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室的紅燈亮到第三個小時,我疼得渾身濕透,意識模糊間,聽見護士喊了一聲“家屬進來搭把手”,抬眼望去,卻看見那個我刻意躲避了十個月的身影,逆著走廊的燈光站在門口——是林嶼,我分手十個月的前男友,也是我肚子里孩子的爸爸。我瞬間僵住,忘了呼吸,忘了疼痛,只剩一個念頭在腦海里瘋轉:他怎么會來?他怎么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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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嶼分手那天,是個悶熱的盛夏午后。我們在學校附近的小巷子里吵得不可開交,他皺著眉,語氣里滿是不耐煩:“蘇念,我們不合適,我要出國讀研,你要留在這座小城,與其耗著,不如趁早分開?!蔽疫囊陆?,眼淚砸在他的手背上,卑微地懇求:“我可以等你,我可以去你的城市,林嶼,我們別分手好不好?”
他卻猛地推開我的手,眼神冷淡得像冰:“沒必要,我不想耽誤你,也不想被你耽誤。”說完,他轉身就走,白襯衫的衣角被風吹起,沒有一絲留戀。我蹲在地上哭到渾身發抖,直到天黑才拖著沉重的腳步回到出租屋——那間我們同居兩年的小房子,到處都是他的痕跡,枕頭邊的剃須刀、衣柜里的襯衫,空氣中殘留的雪松味,每一處都在提醒我,我們真的結束了。
我和林嶼是在大學校園里認識的,他是美術系校草,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眸,笑起來有淺淺的梨渦,走到哪里都自帶光芒。而我,只是中文系一個相貌平平、性格內向的普通女生,當初他拿著白玫瑰在女生宿舍樓下等我三個小時時,我甚至不敢相信,這樣耀眼的人會喜歡我。
我們在一起的兩年,是我這輩子最快樂的時光。他會陪我泡圖書館,會在我熬夜寫論文時泡熱牛奶,會在我來例假時煮紅糖姜茶、笨拙地揉肚子,會在周末帶我逛遍小城的角落,給我拍滿相冊,說我是他鏡頭里最美的風景。那時候的我,滿心以為我們會從校園走到婚紗,以為他會是我一輩子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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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手來得猝不及防。他說我們未來規劃不同,說我們不合適,可我心里清楚,或許是他厭倦了平淡,厭倦了我這個普通又笨拙的女朋友。他那么優秀耀眼,身邊從不缺示好的人,我終究是配不上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