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中國橡膠輪胎行業在歐盟市場遭遇了一場前所未有的規則迷霧。表面上看,以《歐盟零毀林法案》(EUDR)為代表的一系列綠色壁壘,生效時間不斷推遲,為企業贏得了喘息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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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深入供應鏈一線便會發現,歐洲客戶的合同條款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嚴苛度,將“準法規”要求固化為商業現實。這背后,是一場歐盟內部關于“綠色雄心”與“經濟競爭力”的激烈博弈,歐盟正試圖在堅持綠色轉型方向與減輕企業負擔之間尋找平衡。
對于全球最大的輪胎橡膠產品生產、出口和消費國――中國而言,這不再是一場簡單的合規競賽,而是在政策不確定性中構建市場確定性的戰略抉擇。
EUDR:變動的時間表與不變的市場要求
2025年11月26日,當全球橡膠行業正為應對《歐盟零毀林法案》(EUDR)做最后沖刺時,一紙延期公告再次改寫了時間表。大中型運營商合規期限推遲至2026 年12 月30 日,小微運營商則延至2027年6月30日――這已是該法案自提出以來的第二次重大延期。歐盟委員會宣布新的 EUDR 實施時間表的同時,也啟動了對法規“行政負擔”的評估,并計劃于2026年4月前完成。這一評估結果將決定是否提交立法提案,以進一步調整EUDR的法規內容。
然而,與布魯塞爾會議桌上的政治博弈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歐洲采購商的郵件中對供應鏈可追溯性的要求,正變得日益具體和緊迫。法規與市場的時鐘正以不同速度在運行。歐洲大型輪胎制造商和汽車品牌,為保護自身品牌聲譽和提前規避風險,已開始將完整的EUDR 合規要求寫入采購合同。許多中國企業發現,盡管官方期限推遲,但他們從歐洲客戶收到的調查問卷中,要求提供橡膠種植園地理坐標、生產時間證明和森林覆蓋變化數據的比例,在過去6個月內反而增長了40%以上。
這種“政策延期”與“市場超前”的脫節,形成了一個獨特的企業困境:付出溢價購買的“EUDR”橡膠沒有實現溢價功能,投入人力、物力建立的追溯系統和盡職調查體系,可能因法規調整而進行修改,但如不繼續投入則可能立即失去訂單。合規的驅動力再次迷失在了“法規強制”和“市場強制”之間的迷霧中。
法規全景圖:主要消費市場的多重綠色壁壘
盡管EUDR延期吸引了行業多數注意力,但明智的企業已經意識到,這不再是單一的環保倡議,而是由EUDR(歐盟零毀林法案)、EUFLR(歐盟禁止強迫勞動法案),EU CSDDD(歐盟企業可持續盡職調查指令)、EU CSRD(歐盟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BAM(碳邊境調節機制)等構成的組合型法規壁壘,覆蓋了從原材料來源、碳足跡到勞工權益的整個價值鏈的環境和社會盡職調查要求。2026年伊始,中國橡膠輪胎行業正站在一個全新的貿易關口前,過去以價格和質量為核心的競爭規則,正被一套復雜而嚴密的歐盟綠色法規體系所改寫。
以下將分別介紹一下各個法案的核心要求和關注重點:
首當其沖的是EUFLR
EUFLR(歐盟禁止強迫勞動法案)已于2024年12月生效,2027年12月14日全面實施。它旨在禁止任何全部或部分由強迫勞動生產的產品進入歐盟市場,覆蓋所有行業和產品類型。法案中的強迫勞動依據的是國際勞工組織的定義,指“所有在處罰威脅下強行要求從事的工作或服務,且該人并非自愿承擔此工作”。這包括通過暴力、恐嚇、債務束縛、扣留身份證件或威脅舉報等脅迫手段迫使個人勞動的情形。
EUFLR 法案的執行將采用基于風險的調查方法,意味著來自特定區域或行業的橡膠原材料可能面臨更高審查風險,同時執法機構接受第三方調查和公眾監督與舉報。在其未來具體執行過程中,歐洲媒體對中國和很多貧困南方國家(如柬埔寨、老撾等)的固有偏見和濾鏡是否會影響執法頻率和公正,尚不得而知,但該法案很難不讓人與美國的“新疆法案”聯想到一起。國內眾多其他行業企業的案例反復示警,勞工權益風險是潛在的“黑天鵝”。EUFLR法規對“強迫勞動”的定義嚴苛,涵蓋債務束縛、扣留證件等多種脅迫形式。輪胎制造業產業鏈長、涉及環節多,任何一層供應商(尤其是割膠或初級加工環節)若被查出風險,可能導致整批產品被歐盟下令撤回或處置,對品牌聲譽造成毀滅性打擊。
關注EU CSDDD和EU CSRD
在應對EUDR、EUFLR 等產品準入法規的同時,中國企業也需關注歐盟在企業運營層面推出的兩項基礎性可持續發展法規的最新變化。經過漫長的談判,歐盟立法機構于2025年12月8日就簡化EU CSDDD(歐盟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和EU CSRD(歐盟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達成了臨時協議,核心思路是“聚焦頭部、減輕負擔”。無論是CSRD 還是CSDDD都強調關注ESG,可持續和盡職調查,簡化之后的監管體系從追求全面覆蓋,轉向了更具針對性和務實性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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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我國橡膠輪胎行業而言,CSDDD 和CSRD 簡化后極高的新門檻意味著,僅有少數超大型跨國橡膠或輪胎集團會直接落入CSDDD的監管范圍,廣大中小型出口企業的直接合規義務減少。盡管直接約束企業數量少,但作為歐盟大型客戶(如汽車制造商)的供應商,中國橡膠企業仍可能應客戶要求,被動參與到其盡職調查鏈條中,需要提供環境與社會風險相關的信息。
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
最后是暫時對橡膠和輪胎行業企業影響較小的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業界俗稱的“碳關稅”,已于 2026 年1 月1 日結束過渡期,進入全面實施階段。這項新規不僅是一項環境政策,更可能重塑全球產業鏈競爭格局,眾多行業分析認為,CBAM的實施將使隱性碳成本急劇攀升。根據CBAM的規定,歐盟將對進口的六大類商品――鋼鐵、鋁材、化肥、水泥、電力和氫氣,按照其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量征收費用。這意味著,中國企業向歐盟出口這些產品時,將面臨額外的碳成本。目前歐盟碳價約在每噸60~80歐元,估計可能占到產品價值的10%~25%。CBAM雖未直接涵蓋橡膠和輪胎成品,但其覆蓋的鋼鐵、鋁、電力等是輪胎制造的重要上游原材料。這些材料的碳成本將通過供應鏈傳導,直接影響輪胎制造成本,最終擠壓輪胎制造商以及橡膠原材料供應商的利潤空間。CBAM對不同企業的影響并不均等,那些已經采用清潔能源和低碳技術的“綠色工廠”,反而能夠借此建立新的競爭優勢。
把視線從歐盟轉移到其他區域,當前全球主要市場的監管態勢存在顯著“溫差”,也加劇了中國出口企業的合規復雜性。與歐盟密集的綠色法規相比,美國呈現出“聯邦層面收縮,州級層面激進”的態勢。與歐盟的步步緊逼相反,美國聯邦層面的 ESG(環境、社會和治理)監管呈收縮態勢。例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氣候披露規則已被擱置。然而,加利福尼亞州通過的《SB 253》和《SB 261》氣候披露法,因其極低的門檻(全球營收超10億美元且在加州有業務)和寬泛的域外效力,已成為事實上的“全國性標準”,迫使大型企業不得不滿足其嚴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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