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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很簡單。2025年3月16號。金晨開車帶著助理、經紀人在紹興柯橋區湖塘街道嶺下村公交車站附近,為了避讓狗狗,緊急拐彎撞向路邊警示牌和房屋圍墻,車內三人均受傷。
金晨傷情比較重,當時被送醫,助理在交警面前給金晨頂包。
這件事被狗仔爆出來后,登上熱搜。
官方也出了通告,事情就如金晨所說,助理頂包確有其事,騙保只是烏龍,金晨也道歉了,但輿論還是一直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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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浙江政務服務網公布了對演員金晨的行政處罰結果:因2025年3月16日在紹興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處以1500元罰款。
再次證實,金晨沒犯罪但違法。還是處罰沒能平息輿論。“”
“受傷為什么不打120?而是打車三四個小時去上海?
是不是可以理解成這樣,1500塊就能肇事逃逸。
關鍵不是頂包了嗎?判決為何不提頂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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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看去,還是抓住金晨的演員身份,背后動用了關系,明星還是有特權……
至于為什么金晨就醫舍近求遠?按照普通人的邏輯,既然不是特別重的傷,自然是就近看傷。
金晨當時的傷應該不是特別嚴重,因為沒打急救電話,而是經紀人帶著去看傷。
畢竟金晨是演員,也是要靠臉吃飯的,或許去大醫院就是想要就醫條件好。
至于有沒有喝酒,過去快一年了,也檢測不出來了,只是揣測,警察也不能用揣測定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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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還是一場普通的交通事件,也就是因為助理的多此一舉才會造成公眾的猜疑?
演員本就是敏感人物,全網都在盯著。有一點點瑕疵都會被放大?
不過也有人為了金晨說話,但被質疑聲淹沒。
也正常,普通人的肇事逃逸怎么處罰的?也是有一個對比。
人們不過要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看人下菜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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