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取生辰綱”曾被當作智多星吳用“足智多謀”的成功范例,但是在那樁大劫案中,根本就沒有贏家:楊志丟了十萬貫金珠寶貝,也斷了東山再起的希望;晁蓋等人得到贓款還沒捂熱乎,官兵和衙差就打上門來了。
晁蓋、吳用、阮氏三雄、楊志等人都因為梁中書送給蔡京那份壽禮而改變了命運,跟此案有關的九個人,最后只有公孫勝和阮小七還算善終,其他七個人應該都沒能活到五十歲,甚至可能連四十不到就掛了。
吳用只有小聰明而沒有大智慧,他自號“加亮”其實是對諸葛孔明的不敬,青面獸楊志倒是有點獸面獸心,那一個大跟頭栽得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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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我們要解釋一下,吳用不是字加亮:“這秀才乃是智多星吳用,表字學究,道號叫亮先生。”
秀才有道號,那“道號”又不是真正道家應有,如此不倫不類,就像他出的主意一樣不靠譜,我們細看水滸原著,即使不以上帝視角觀察,也能發現吳用的計劃至少有四個漏洞,青面獸楊志也至少犯了五個錯誤——要是換一個聰明一點的好漢押運,晁蓋等人就只能用武力強奪了。
如果楊志夠聰明,就應該主動喝下那碗蒙汗藥酒,因為他要是不暈倒,就得跟晁蓋等人血拼,他或許單挑能打過晁蓋和劉唐,但那七個“棗販子”一擁齊上,就是魯提轄當押運官,也只能提著兵器跑路。
楊志當然不是故意喝蒙汗藥酒,因為他根本就沒看出吳用那所謂“智取”計劃中的四個明顯漏洞,因為有的漏洞,并不是展現在他眼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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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也算曾經走南闖北的人,在梁山腳下還曾與“收集”投名狀的豹子頭林沖打過一架,還曾殺過無毛大蟲牛二,但他卻沒有發現黃泥崗上那七個棗販子最大的漏洞:七個南腔北調,但以山東口音為主的大漢,卻說自己是濠州人。
濠州府在歷史上名稱不一,在明洪武七年由臨濠府改稱鳳陽府,那是朱元璋的老家,朱元璋是不折不扣的江南水鄉人士,讓嘉穆瑚覺羅·胡軍演明太祖朱元璋、讓鄂布斯·勇林演滅元的徐達,很多人看著有點別扭,但楊志卻沒看出這七個“濠州人”都是假冒的。
吳儂軟語和山東大嗓的區別,只要有一只耳朵好使,就能聽得出來,這就是吳用設計的第一個重大漏洞:你們說自己是濟南府歷城縣或東阿縣的,也不會露出馬腳,為啥偏要說自己是花鼓之鄉出來的?
吳用可能也不知道太多地名,他不像諸葛亮那樣,在“出山”輔佐劉備之前已經游歷天下考察山川,常年待在東溪村教書的吳用只能胡亂給這些山東大漢編了一個離得較遠的假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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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陽縣棗巷鎮確實在唐宋時期就出產大棗,但畢竟那是一個鎮的出產,而東京汴梁,也就是今天的河南開封,大棗是那里比較有名的特產,這就是吳用計劃的第二個漏洞:從濠州往開封販運大棗,就像從山東挖煤往山西運一樣,最后連褲衩都得賠進去。
不但吳用編造的“長途販棗”屬于南轅北轍,而且運輸時間也不對,書中描述此時正是“此時正是五月半天氣”,按古代農歷劃分,一二三月為春,四五六月為夏,五月半正值盛夏,既不是大棗旺產期,也不適合搞長途販運。
從鳳陽往開封販棗,肯定會賠得底兒朝天,但七個小販卻表現得比縣官、都頭還有錢:五貫錢一桶白酒,他們居然能買來“解渴”,即使一車大棗能賣五貫錢,他們喝七頓也就沒了,莫非他們要到開封賣小車嗎?
