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被網友調侃為“風味兒機蓋”的小米SU7 Ultra挖孔機蓋事件嗎?
這兩天終于有了定論,但結果可能會出乎大家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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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幾天,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小米汽車不構成虛假宣傳,亦不存在銷售欺詐行為。
這一判決結果,不僅為這場涉及數百位車主的維權風波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參照,更給整個汽車行業在“原型車與量產車”的宣傳邊界上,劃下了一道清晰的司法紅線。
整件事的根源,要追溯到2025年小米SU7 Ultra的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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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小米汽車的巔峰之作,SU7 Ultra憑借1548匹馬力等極致性能吸引了無數目光,而其源自原型車的“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更是成為了性能控們關注的焦點。
這一選裝配件售價高達4.2萬元,在早期宣傳中,官方使用了“實現高效導流”等描述,激發了準車主們的熱情。
然而到了2025年5月,有下定的準車主發現,實車的挖孔機蓋內部并未像原型車那樣擁有貫通式的風道,質疑其實際效果僅為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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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迅速發酵,多達數百位車主要求退訂賠償,甚至成立維權群起訴小米“虛假宣傳”。
盡管小米隨后提出了“賠償2萬積分”或“免費更換為鋁制機蓋”的安撫方案,但部分車主并不買賬,堅持要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在此次長沙的一審判決中,法院對案件的核心爭議點進行了詳細的梳理與裁定。
首先,針對是否構成虛假宣傳和銷售欺詐,法院明確指出,作為專為賽道設計的原型車與面向大眾的量產車,在功能配置上存在重大差異。
且小米在發布會等場合已明確表示“量產車跟原型車非常的不一樣”,作為理性消費者應當知曉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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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小米在法庭上提交了中汽研的風洞測試報告,證明該前艙蓋確實具備“增加下壓力、導出氣流、輔助散熱”等功能,這與車主主張的應有功能基本符合。
法院認為,在沒有明確量化標準的前提下,宣傳語從“高效”變為“部分”并不必然構成虛假宣傳。
當然,此次判決仍為一審結果,原告方有權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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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論如何,長沙開福區法院的這一紙判決,已經為這場波及全國的“挖孔機蓋”風波,寫下了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注腳。
對于小米而言,法律的勝利只是第一步,如何修復受損的品牌形象,贏回消費者的信任,將是比贏得官司更嚴峻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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