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俞強律師解讀
1. 案件簡介:如果你也因技術優勢面臨刑事調查…
設想這樣一個場景:你帶領的技術團隊,憑借自主研發的交易系統,在市場中取得了顯著且穩定的超額收益。突然,監管部門的調查通知不期而至,隨后公安機關介入,指控你們利用程序化高頻交易“操縱市場”。賬戶被凍結,核心代碼被查封,過往所有的交易記錄都成為“犯罪證據”。更令人窒息的是,公訴機關將你們復雜的量化策略,簡單歸結為通過“幌騙”(Spoofing)等非法手段影響價格、破壞市場秩序,并提出了巨額罰金和沒收違法所得的訴求。你堅信自己的策略是基于公開數據和數學模型的合法套利,但面對專業性強、數據量龐大的指控,如何向辦案機關和法庭清晰、有力地證明交易的合規性與中立性,成為了最大的困境。
本案即基于此類典型風險場景進行脫敏重構。被告單位A公司(一家從事量化交易的科技企業)及其核心人員,被指控在201X年至201Y年間,通過實際控制多個期貨賬戶組成賬戶組,使用高頻程序化交易軟件進行交易。控方核心指控在于:A公司通過技術手段非法直連交易所系統,規避正常的資金和持倉驗證,獲取了不正當的交易速度優勢(“搶跑道”),并在此優勢下,實施了大量申報價格偏離市場行情的訂單,通過“高買低賣”等異常策略,在短期內反復開平倉,影響了相關期貨合約的交易價格和交易量,非法獲利數額特別巨大,構成操縱期貨市場罪。
作為被告,你面臨的核心不利點在于:第一,技術黑箱與主觀意圖的證明困境:你的算法策略邏輯復雜,辦案人員容易將其“異常性”直接等同于“違法性”,將任何偏離傳統交易模式的行為視為操縱意圖的體現。第二,“速度優勢”的污名化解釋:在微秒級競爭的市場中,通過軟硬件優化提升速度本是技術競爭的常態,但控方可能將其定性為“以非法手段獲取不正當優勢”。第三,交易結果與市場波動的因果關聯:在市場整體波動期間,你的大量交易恰好與價格異常波動時段重合,控方極易建立“行為-影響-獲利”的簡單因果鏈條,盡管這種波動可能是多重市場因素所致。
2. 裁判結果與法院認定要點
裁判結果:經審理,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單位A公司構成操縱期貨市場罪,判處罰金人民幣X億元,沒收全部違法所得Y億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甲、乙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丙,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院認定要點(即被告的“失分點”):
非法獲取技術優勢的定性:法院采信了控方證據,認定A公司通過隱瞞實際控制賬戶組、將自研系統非法接入交易所系統、繞過期貨公司風控驗證等方式,取得了其他市場參與者不具備的報單速度優勢。法院認為,此行為規避了監管,破壞了公平的交易基礎,其本身即具有不正當性。
交易行為的異常性與操縱意圖的推定:法院通過對海量交易數據的分析,指出A公司的交易策略呈現“高買低賣”、“下單助漲、賣單助跌”等顯著區別于普通理性交易者的特征。法院認為,這種短期內不計成本方向頻繁反向操作的模式,其目的并非真實成交意愿,而是為了制造虛假的市場深度或價格趨勢,誘導其他交易者跟進,從而為其反向真實交易創造盈利空間。這符合《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中“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情形。
行為與市場影響的因果關系認定:法院認為,在案發時段,A公司的交易量在市場占比中位居前列,其報單和成交行為與市場價格的小幅瞬時波動(以半秒為區間)存在高度關聯性。法院采納了專家意見,認為A公司的交易行為對即時行情產生了干擾,影響了正常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
對“幌騙”行為特征的靠攏:盡管未明確以《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頻繁報撤單”條款(即典型的幌騙)定罪,但法院在說理中借鑒了其邏輯。法院指出,A公司大量申報偏離市場價格的訂單,并在極短時間內成交或撤單,其行為本質與“虛假申報、誤導其他投資者”的操縱內核一致。
3. 抗辯策略與法律建議:從技術辯護到法律敘事
俞強律師分析指出:面對利用技術優勢操縱市場的指控,辯護絕不能局限于對代碼和算法的技術解釋,而必須構建一套完整的“法律-技術-事實”三位一體的抗辯體系。核心目標是打破控方“技術異常=主觀惡意=市場操縱”的簡單邏輯鏈條。
俞強律師,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大學法律碩士,擁有15年商事爭議解決及金融犯罪辯護經驗,代理過數百起涉及證券期貨、復雜商事交易的訴訟與辯護案件,尤其擅長為被指控利用金融科技實施違規行為的機構與個人,設計跨領域的專業抗辯策略。
3.1 策略復盤:如果重來,如何避免風險?
合規前置,建立透明的技術接入與報備機制:最大的風險源于“非法接入”和“隱瞞賬戶”。在業務開展前,必須與期貨公司、交易所進行充分溝通,明確系統接入的合規路徑,并按要求對實際控制的賬戶、使用的交易策略類型(如高頻交易)進行完整報備。即使某些監管規則尚不明確,主動溝通、保留記錄也能在事后證明無主觀規避惡意。
策略邏輯的“可解釋性”建設與留痕:不能只追求策略的有效性,必須建立策略研發、測試、部署的全流程文檔。詳細記錄每一個策略的盈利邏輯(如統計套利、趨勢跟蹤等)、風險控制參數和預期市場影響。這些內部文檔將成為證明交易行為具有合理商業目的、而非操縱意圖的關鍵證據。
嚴格與“幌騙”等明令禁止的行為劃清界限:明確內部合規紅線,確保交易系統不會執行“不以成交為目的的頻繁或大量報撤單”。雖然高頻交易本身會伴隨大量訂單變化,但需通過風控模塊確保報單具有真實的成交可能性,避免訂單簿上存在明顯意圖誤導市場的“釣魚單”。
3.2 訴訟應對:站在被告席上,如何有效抗辯?
