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數字零售領域消費亂象依然突出。直播電商領域劇本炒作、刷單造假等問題頻發,有主播因虛假宣傳、價格欺詐被監管部門通報。同時,即時零售市場競爭加劇,部分平臺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正接受反壟斷調查。在平臺治理層面,部分規則的過度執行或濫用,正在激化商家、平臺與消費者之間的沖突。這些亂象共同指向消費體驗受損與市場信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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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2月3日,依據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2026年1月受理的全國互聯網消費平臺糾紛大量案例數據,“一帶一路”TOP10影響力社會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例行發布《2026年1月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數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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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涵蓋了零售電商、生活服務電商幾大板塊,公布了2026年1月網絡消費投訴數據及《零售電商十大典型投訴案例》《生活服務電商十大典型投訴案例》。
數字零售消費評級榜發布
在2026年1月全國數字零售評級榜中:獲“建議下單”的有:途虎養車;獲“謹慎下單”評級的有:抖音電商;獲“不建議下單”的有:小紅書、分期樂等;獲“不予評級”的有:淘寶、閑魚、快手、一畝田、愛回收、微信、微店、千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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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家平臺進入零售電商投訴榜
投訴量TOP10依次為:抖音電商、拼多多、淘寶、京東、快手、閑魚、千牛、微信、途虎養車、微店;
排在第11-20名的是:小紅書、愛回收、瓜子二手車、拍機堂、轉轉、天貓、微拍堂、唯品會、蘋果;
排在第21-30名的是:中國移動移動商城、小米商城、蘇寧易購、快團團、萬表網、嗶哩購、微信小程序購物平臺、小鵝通、95分球鞋交易平臺、微信視頻號;
排在31名之后的是:阿里巴巴、紅布林、交易貓、有贊、蘑菇街、小米有品、天天拍車、vivo官方售后、千島、華為商城、蟬媽媽、二三良作、樸樸超市、店寶寶、羊小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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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電商十大典型投訴案例發布
在零售電商消費領域,據“電訴寶”受理用戶維權案例,我們從中選取十大典型投訴案例,涉及樸樸超市、蟬媽媽、有贊、轉轉、紅布林、途虎養車、小鵝通、小米有品、微拍堂、快手電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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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售賣偽劣假貨?“樸樸超市”賣的羊肉被指無肉味無油脂
1月1日,湖北省彭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家人于2025年12月6日在樸樸超市網購了8盒內蒙草原帶皮帶骨羔羊肉塊,收貨后即入冰箱冷凍并于2025年12月10日拿出2盒烹飪,清洗肉塊時發現沒有任何油脂,洗后水池和手套上像被洗潔精洗過一樣發澀(疑似羊肉使用不明化學藥品后期處理過),彭女士煮了2個多小時后,羊肉還是像橡膠一樣咬不動,沒有羊肉味,沒有油脂,沒有任何鮮味,根本沒法吃。
彭女士聯系售后,樸樸只同意將已烹飪的2盒按半價賠償,彭女士要求8盒全額退款退貨。彭女士表示,實物與宣傳嚴重不符,已有眾多消費者受害,屬售賣偽劣假貨,后發現產地為:湖北省孝感市漢川市。
彭女士表示,樸樸既然同意半價退款+贈送一張19元的優惠券,即已承認這批羊肉存在問題,彭女士方要求8盒全額退款。彭女士認為,樸樸不嚴查供應商和生產商,對毒羊肉進行溯源,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騙消費者、拒絕合理合法的退款退貨要求,已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彭女士懇請政府對這樣的無良商家予以嚴懲。
【案例二】凌晨三點被自動扣款1398元?用戶要求“蟬媽媽”全額退還
1月6日,上海市的王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蟬媽媽平臺凌晨三點自動續費扣款1398元,且王女士已多月未使用服務,平臺方也未告知需要續費的提示。
王女士表示,根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平臺未在續費前五日以顯著方式提醒,蟬媽媽平臺也未提供簡便的取消續費選項,該扣費行為違規。蟬媽媽平臺現要求全額退還1398元續費費用,并立即關閉自動續費功能。
【案例三】用戶投訴“有贊”售賣的商品違反《廣告法》
1月12日,山東省的張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有贊精選購買商品名稱:TWG 防裂白凡士林特護膏,其廣告語稱含有擁有專利1000多項,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違反了ZH22:《廣告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廣告語含有保濕力度是普通護手霜的5倍,違反了ZH20:《 告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廣告語含有美白功效 宣稱,在藥監局備案核查到該產品功效為保濕 涉嫌發布虛假廣告,違反了HZP3:《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和ZH2:《 告法》第四條。
對此,有贊回復稱:您好,關于商家違規經營的舉報信息,已經在核實受理中,若情況屬實,將對店鋪做相應處理,非常感謝您對有贊的支持~
【案例四】用戶投訴“轉轉”以私自拆修為由不給質保 要求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1月1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李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5年4月9日在轉轉平臺購買了一部二手蘋果13promax遠峰藍。機器在2026年1月18日白屏,無法使用。于是李先生就近在路邊維修店換了個便宜屏幕來開機進行售后服務,平臺在收到李先生的機器后,以私自拆修為由不給質保。
