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接到用戶投訴反映“小鵝通”及其下商家存在違規經營、售后推諉與平臺監管缺失等問題。
1月24日,河南省的李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她于2026年1月22日于小鵝通平臺購買了商家“小武”售賣的《影劇達人NIP課》。商家在直播宣傳時承諾是“直播課”、“一對一”教學,但其付款后發現實為提前錄制的錄播課。同時,李女士發現該商家涉嫌超出其營業執照范圍經營。李女士在購買當天即申請退款,但商家先拒絕退款,隨后“玩失蹤”不予理會。李女士認為商家行為構成虛假宣傳、夸大宣傳、超范圍經營、欺騙消費者。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小鵝通平臺暫未回應。
![]()
網經社企業庫顯示,“小鵝通”屬于深圳小鵝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2日,法定代表人為鮑春健。
![]()
2025年全年,“電訴寶”受理投訴中涉及的數字零售中電商服務商領域用戶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小鵝通”排名第4位。最新評級為“不予評級”。除此之外,其他被投訴的類似服務商還有:微店、千牛、有贊、店寶寶、微盟、易店無憂、蟬媽媽。
![]()
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監測數據顯示,“小鵝通”2025年全年投訴的問題主要包括退款問題、網絡欺詐、虛假促銷、任意封店、售后服務等,其中退款問題占比最高,達到了約47.6%。
![]()
【案例一】用戶投訴“小鵝通”報考失敗申請退款 商家扣一半且含未告知費用
1月21日,貴州省的趙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5年12月14日,在“小鵝通學員版”的“楊姐護考”直播間購買了“護師全程無憂班”課程。后因報考年限受限,導致報考失敗,無法繼續學習。趙女士課程僅學習了5.8%,并收到了商家寄送的兩本教材。在趙女士申請退款時,商家不僅要扣除一半費用,且在扣費中包含了直播間宣傳時未提及的“平臺費”,趙女士認為此扣費比例不合理且侵害了其消費權益。其主要訴求是:課程費用全額退款。
【案例二】用戶投訴“小鵝通”放任無證商戶經營 消費者退款申訴均被駁回
12月26日,浙江省的陳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12月7日在小鵝通平臺支付8980元,向商戶“信謙校長教編程”購買直播課程。后發現該商戶未取得辦學許可,涉嫌無證經營。陳女士在課程未使用的情況下,于12月9日發起退款,但商戶拒絕退款并關閉售后通道。陳女士多次向小鵝通平臺申訴,均被駁回。陳女士認為小鵝通平臺存在嚴重失職:1.準入審核缺失,允許無資質商戶上架;2.監管責任缺位,未對違規商戶進行干預;3.售后機制失靈,消費者維權無門。商戶在過程中先承諾后拖延、再失聯,后在壓力下現身卻要求扣款25%,隨后再次失聯。陳女士認為核心問題是商戶違法經營、平臺未盡法定義務、消費者權益受損。其訴求是:1.小鵝通協調退還全款8980元;2.查處違規商戶;3.督促平臺整改審核與監管體系。
【案例三】“小鵝通”被指承諾無二次消費后強推萬元運營費 退款無門
12月16日,江蘇省的袁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12月9日在小鵝通平臺,向“營口曦文網絡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支付1798元購買了抖店運營課程。商家在溝通中多次承諾“無二次消費”,并表示交易受小鵝通平臺監督,不滿意可退款。付款后,商家僅在釘釘上簡單指導建店,隨后便由一位“運營總監”對接,提出需額外支付6880至18800元不等的運營費用。當袁女士質問這與“無二次消費”承諾不符時,對方辯稱為“運營成本”。袁女士察覺受騙后要求退款,但商家在微信、釘釘上均不回復,電話也不接。其于12月10日在小鵝通平臺發起兩次退款申請均被拒絕,平臺客服讓其自行聯系商家,但商家已失聯。袁女士質疑平臺監管責任,并希望獲得幫助。
【案例四】“小鵝通”被指課程宣傳與實際不符 未觀看要求退款 無人處理
12月15日,山西省的王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11月27日在抖音平臺商家“大米老師”的店鋪購買了“七上數學課”。購買后,王女士發現實際授課內容與銷售時的宣傳不一致。王女士并未觀看課程,因此要求退款退課,但訴求尚未得到解決。
【案例五】“小鵝通”被隱瞞錄播流量費 交費后才告知 售后無人回應
12月10日,四川省的易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12月5日購買了小鵝通基礎版,支付6800元。客服在介紹時未告知看錄播課程會收取額外流量費(超額后單獨收費)。交費后,尹女士才得知此事,客服以“條款太多無法一一說明”為由推脫。易女士認為其未充分告知關鍵收費項的行為構成虛假宣傳。同時,易女士在售后過程中遇到群內無人回復、電話不接、微信語音被掛斷等溝通障礙。易女士已不再信任該軟件,要求直接退款。
對此,小鵝通平臺并未對以上用戶投訴作出回復。
網經社法律合規成果
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運行13余年來,與全國近千家網絡消費平臺建立對接,影響1億+網絡消費用戶,新系統實現一鍵投訴、自助維權、同步直達、實時處理、進度查詢、評價體系、法律求助、大數據分析等諸多功能。
![]()
此前,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臺座談會”,發布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臺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布《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并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并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并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