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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鐵路運輸法院
分黨組書記、院長 趙霞
位于青藏高原的三江源地區,是長江、黃河和瀾滄江的發源地,被譽為“中華水塔”。近年來,西寧鐵路運輸法院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用實際行動展現“中華水塔”守護人的法治擔當。
健全專門化生態環境司法體系。西寧鐵路運輸法院積極探索以國家公園涉及區域為管轄原則的環境資源集中管轄制度,集中管轄三江源國家公園、祁連山國家公園青海片區、青海湖國家公園區域內的一審涉環境資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做實跨地區司法保護。
立足職能織密司法保護法網。西寧鐵路運輸法院依法對破壞生物多樣性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加強長江源頭“旗艦”物種及其原生環境的保護。依法審理盜掘古墓古文化遺址相關案件,保護傳承少數民族歷史文化。依法支持有關部門對長江上游水源地及涵養地、濕地管理,落實生態移民搬遷、退耕還林還草等環境治理工作。統籌適用刑事、民事和行政責任,促使責任人積極履行物種保護和生態環境修復義務,實現對生態環境全方位立體呵護。
積極促推生態環境協同治理。西寧鐵路運輸法院積極發揚“馬背法庭”巡回審判的優良傳統,實現“辦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加大協調聯動,加強對涉案活體野生動物的收容、救助、放歸。與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聯合開展增殖放流活動,對生態環境開展補救性修復。會同林草部門開展巡護引導,從源頭減少破壞生態行為,確保群眾生產生活權益與生態保護相平衡。落實“抓前端、治未病”,推動生態環境治理從事后修復向事前預防延伸。
持續提升環境資源審判能力。創新“黨建+巡回+普法”工作模式,著力培養兼具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能力和法律、環境專業能力的環境司法隊伍。發揮專家輔助人制度作用,彌補審判人員環境資源科學技術認知短板,破解環境資源案件中的專業技術壁壘。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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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6年第2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84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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