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圈的聚光燈下,演員們的生活看似光鮮亮麗,但現實中的波折往往來得猝不及防。
曾在2017年熱播大劇《人民的名義》中飾演“程度局長”而深入人心的演員徐光宇,最近就攤上了一件讓人唏噓不已的麻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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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8年前一次礙于情面的“幫忙”,他如今不僅坐上了被告席,銀行卡里30萬元的存款也被法院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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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還得從2018年說起,當時,徐光宇受朋友之邀,前往北京一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開業典禮站臺助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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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熟人介紹,他念及情分,并沒有收取任何出場費,完全是友情出席,主辦方為了表示感謝,當場提出要贈送給他公司10%的股權,那時候的徐光宇或許覺得這是一份意外的認可,加上盛情難卻,便沒有多想就收下了這份“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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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徐光宇后來的說法,這筆所謂的股權其實是“干股”,他既沒有出一分錢投資,也從未參與過這家公司的任何經營和管理。
甚至在此后的幾年里,他連公司的財務報表都沒看過一眼,更沒有拿到過一分錢的分紅,到了2019年,他曾動過退股的念頭,但由于種種原因,退股的事情一直拖著沒能辦成,時間一長,連他自己都快把這事給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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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他沒有想到的是,正是這份早已被遺忘的“饋贈”,在多年后變成了一顆定時炸彈,那家裝飾公司因經營不善,拖欠了債權人宮某21萬余元的工程款,加上多年累積的滯納金和利息,總債務達到了36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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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0年,呼和浩特的兩級法院就已經對此案作出判決,但由于當時公司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事情就這么擱置了下來。
時隔5年多,債權人宮某再次提起訴訟,這一次他將徐光宇列為了被告之一,理由很簡單:徐光宇是這家公司的股東,工商登記顯示他認繳了30萬元的出資額,而實際上這筆錢并未實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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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債權人要求徐光宇在30萬元的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的這筆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直到2025年12月初,當徐光宇的手機上突然收到法院傳票,他才猛然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更讓他措手不及的是,他發現自己銀行賬戶里的30萬元存款已經被法院依法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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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這位在熒幕上塑造過無數硬漢形象的演員,內心充滿了錯愕與無奈。
他感到十分委屈,在他看來,自己只是礙于情面掛了個“空頭”股東的名,既沒拿錢也沒管事,憑什么要為公司的爛賬買單?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徐光宇委托了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的周兆成律師代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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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兆成律師在接受采訪時指出,徐光宇只是一個“掛名股東”,對公司欠債既不知情也未獲利,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同時,該案涉及的債務糾紛早已超過了3年的法定訴訟時效,而且涉事公司目前尚有44萬余元的到期債權未執行到位,并非完全沒有清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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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這起股東出資糾紛案在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通過線上方式開庭審理。法庭在聽取雙方陳述后,建議雙方進行調解,徐光宇一方也表示同意調解。
截至發稿時,法院尚未對此案作出當庭宣判,后續如果調解不成,將擇日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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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戲里,徐光宇飾演的“程度局長”為了利益不擇手段,最終難逃法網;在戲外,他卻因為一次毫無利益企圖的“免費幫忙”,陷入了長達數年的法律糾紛。
據悉,徐光宇的個人生活一直比較低調,他晚婚娶了一位圈外妻子,對家庭隱私保護得很好,如今女兒已經15歲,這次突如其來的官司,無疑給這個平靜的家庭帶來了不小的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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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也給許多人敲響了警鐘,正如徐光宇的代理律師所言,天上不會掉餡餅,那些看似免費的“股權”或“好處”,背后可能隱藏著巨大的法律風險。
只要名字被登記在股東名冊上,哪怕從未參與經營,在公司資不抵債時,股東依然需要在認繳出資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在人情與法律之間,有時候一句礙于情面的“好的”,換來的可能是難以承受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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