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全國稅務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系統2026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
招聘數量及崗位
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系統2026年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詳見《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系統202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下稱“《崗位表》”)。
各崗位的受聘人員為內蒙古自治區稅務系統所屬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相關待遇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02
應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87年2月5日(含)至2008年2月4日(含)期間出生),對于博士研究生,放寬到43周歲以下(1982年2月5日(含)以后出生);
8.應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9.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專業條件:
關于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名稱,研究生專業參照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庫,本科專業參照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4月更新)》和《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對于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確認報名資格。
(三)招聘對象:
1.此次招聘部分崗位為普通崗位,應具有2年以上網絡安全、數據庫管理、數據處理、數據安全、運維管理、軟件開發和通信工程等相關信息化工作經歷。報考相關崗位的應聘人員應在2026年2月3日(含)之前,取得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如學歷、學位、工作經歷等)。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聘人員應在2026年2月3日(含)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2.此次招聘部分崗位招聘對象為“應屆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26年應屆國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畢業生;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落實工作單位(不將簽訂就業協議、繳納社保作為限制性條件),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機構等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國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畢業生;
(3)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不將簽訂就業協議、繳納社保作為限制性條件)留學回國人員;
(4)參加我區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是指: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人員;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及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等基層公益性崗位人員;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內蒙古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共青團中央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中服務地在內蒙古地區人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曾經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近三年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5.現役軍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6.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以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的崗位,同時也不得報考其近親屬在用人單位及其上級單位擔任領導成員的崗位。
上述“近親屬”是指具有以下親屬關系的人員(下同):(1)夫妻關系;(2)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人員。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情形或者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均將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03
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初審與交費、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impta.com.cn)。報名時間為2026年2月4日10∶00至2月10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為2026年2月4日10∶00至2月11日17∶00,交費時間為2026年2月4日10∶00至2月11日24∶00。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崗位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
3.報名時,應聘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4.應聘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
5.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需填寫本人當前戶口、檔案、組織關系的保留單位(機構)。
6.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有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
7.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崗位。
8.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報告其近親屬在全國稅務系統內的從業情況。對于有近親屬在全國稅務系統內從業的,應聘人員需在報名界面的“備注”欄內,完整、準確填寫其近親屬的姓名、工作單位名稱、職務職級、與應聘人員的親屬關系等信息。對于沒有近親屬在全國稅務系統內從業的,應聘人員需在報名界面的“備注”欄內填寫“本人承諾沒有近親屬在全國稅務系統內工作”字樣。
9.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應聘人員要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請及時修改(提示: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10.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提示:請應聘人員選擇好崗位后盡早報名,因報名后期過度集中報名造成網絡擁堵、影響報名的,后果自負。
(二)資格初審與交費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負責。《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應聘人員可在資格初審期間的工作時間咨詢關于報考條件的相關問題。
2.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隨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通過人員,需要交納報考費120元(每科50元,報名費20元)。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請在交費后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應聘。
(三)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交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為3∶1,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招聘計劃調整的崗位或因無人報考而取消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2.應聘人員交費成功后,須于2026年3月25日至3月29日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3.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6年版)選擇筆試類別。信息化運營崗位選擇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納稅服務和宣傳崗位、后勤服務崗位選擇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
各招聘崗位的考試科目均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具體崗位的分類筆試測試方向見《崗位表》。
4.筆試時間為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具體安排為: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參加兩個科目的考試。兩個科目考試連續進行,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
5.筆試地點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參加考試。
6.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政策加分。
根據自治區統一要求,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0.25分。
請應聘人員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個人錯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的,及時予以糾正并重新排序。
7.筆試閱卷工作結束后,由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研究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上發布。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8.考生對于缺考、零分和違紀違規三種情形有異議的,可在成績公布后的5個工作日內申請成績復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四)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從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凡筆試成績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人數不足3∶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2.資格復審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負責,資格復審的方式以及資格復審所需提供的資料等要求,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門戶網站另行公告。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照另行發布的公告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的,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供所有資格復審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由于自愿放棄面試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導致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低于3∶1時,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面試人選。決定遞補面試人選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過程中若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則同時遞補作為新的資格復審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在遞補過程中當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滿足3∶1時停止遞補。
(五)面試
1.面試地點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的領取時間、地點,待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持《面試通知書》及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2.考生須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設置為60分,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后續環節)。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人事考試網公布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等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3位數字。
(七)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出現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1.體檢
體檢地點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承擔體檢的單位為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將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體檢。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承擔;體檢合格后自愿放棄后續環節或放棄聘用的,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體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2.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考察、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應聘人員中,依次按照總成績、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1.公示
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自開始公示后,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2.聘用
公示期滿,根據公示情況依規研究確定招聘人員。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有影響聘用問題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員在報考崗位所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招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愿放棄聘用,取消聘用資格。
04
其他要求
1.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崗位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應聘。在此,提醒應聘人員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2.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記入誠信檔案庫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3.本次招聘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提醒廣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5.在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填寫的通訊方式暢通,便于招聘單位及時通知遞補等相關事宜。因報名時填報的通訊方式不暢,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咨詢電話:0471-5909034
網報技術咨詢電話:0471-6600198、6601168
本公告由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負責解釋。
來源:內蒙古人事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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