宋朝官員和百姓的月收入,在不同時期并不相同,但有資料記載,絕大多數百姓和最低級官吏,一個月也賺不到五貫錢,三四貫錢就夠一個小家庭一個月消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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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途販運低值易耗品,那就是賺個辛苦錢,要從牙縫里省下每一個銅板,吳用當教書先生,束脩不少,晁蓋也沒少給他補貼,所以他對老百姓的苦生活并沒有太多了解,以為五貫錢一桶的白酒誰都喝得起,卻忘了他忽悠阮氏三雄的時候,一兩銀子就買了了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一甕好酒,如果此前吃的花糕也相似好肥牛肉也算在這一兩銀子在內,五貫錢能買多少東西,就可行而知了。
除了上述三點,吳用的計劃中最大的漏洞,連三都緝捕使臣何濤的弟弟、王家客店臨時前臺登記員何清都看出來了:“有七個販棗子的客人,推著七輛江州車兒來歇。我卻認得一個為頭的客人,是鄆城縣東溪村晁保正。因何認得他?我比先曾跟一個閑漢去投奔他,因此我認得。我寫著文簿,問他道:‘客人高姓?’只見一個三髭須白凈面皮的搶將過來答應道:‘我等姓李,從濠州來,販棗子去東京賣。’我雖寫了,有些疑心。”
晁蓋在江湖上名氣很大,在當地也算個人物,認識他的人不少,他們既然要化裝改名潛往作案地點,就不應該到客店投宿并進行登記——賊人偷風不偷月、偷雨不偷雪,就是為了掩飾行藏,沒吃過苦的晁蓋吳用不肯露宿荒郊,在客店里被熟人認出,不東窗事發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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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虧吳用晁蓋等人遇到的是將門之后、五侯楊令公之孫楊志,要是換成另一個少有江湖經驗的人,他們早就穿幫了。
楊志在押運生辰綱的過程中,至少犯了五個錯誤,其中最嚴重的,就是假充行家,偏要化裝出行——梁中書手下有兵有將,而且是太師蔡京的女婿,如果數十名官軍打著“大名留守司”旗號穿州過府,不但沿途官府會接力護送,晁蓋等人也萬萬不敢動手。
楊志的第二個錯誤,就是“不認道兒”——大名府就是今天河北省邯鄲市大名縣,東京汴梁就是今天的開封,從大名縣到開封,也就四五百里路程,而且根本就不用繞到山東鄆城,他肯定是曉行夜宿迷路了,這才走到了黃泥崗。
楊志的第三個錯誤,就是沒有野外行軍的經驗,長途跋涉居然沒有帶夠飲水或酒水,這才不得不購買來路不明的“飲料”。
楊志的第四個錯誤,就是沒有嚴格執行行軍紀律,對手下的危險行為沒有堅決制止,這也跟他的第五個錯誤有關——他沒有拿手下當人,更沒搞好內部團結,押運隊總共十五個人,一個老都管、兩個虞候、十一個軍漢是一伙,楊志孤家寡人跟誰都不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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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的表現,或者說他的性格,用“媚上而欺下”來形容,一點都不過分,他對手下的暴虐大家有目共睹,再走下去,即使沒有盜賊打劫,那十一個扮作挑夫的軍漢也會造他的反:“這般火似熱的天氣,又挑著重擔。這兩日又不揀早涼行,動不動老大藤條打來。都是一般父母皮肉,我們直恁地苦!我們挑著百十斤擔子,須不比你空手走的。你端的不把人當人!”
不拿別人當人,別人也不會跟他一條心,楊志押運生辰綱,自己拿著兩把刀輕手利腳,卻沒想過讓手下推著小車,在這方面,他做得甚至還不及晁蓋和吳用,所以楊志丟失生辰綱,完全是咎由自取。
楊志做事一向不管別人死活,也沒有擔當:押運花石綱翻船,他跑了;押運生辰綱被劫,他又跑了。
沒義氣沒擔當的楊志絕對不是好“官”,如果他起復委用,那才叫老天爺不開眼,他丟掉生辰綱后落草為寇,也算“罪有應得”,這也給讀者諸君留下了笑著點評的機會:在您看來,吳用的“智取計劃”還有哪些致命的漏洞?楊志這個假行家,在押運途中還犯了哪些嚴重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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