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請求訪華并認錯,中方明確四大條件缺一不可,核心是關閉“臺灣代表處”、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否則關系難正常化。
一、立陶宛的“認錯”動作
- 2026年2月3日,總理魯吉尼埃內承認設“臺灣代表處”是“戰略性錯誤”,如“一頭撞在火車頭上”。
- 總統瑙塞達表態希望盡快訪華。
- 關鍵缺失:“臺灣代表處”仍未關閉,未觸及核心錯誤。
![]()
二、中方四大條件(外交部林劍回應)
1. 意愿轉行動:拿出具體、可驗證的糾正舉措。
2. 盡早糾錯誤:徹底撤銷“臺灣代表處”,清理相關錯誤安排。
![]()
3. 恪守一中原則:回到建交承諾的政治基礎,不搞任何形式“臺獨”關聯。
4. 積累正常化條件:為恢復外交與經貿關系打牢基礎。
![]()
三、為何中方態度堅決
- 立陶宛是首個允許臺灣以“國家化名義”設代表處的歐盟國家,嚴重破壞一中原則,沖擊建交根基。
- 此前中立外交降至代辦級,中歐班列取消立陶宛站點,立方對華出口暴跌超80%,企業倒閉、大量失業,西方承諾未兌現,經濟難以為繼。
![]()
四、后續關鍵觀察點
- 是否**關閉“臺灣代表處”**并公開承諾不再允許類似機構設立。
- 是否以立法或官方聲明等形式鞏固一中原則的承諾。
![]()
- 中方尚未確認或邀請立方訪華,關系修復取決于立方的實際行動,而非口頭表態。
![]()
需要我把中方四大條件整理成一份簡明可執行的“糾偏清單”,便于你快速對照立陶宛后續動作判斷其誠意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