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那筆執行款,黃家那邊有消息了嗎?我等著交下一期的治療費。”
2月初,距離新春佳節僅剩數日,岑溪市人民法院接到了一通急切的電話——申請執行人葉某的聲音里,滿是焦慮。
這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并不復雜:2024年,葉某與黃某因交通事故產生糾紛,經岑溪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黃某分期向葉某支付賠償款共計25936元。前期款項履行順利,唯獨最后一期,黃某遲遲沒有動靜。
而這筆錢,是葉某后續治療的“救命錢”。
“必須盡快找到被執行人!”收到電話后,承辦該案的執行干警立即行動。多次電話聯系無果,他們決定:下鄉,上門找。
執行干警立即驅車前往被執行人居住的村鎮。幾經打聽,干警們找到了黃某的父親。老人得知來意,嘆了口氣:“他常年在外打工,今年活不好找,收入確實緊張。”話音未落,便主動撥通了兒子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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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現場
“法官,我不是故意不還,最近手頭確實緊張……”面對上門的執行干警,黃某起初以各種理由推諉。執行干警向被執行人耐心釋法明理,語氣平和卻堅定,“我們理解你的困難,但葉某這邊等著錢做治療,一刻也拖不起。生效法律文書必須履行,拒不執行不僅影響征信,還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咱們將心比心,這筆錢對葉某來說,是實實在在的治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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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轉賬
被執行人父親在溝通中得知這筆賠償款對申請人的重要性,主動表示愿意代被執行人償還,并當場手機轉賬至法院。隨著最后一筆執行款到賬,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當執行干警通知葉某領款時,他激動地說:“謝謝法官,這最后一筆執行款,真是及時雨!能安心過年了。”
小案件關乎大民生。年關將近,此次交通事故賠償款的快速執行到位,正是岑溪法院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的生動縮影。岑溪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執行力度,用實實在在的行動,把當事人的“紙上權利”變成“真金白銀”,讓人民群眾在司法的溫度中,迎接一個更踏實、更溫暖的新春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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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許斌寧
一審一校:劉泳敏
二審二校:歐陽豪 程順輝
三審三校:陳金明 覃顯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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