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政府已大幅降低對日本的索賠,日本外務省亞洲大洋洲局長金井正彰卻表示無法接受?隨著韓國最高法院發布最新裁決,人們看到,自詡重視日韓關系的高市早苗政府,居然連幾十萬人民幣都不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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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共同社1月29日報道,韓國最高法院29日駁回熊谷組上訴,發布了勒令其賠償1億韓元,也就是約合人民幣48.7萬元的二審判決,韓國受害者家屬要求日本公司做出賠償并道歉。
這一判決是韓國被征勞工的遺屬以日本殖民時期強制勞動為由向日本熊谷組公司提出的索賠,但對于這樣的判決,日本外務省亞洲大洋洲局長金井正彰早在去年12月就向韓國駐日大使館表明,日方無法接受判決的立場。
由此一來,各方普遍預計,這起“韓國最高法院對于原被征勞工起訴熊谷組下達的首例判決”,其象征意義遠大于實際執行的可能。這已是近兩個月來,韓國最高法院第三次對日企做出類似的終審敗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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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從1910年到1945年,日本在殖民統治朝鮮半島期間,以誘騙、脅迫等方式強征了多達78萬的朝鮮半島人民,送往日本本土或占領區從事非人的苦役。
此次被判敗訴的熊谷組公司,涉及的是一名1944年10月被強征至日本福島縣,并于次年2月不幸離世的勞工。
而在此前的2025年12月,韓國最高法院已對另外兩起案件作出終審判決。12月11日,日本制鐵公司被判向一名在1940至1942年間于巖手縣惡劣環境下勞動的勞工遺屬賠償1億韓元。12月24日,西松建設公司也被裁定需賠償約7300萬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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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政府向日本索賠的核心法律條款,是1965年韓日為恢復邦交而簽訂的 《韓日請求權協定》。
然而,日本政府與涉事企業長期以來的擋箭牌便是:所有賠償問題已通過該協定“一次性徹底解決”。
轉折發生在2018年10月。韓國最高法院在當時明確裁定:《韓日請求權協定》并不妨礙二戰時期被強征的韓國勞工行使“個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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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料的是,韓國的這一索賠歷程十分坎坷。以熊谷組案為例,勞工遺屬于2019年4月提起訴訟。一審法院認為,此次索賠已過三年訴訟時效,故判原告敗訴。
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二審卻推翻了一審判決。這樣一來,包括熊谷組、日本制鐵在內的索賠案件,最終在韓國最高法院贏得終審勝訴。
不過,這幾起案件的勝訴,也給李在明政府出了很大的難題。盡管韓國方面要求的索賠金額已經較以往大幅降低,但由于日本政府和企業堅決拒絕執行韓國法院判決,勝訴的原告們一度面臨“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的窘境。
為解決這一僵局,韓國政府推出了備受爭議的“第三方代賠”方案。該方案的核心是由韓國行政安全部下屬的“日本帝國主義強制動員受害者支援財團”出面,籌措資金替日本企業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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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尹錫悅政府在2023年公布了這一方案,現任的李在明政府也表態將延續。然而,這個試圖繞開日方直接向受害者提供補償的“變通”之法,卻陷入了新的困境:財源嚴重短缺。
由此一來,勞工問題就成了李在明政府的燙手山芋。這件問題處理不好,對內將引發韓國民眾抗議,對外還會讓韓國再次與日本交惡,讓李在明的“走鋼絲”外交策略更加難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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