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濟(jì)南城里辦了一場挺特殊的展覽,主題跟醫(yī)學(xué)有關(guān)。
在那些瓶瓶罐罐的標(biāo)本中間,有個大玻璃缸子周圍擠滿了人,大伙兒都對著里面泡著的一條大腿指指點點。
這條腿確實有點說道。
哪怕是被藥水泡過,那線條、那塊頭,看著跟石頭雕出來似的,醫(yī)學(xué)院的教授都說這是難得一見的“好材料”。
不過,讓大伙兒挪不動步子的,不是這腿長得咋樣,而是它原本屬于誰——李圣武。
要是提起李圣武你覺得眼生,那換個叫法你準(zhǔn)知道:這可是號稱山東地界的“燕子李三”。
坊間傳得那叫一個邪乎:說這人的腿那是天賦異稟,腳底板長著能吸墻的黑毛,腳筋比牛蹄筋還粗,骨頭輕得像鳥一樣。
可等到法醫(yī)手里的刀子真把肉劃開,結(jié)果讓人大跌眼鏡:這就是條再普通不過的人腿,除了那腱子肉練得比一般人結(jié)實點,既沒長毛,也沒見骨頭有什么特異功能,更別提什么飛天遁地的構(gòu)造了。
這事兒就有意思了:既然身體零件跟咱們沒兩樣,憑啥他在濟(jì)南府折騰了十好幾年,不管是韓復(fù)榘坐鎮(zhèn)的時候,還是后來日本鬼子、國民黨警察局掌權(quán),愣是沒人能治得了他?
不少人覺得他是功夫高。
確實,這人身上有點功夫。
但在那個亂糟糟的年頭,能讓他混得風(fēng)生水起,靠的可不是腿腳利索,而是腦子里的算盤打得精。
咱們把日歷翻回到民國那會兒,看看這位所謂的“俠客”到底活在一個什么樣的泥潭里。
當(dāng)時的世道有多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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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讓你哭笑不得的例子。
有線人報信,說李圣武就貓在原來的德國領(lǐng)事館舊院子里。
按說這可是甕中捉鱉的絕好機(jī)會。
一大幫警察全副武裝殺過去了。
你以為接著是破門抓人?
錯。
這幫人在院子里扯著嗓子喊上了:
“李圣武!
你被包圍了,趕緊出來!”
這動靜大得,隔著二里地都能聽見。
表面看是勸降,實際上傻子都聽得出來——這是給里面的人報信呢:風(fēng)緊,扯呼!
警察為啥要故意放水?
這里頭有一筆帶血的賬。
早先,警局里有個姓劉的探長,那是真的一根筋,非要跟李圣武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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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人沒抓著,李圣武反手就把劉探長全家老小給滅了口,就剩劉探長因為當(dāng)班撿了條命。
這慘案一出,整個濟(jì)南警界心里都咯噔一下。
抓他?
那點微薄的餉銀,犯得著拿全家性命去拼嗎?
不抓,甚至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李圣武這人出手大方,金條那是成根地送。
既保住了腦袋,又鼓了腰包。
于是,這幫穿著制服的反而成了他的保鏢,還得幫他編故事。
為啥抓不住人?
