂只是用無所謂的態度作為武器來贏得比賽,而不是真正的無所謂,因為真正的無所謂根本不會讓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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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看到自己從作詞、作曲到編曲、制作都親力親為的作品,被改編的爭議滿天飛,甚至自己本人也被調侃,我想任誰的心里都不是滋味。
得到單依純的道歉之后,李榮浩的態度也很明確,這件事到此為止,而他之所以這么“較真”,為的從來都不是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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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李榮浩和單依純都不差一個版權的錢,他堅決追究這件事,是因為愛護自己的作品,以及對這種“先上車,后補票”的行為的強烈不滿。
而李榮浩,顯然也不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的人。
在2024年的直播中,粉絲點播趙雷的《成都》,李榮浩聽到后立即追問工作人員版權情況,得到模糊的回應后,他堅持查看授權文件,發現沒有依據后,立即叫停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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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只是一場直播而已,我想他就算真的唱了兩句估計也不會有人揪著不放。
但李榮浩,真的一字未唱。
還有周深,在演唱會上,周深想給粉絲唱《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結果沒搞定版權,只是清唱了兩句就戛然而止,因為“三句以上需要付費”。
而朱正廷在直播中因為擔心粉絲點的歌沒有版權不敢唱,隨后被粉絲告知十秒之內沒有版權問題,于是掐表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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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些創作型歌手而言,對于版權的尊重早已刻進了骨子里
而單依純,難道真的對版權問題一無所知嗎?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白之爭”爆發后,單依純曾“哭求版權”的往事沖上熱搜。
在去年《歌手2025》的舞臺上,單依純籌備了一首致敬鄧麗君的歌曲串燒《君》,為了鄧麗君《我只在乎你》的版權,她還專程飛赴日本洽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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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版權費過高,最終未能如愿,據傳單依純還在后臺崩潰痛哭了一個小時,最終在舞臺上她僅以念白的形式呈現歌詞,并沒有唱這首歌。
這不是知道沒談下版權不能在演唱會上演唱嗎,怎么輪到前輩的《李白》就“如何呢,又能怎”了?
前后兩種態度反差這么大,實在太讓人唏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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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之所以如此重視版權問題,是因為這是文化行業的“根”。
在輿論發酵后,浙江宣傳也親自下場,表示版權問題的嚴肅性。
事實上,事情發展到現在,單依純版本的《李白》究竟好聽與否早就不重要了,因為“抄襲沒有大小之分,更不能以熱度大小論輕重。每一位創作者的原創作品,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同等尊嚴。如果放任小創作者的權益被肆意侵蝕,則會傷害整個原創生態的根基,更將堵住未來大創作者的成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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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能夠推動一個行業成長,往往都是原創作者。
而侵權所帶來的商業賠償,對于單依純這樣的一線歌手而言,不過是九牛一毛,甚至都算不上是什么“代價”,這也是李榮浩真正憤怒的點吧。
畢竟單依純可是他親自看著入圈,并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可曾經那個在舞臺上被嚇的流眼淚的小女孩卻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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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出道兩年,單依純已經參加不下十檔綜藝,而根據爆料,她在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登記作品數量為零,就連《珠玉》、《想你時風起》都是由他人主導創作的,這也說明單依純的名下沒有任何原創歌曲。
曾經起點如此高,卻硬是淪為“翻唱天后”,希望這件事能讓單依純長一個教訓,以后潛心做音樂吧!
結語
還真不是上綱上線,而是業內對這場“李白之爭”幾乎都保持同樣的看法。
除了“浙江宣傳”,新華社官媒也發表長文批評,言辭犀利,一點面子都沒給單依純留,“樂壇版權不能總靠輿論來維權,而在傳播發達、資訊豐富、AI加持的網絡上,暗偷與明盜都已無從遁跡滅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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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件事能給敲響警鐘,“不知情”或“已聯系主辦方”不能作為免責借口,而是把版權意識刻在心里,不要等到上了熱搜再來“滅火”
那么對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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