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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當事人宋某等上訴人與任某某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中,因不服洛陽市老城區法院(2025)豫0302民初317號判決,一份言辭犀利的上訴狀撕開了案件背后的重重疑云。當擔保人聲稱被欺詐簽字、借款人還款記錄被“選擇性失明”、職業放貸人身份未被審查、關聯公司未追加為第三人等問題浮出水面,公眾不禁質疑:這起看似普通的借款糾紛案,是否隱藏著司法審判中的事實扭曲與程序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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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款記錄“蒸發”:法院對關鍵轉賬視而不見,借款人欠款已結清?
根據當事人反映,一審判決書對宋棟的還款事實存在重大遺漏。宋棟通過POS機轉賬給洛陽文付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702700元、河南眾禾汽車銷售股份有限公司153330元、陳敬濤570000元,另有40萬元通過關聯單位POS機刷卡支付。這些轉賬記錄清晰可查,卻未被計入還款總額。更令人震驚的是,宋棟直接轉賬給任萬美的金額已達192200元,加上其他渠道還款,總額遠超借款合同本金。例如,2016年10月31日《借款合同》中,任萬美出借699700元,而宋棟同期還款已達948600元;2016年12月30日兩份合同累計80萬元,宋棟還款1025530元。面對如此明顯的超額還款,一審判決仍認定借款未結清,擔保責任成立。這不禁讓人質疑:法院對鐵證如山的轉賬記錄視而不見,是“疏忽”還是刻意?借款人的還款究竟去了哪里?
擔保人的“羅生門”:欺詐擔保下的“替罪羊”
案件中最具戲劇性的一幕,莫過于擔保人的困境。當事人反映直指核心:宋合青、任東輝、郭毅星、喬曉峰等擔保人在簽字時,對宋棟與任萬美之間的復雜債務關系毫不知情。宋棟長期深陷任萬美、陳敬濤等人的高利貸泥潭,而任萬美刻意隱瞞了前期借款未還清、持續放貸的事實。擔保人在信息嚴重不對稱的情況下,被誘導簽署擔保合同。根據《擔保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手段使保證人違背真實意思擔保的,保證人不承擔責任。而當擔保人發現真相時,已淪為任萬美追債的“替罪羊”。試問,若法院縱容這種欺詐行為,法律的公平性何在?擔保人的合法權益如何保障?
職業放貸人身份成謎:法院為何對“非法金融活動”視若無睹?
上訴狀中最重磅的指控,直指任萬美“職業放貸人”身份。數據顯示,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任萬美在短短6個月內向宋棟放貸12次,累計金額高達350.65萬元,且采用統一格式合同、收取高額利息。其行為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次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及《河南省高院指導意見》中“職業放貸人”的認定標準——未經批準、反復從事放貸業務、以營利為目的。
更關鍵的是,任萬美在宋棟無力償還時仍持續放貸,明顯具有“以貸養貸”特征,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十九條及《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此類借貸合同應屬無效,擔保合同隨之無效。然而,一審對此關鍵問題避而不談,既未審查任萬美的放貸資質,也未認定合同效力,直接適用法律錯誤。若法院對職業放貸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豈非為非法金融活動開了綠燈?
程序違法之困:關聯公司成“隱形人”,真相如何查明?
案件審理中,程序正義的缺失尤為刺眼。宋棟的大量還款均通過任萬美的關聯公司(文付通、眾禾)及關聯人陳敬濤完成,這些主體與案件結果存在直接利害關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及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最新指導意見,法院應追加其為第三人以查明事實。但一審卻刻意回避這一關鍵程序,導致還款事實被模糊化。這種“選擇性追加”不禁令人懷疑:法院是否在刻意回避對任萬美關聯關系的審查?當程序正義淪為犧牲品,實體公正又如何實現?
司法審判的信任危機:當法律淪為利益工具
這起案件折射出的,不僅是單個判決的爭議,更是司法公信力的深層危機。當法院對明顯證據視而不見、對欺詐行為避而不審、對非法金融活動放任不管,法律的權威性何在?公眾如何相信判決的公正性?若職業放貸人通過訴訟將非法利益合法化,社會秩序將如何維系?更需警惕的是,若此類案件成為“范本”,將鼓勵更多放貸人通過欺詐手段套取擔保,破壞金融市場秩序,加劇社會矛盾。
追問與呼吁:真相不應被掩埋,正義需要被照亮
面對這份充滿質疑的上訴狀,公眾有理由追問:任萬美是否真是職業放貸人?關聯公司為何成“隱形人”?擔保人的欺詐指控能否成立?還款記錄究竟去了哪里?這些疑問,需要法院在二審中給出明確回應。司法的使命,在于撥開迷霧,還原真相,而非在事實不清、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下草率判決。
我們呼吁二審法院:嚴格審查職業放貸人問題,追加關聯公司查明還款事實,糾正一審錯誤,以程序正義保障實體公正。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更多擔保人淪為“替罪羊”,才能讓法律真正成為維護公平正義的利器,而非某些人攫取非法利益的工具。
在這起借款糾紛背后,隱藏著遠比表面更復雜的利益糾葛。當法律與真相遭遇“選擇性失明”,唯有媒體監督與社會關注,才能撕開迷霧,讓陽光照進司法的每一個角落。我們期待,這起案件能成為推動司法進步的契機,讓公平正義不再因程序黑洞而蒙塵。
此案件洛陽市中級法院究竟如何判決,媒體將持續關注。
來源丨民生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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