警局的結(jié)案報告寫得跟神話小說似的:這人會“縮骨法”,手銬鎖不住;這人會“壁虎游墻”,能飛檐走壁。
這一通胡吹海侃,把李圣武捧成了神,他自己也樂得自在。
其實要把李圣武的底褲扒下來,也沒啥稀奇的。
他老家在山東禹城,本來也是殷實人家,讓抽大煙的爹把家產(chǎn)敗光了,只好跟著去闖關(guān)東。
在哈爾濱,跟個老飛賊學(xué)了點翻墻撬鎖的手藝。
但他跟那個師父,完全走的不是一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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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師父雖說是賊,腦子里還有點老輩江湖人的講究:兔子不吃窩邊草,不動人命,不沾女色。
李圣武呢,他把這世道看透了:守規(guī)矩就是找死。
后來師父失手被抓,不知所蹤。
沒了緊箍咒的李圣武,徹底沒了底線。
在哈爾濱,他一口氣洗劫了15家金鋪,搶來的幾百兩金子轉(zhuǎn)頭就扔進(jìn)了窯子和酒館。
等回到濟(jì)南,什么鐘表行、銀樓,甚至省主席的公館,對他來說就像逛自家后花園。
他心里門兒清:在這個爛透了的舊社會,讓人“怕”比讓人“敬”管用多了。
只要手夠黑,敢滅警官滿門;只要錢撒得夠多,能喂飽那幫貪官;再配合上那些神乎其神的謠言,他就穩(wěn)如泰山。
靠著這套生存法則,他從1938年一直瀟灑到了1948年。
直到那年秋天,天變顏色了。
1948年濟(jì)南戰(zhàn)役打響。
亂軍之中,國民黨把監(jiān)獄大門敞開,本來判了20年的李圣武稀里糊涂又出來了。
他在死人堆里摸了把槍,覺得好日子又要續(xù)上了。
那是臘月里,他搶了一家金店,被人家發(fā)現(xià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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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李圣武還是老一套——狠。
當(dāng)場把經(jīng)理的老父親一槍崩了,連帶聞訊趕來的警察也讓他打傷了。
按他的老皇歷,只要把“燕子李三”的名號一亮,再塞點錢,這事兒就算揭過去了。
可偏偏這一回,他碰上的對手,變了。
1949年初,濟(jì)南解放了,軍管會接手了這座城市。
偵查員徐志剛得到確切消息:李圣武藏在舜井街的一個木匠鋪里。
徐志剛單槍匹馬摸了過去。
兩人一照面,李圣武下意識地還是那套反應(yīng):掏錢,盤道。
“兄弟,抬抬手?”
徐志剛根本沒搭理這茬。
李圣武立馬換了第二招:玩命。
掏槍就射,子彈擦著徐志剛的頭皮飛過去。
緊接著他抓過旁邊的老百姓當(dāng)肉盾,趁著亂勁兒溜了。
這次交手,讓李圣武心里涼了半截:以前那種“金條開道”和“殺人立威”的把戲,在新政權(quán)面前居然不好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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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幫人,既不貪財,也不怕死。
更讓他絕望的是,以前他能藏得住,是因為老百姓怕他報復(fù),警察護(hù)著他。
現(xiàn)在呢?
新政府的通緝令一下,不是靠幾個捕快滿大街瞎撞,而是把整座城市的老百姓都發(fā)動起來了。
對于一個習(xí)慣了在陰暗角落生存的飛賊來說,最可怕的不是碰到武林高手,而是掉進(jìn)了“人民戰(zhàn)爭”的大海里。
濟(jì)南是待不住了,他只能像喪家犬一樣一路往南跑,最后縮到了徐州。
1949年6月24日,徐州。
沒什么驚心動魄的房頂跑酷,也沒有大戰(zhàn)三百回合。
抓捕的過程,平淡得讓人想打瞌睡。
濟(jì)南和徐州的公安干警聯(lián)手,摸到了李圣武姘頭張紅蘭的住處。
幾個便衣敲門,理由簡單得很:查戶口。
李圣武壓根沒多想。
等他回過味兒來,臉已經(jīng)貼在冰涼的地面上了。
搜出來的東西就這點:一把破手槍,二十來發(fā)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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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么縮骨功,也沒見腳底板長毛。
被幾雙粗壯的大手死死按住的時候,傳說中無所不能的“燕子李三”,連動一根手指頭都難。
1949年10月27日,濟(jì)南市人民法院宣判:死刑。
砰的一聲槍響,這個禍害了老百姓12年的悍匪,徹底玩完了。
如今回頭看,李圣武把自己的一生活成了一個悲劇,就因為他沒看懂那個時代的賬本。
在舊社會,警和匪是一丘之貉,只要利益分潤到位,惡棍能被包裝成俠盜,無能可以推脫給妖術(shù)。
那是一個不需要真相,只需要遮羞布的年代。
可到了新社會,規(guī)矩全變了。
不管你會多高的輕功,手段有多毒辣,在嚴(yán)密的社會組織和覺醒的群眾面前,那點本事也就是個雜耍。
1951年的展覽會上,當(dāng)老百姓對著那條肌肉腿嘖嘖稱奇的時候,其實更該感慨的是:扒掉了那個腐朽時代賦予的“外衣”,所謂的“燕子李三”,原來也不過就是個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毛賊罷了。
一個清明、法治的社會,不需要這種神話,更容不下這樣的“俠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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