證據層面質證:
針對“非法接入”與“速度優勢”:質疑控方對“非法”和“不正當優勢”的定義。辯護方可主張:A公司使用的API接口是否為交易所或期貨公司公開提供?所謂的“繞過驗證”是系統漏洞的利用,還是基于現有技術協議的正常優化?提升速度是投入重金進行硬件升級、算法優化的正當商業競爭結果,這與通過賄賂內部人員獲取“內幕速度”有本質區別。申請對交易系統與交易所系統的交互日志進行司法鑒定,以厘清技術細節。
針對海量交易數據證據:控方基于大數據分析得出的“異常模式”結論并非不可挑戰。可以申請獨立的第三方金融科技專家或學術機構作為專家輔助人出庭,對同一數據集進行重新分析。論證重點在于:A公司的交易模式是否與國內外公認的合法量化策略(如做市商策略、瞬時套利策略)在統計學特征上具有相似性?其“高買低賣”在微觀瞬間可能是一種流動性提供行為或執行大型訂單的算法拆分(如VWAP),不能孤立看待。
法律與事實層面抗辯:
核心辯點一:缺乏操縱市場的“主觀故意”。這是此類案件辯護的基石。必須向法庭清晰地敘事:A公司的所有交易決策均基于預設的、價值中立的數學模型,其目標是捕捉市場短暫的價格失衡,盈利來源于提供流動性或信號處理的速度差,而非主動制造價格扭曲。主觀故意必須是“影響價格以誘使他人交易并從中獲利”,而算法只是嚴格執行了尋找“價格錯誤”并糾正的指令,這恰恰促進了價格發現效率。可以引入團隊的研究筆記、內部郵件、策略回測報告等,證明其主觀上追求的是“市場中性”的阿爾法收益。
核心辯點二:行為與市場波動的“因果關系”不成立。控方建立的關聯多是時間上的巧合。辯護方需進行歸因分析:在指控的波動時段,是否有重大的宏觀經濟新聞發布?是否有其他大型機構的巨額訂單沖擊?A公司的交易量占市場總成交量的比例是否真的足以“主導”價格方向?通過更宏觀的數據分析,論證市場價格變動是多重因素合力所致,A公司的小幅、瞬時影響是微不足道且短暫的,并未“扭曲”價格形成機制。這與傳統坐莊操縱能長期控制股價有本質不同。
核心辯點三:法律適用的謙抑性與技術中立原則。應主張,對于金融科技帶來的新型交易行為,刑法的介入應當保持謙抑。在行政監管規則尚在探索完善之際(如《程序化交易管理辦法》長期處于征求意見稿狀態),不宜輕易將技術競爭中的優勢認定為刑事犯罪。高頻交易、程序化交易本身是工具,如同一把刀,其性質取決于使用者的目的。在目的無法證明為惡意時,應堅持技術中立原則。
3.3 實戰建議:讀者可立即采取的步驟
第一步:全面證據保全與逆向審計。立即在律師指導下,對交易服務器、開發日志、通訊記錄、策略代碼進行鏡像保全。同時,聘請獨立的、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技術團隊,對涉案期間的所有交易進行“逆向審計”,出具報告,從專業角度解釋每一筆異常交易的策略邏輯和合規依據,將“技術黑箱”轉化為“透明白盒”。
第二步:構建“合規敘事”與“專家資源庫”。梳理所有與交易所、期貨公司、監管部門的溝通記錄,證明已盡到合理告知義務。同時,開始聯絡金融工程、計量經濟學、市場微觀結構領域的權威學者或資深從業者,提前構建專家資源網絡,為可能需要的專家論證意見或出庭作證做準備。
第三步:主動進行“社會危害性”的抵消論證。準備材料說明公司的交易行為客觀上為市場提供了流動性,縮小了買賣價差,提升了市場效率。收集學術研究、行業白皮書中關于合法高頻交易積極作用的論述,向辦案機關和法庭呈現一個全面、平衡的圖景,而不僅僅是控方指控的破壞性一面。
第四步:考慮程序辯護與量刑協商。審查偵查機關取證程序是否合法,特別是電子證據的提取、固定過程是否符合規范。在事實和法律辯護的基礎上,在審判階段,可以就違法所得計算方式、罰金比例等,與公訴機關進行專業溝通,爭取在量刑上獲得更有利的結果。
4. 律師團隊展示
我們專注于為身處復雜商事糾紛與金融科技合規風險的客戶,提供精準、有力的抗辯與整體解決方案。我們深刻理解技術創新與法律邊界的動態平衡,擅長在涉足未深的監管領域,為客戶構建堅固的合規防線與有效的爭議解決策略,最大化維護您的商業利益與個人權益。
服務領域:證券期貨合規與訴訟、金融衍生品糾紛、量化交易與程序化交易法律風險防控、市場操縱與內幕交易辯護、金融科技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商事犯罪辯護,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調查應對、刑事控告與申訴程序。
風險提示:每個案件均有其特殊性,上述分析基于脫敏案例及公開司法文書,僅為策略思路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金融科技領域的法律風險日新月異,在面臨具體調查或訴訟時,建議務必結合全案證據與最新監管動態,咨詢專業律師。
如果您正面臨類似的因交易技術引發的監管調查或刑事指控困擾,需要專業的抗辯策略分析與支持,可以通過公眾號‘律師俞強’留言咨詢,或訪問君瀾律所官網獲取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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