李先生稱,該機器在2025年就出現了電池鼓包,屏幕翹起,當時李先生的屏幕就出現了滑動異常,于是就申請了售后,平臺只給換了第三方電池(購買時為原裝)。李先生表示,希望有關部門嚴查轉轉黑心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對此,轉轉平臺回復:您好,您反饋的問題我們已經收到,已安排專員為您處理,請耐心等待,感謝您的反饋與支持,謝謝。
【案例五】用戶投訴在“紅布林”寄賣無人問詢 閑魚平臺卻咨詢不斷 要求賠償損失
1月21日,黑龍江省的柳先生向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于2025年9月20 把鞋子TOD'S 鞋靴郵寄給紅布林二手奢侈品平臺,結果等了兩個多月,連個詢價的都沒有。柳先生在閑魚平臺咨詢不斷,五個有明顯購買意向的客戶,柳先生錯過銷售機會,損失接近伍佰元。
柳先生表示,平臺只對銷售方有約束,不對自己約束,明顯違反《民法典》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權利義務,只約束乙方,免除甲方責任,屬于權利義務失衡,違背公平原則。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第四百九十七條》格式條款無效情形。屬于典型的霸王條款。柳先生請求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賠償。
對此,紅布林回復:用戶問題平臺收到后第一時間聯系用戶處理,正在為用戶核實處理中,后續過程有任何問題,可隨時聯系客服處理。
【案例六】“途虎養車”被指商品質量問題頻發 售后推諉 承諾失信
1月21日,四川省的陳先生向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5年12月7日在途虎養車App內的“途虎王牌腳墊旗艦店”購買汽車腳墊,12月14日收貨后發現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經與客服溝通,對方同意辦理“退貨退款”,并要求陳先生先行墊付85元退貨運費,承諾“收到退貨后即退還運費”。其于12月14日寄回商品,商家簽收后已完成貨款退款,但承諾的85元運費始終未支付。自商家簽收至今,陳先生多次聯系途虎平臺及店鋪客服,對方均以“需要反饋”、“正在處理”等理由推諉拖延,至投訴時仍未退還。陳先生認為商家及平臺侵害了其公平交易權和財產權。
【案例七】用戶投訴“小鵝通”無證辦學 隱瞞收費 虛假宣傳頻發
1月24日,河南省的李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她于2026年1月22日于小鵝通平臺購買了商家“小武”售賣的《影劇達人NIP課》。商家在直播宣傳時承諾是“直播課”、“一對一”教學,但其付款后發現實為提前錄制的錄播課。同時,李女士發現該商家涉嫌超出其營業執照范圍經營。李女士在購買當天即申請退款,但商家先拒絕退款,隨后“玩失蹤”不予理會。李女士認為商家行為構成虛假宣傳、夸大宣傳、超范圍經營、欺騙消費者。
【案例八】“小米有品”汽車導航被指有質量問題 用戶要求提供質檢報告
1月24日,湖北省的高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4年9月在小米有品平臺購買航睿汽車導航,9月底安上去不到一個星期,顯示屏不亮。高先生與小米有品溝通,小米讓他和工程師溝通,讓他寄回去。
高先生稱,寄回來不到一個星期,發現屏幕里面有蟲爬,高先生接著寄回去。但10月底顯示屏又不亮了,2025年4月開始,顯示屏開膠,中框開裂。高先生懷疑此商品質量有問題,讓有品提供質檢報告。平臺剛開始以費用過高,說無法支持,后來又說有,最后直接以有隱私問題不予提供。商品的質檢報告涉及隱私嗎?高先生的訴求是提供質檢報告,如果沒有,此產品就有質量問題,高先生后續400塊錢維修費應該退還。
【案例九】“微拍堂”被指售后形同虛設 假貨 欺詐問題叢生
1月25日,四川省的茍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5年12月23日在微拍堂平臺購買了一串珠子。在商品未拆封、快遞未簽收前,茍先生已向商家提出退貨退款申請,并已拒簽快遞,將商品原路退回給商家。然而,商家對茍先生的退貨退款申請一直未作處理,導致款項和商品狀態均處于未解決狀態。
茍先生的核心訴求是:商家或平臺應盡快處理此次退貨退款,完成退款流程。
【案例十】“快手電商”被指商家申訴期內遭連續重罰 用戶遇假貨劣貨售后被拒
1月27日,河南省的岳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作為快手平臺商家,在1月8日16時54分因“推廣違規品”被平臺處罰4000元違約金。岳先生已認識到問題并進行申訴和整改,兩次申訴均失敗,正處于協商處理階段。但在1月9日23時53分,平臺再次以同類違規為由,對其追加罰款10000元。岳先生認為,平臺未給予合理整改時間(后臺應能查到其已在整改下架商品),且在第一次違規處理(申訴、協商)未完成的情況下連續罰款,加重了處罰。岳先生表示第一次罰款是因不熟悉規則,愿意承擔;但認為第二次罰款屬于誤判或不合理,訴求是免除第二次10000元罰款。
此外,跨境電商上榜平臺有8家:投訴量依次為:海淘免稅店、寺庫、識季、全球速賣通、天貓國際、別樣、洋碼頭、te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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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經社法律合規成果
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運行13余年來,與全國近千家網絡消費平臺建立對接,影響1億+網絡消費用戶,新系統實現一鍵投訴、自助維權、同步直達、實時處理、進度查詢、評價體系、法律求助、大數據分析等諸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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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臺座談會”,發布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臺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布《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并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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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并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并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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