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國初期的土改中,毛主席家被劃成了什么成分?其實一直有一個誤解。
按照最廣為流傳的說法,在1950年,韶山的土改干部專門去北京向毛主席請示,毛主席就對他們說,我們家是富農,就按富農的成分算。
那么,這個說法有沒有根據呢?其實就是后人的猜測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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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當年韶山土改時,根本就沒有土改干部去過北京,只有鄉里的干部毛仁秋給毛主席寫過一封信,也只是問毛家應該有幾個人分地,并沒有提劃成分的事。
所以,關于韶山干部和毛主席的對話,完全就是后人虛構出來的。
2012年,有一家電視臺播出了一檔紀實節目,說:“當時有人提出,要給毛澤東家劃地主,因考慮到他是黨的領袖、國家政府主席,才沒給劃。”這就更是子虛烏有的猜測了。
其次,毛主席老家當時是什么情況,他本人最清楚,不可能說自己家是富農。
在毛主席小時候,家里確實是很富裕的,他的父親很善于經營,買了很多地,農閑時還做生意,是遠近聞名的富戶。
如果在這個時候劃成分的話,毛家劃成“富農”當然是沒問題的,但是,1950年土改時,只計算之前3年的情況,這個時候毛家又是什么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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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20年,毛主席的父親就因病去世了,而毛主席又在長沙忙于革命活動,就讓弟弟毛澤民把家里能賣的東西都賣掉,欠別人的債都還掉,別人欠自己家的債都一筆勾銷,然后讓毛澤民帶著家人都到長沙參加革命。
剩下無法變賣的房子和土地,房子讓給村里的窮人免費住,土地也租給村里的佃戶種,只收取很少的費用,由毛震公祠代為保管,用于接濟毛家生活貧困的人,還有毛主席在革命中的活動經費。
所以,到了1950年,毛主席的老家已經一貧如洗了,和“富農”一點關系都沒有。
可能有人會說:毛主席老家不是還有一些土地嗎?按土地算不是富農嗎?
這就要說到另一個特殊情況了,毛主席早年參加革命時,因為黨組織的經費非常少,很多活動都需要自己出錢,所以,毛震公祠就經常向租戶們預支租金,再加上利滾利,到了1950年時,這些土地的價值已經遠遠抵不上債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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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當地人的統計,按照1950年的價格,毛主席老家的全部家產能賣3380元,而債務卻高達4739元,完全就是資不抵債。
也就是說,毛主席老家雖然有一些土地,但如果算起賬來,比沒有土地的貧農還要窮!
所以,韶山的土改干部經過研究后,就沒有給毛主席家劃成分,并不是傳說中的“富農”。
后來,有人采訪過毛主席老家的人,這些老人生氣地說:“有人說,在土改中,群眾對毛主席家劃成分意見紛紜,這是對韶山人民的誣蔑與侮辱!”“我們都參加過土改,熟悉土改法,毛主席家劃什么成分都不合適,也沒有任何人提出劃任何成分。”
(參考資料:《新湘評論》《黨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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