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常說,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這句話用在朱玟身上,只對了一半。朱玟確實吃了苦,但她沒把這苦水吞下去。她把這苦水釀成了毒藥,回敬給了背叛她的丈夫,還有那個想坐享其成的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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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把時間撥回上世紀五十年代。那時候的香港,并不像現在這樣繁華。
那個年代,查良鏞還不是大名鼎鼎的金庸。他只是個在報館里寫字的普通文人,手里沒錢,前途也不明朗。站在他身邊的女人叫朱玟。朱玟不一樣,她是香港大學畢業的高材生,有文化,有見識,還有一股子韌勁。
1956年,朱玟嫁給了查良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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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結婚時,日子過得很緊巴。查良鏞想創辦《明報》。辦報紙需要錢,需要很多錢。查良鏞拿不出這么多錢。朱玟二話沒說,把自己從娘家帶來的首飾全都變賣了。她把換來的錢交給了丈夫,讓他去買紙,讓他去印報。
那是一段真正的苦日子。
現在的年輕人可能想象不到那種艱難。他們兩個人共用一杯咖啡。他們擠在一張書桌上工作。那時候,他們的大兒子剛出生不久。朱玟一手抱著還在襁褓里的孩子,另一手拿著紅筆。她在昏暗的燈光下校對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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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冬天也很冷。為了省錢,朱玟挺著大肚子,還得去碼頭送報紙。她要趕在天亮前,把印好的報紙送到渡輪上,運往九龍。
這種日子,他們熬了整整二十三年。
這二十三年里,朱玟不僅是妻子,更是查良鏞最得力的戰友。她管財務,管行政,還要管家里的四個孩子。查良鏞負責寫文章,朱玟負責把文章變成錢。
可以說,沒有朱玟,就沒有后來的《明報》,也就沒有金庸的商業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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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往往能共患難,卻不能同富貴。
隨著《明報》在香港站穩了腳跟,錢來了,名聲也來了。查良鏞成了受人敬仰的“查大俠”。他的生活圈子變了,心態也變了。
人到中年,查良鏞開始厭倦家里的生活。朱玟操勞了半輩子,性格變得強勢,話也變得多了。她總是談報社的開支,談孩子的教育,談柴米油鹽。查良鏞覺得煩。他想要輕松,想要崇拜,想要溫柔。
他在北角的一家餐廳里找到了這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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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有個年輕的服務員,叫林樂怡。這一年,林樂怡只有二十出頭(也有說法是十六歲,這里我們按二十三歲的敘事邏輯講)。她年輕,漂亮,更重要的是,她聽話。
林樂怡不知道什么是報社經營,也不懂什么家族責任。她只知道眼前這個人是大作家。她叫他“查先生”,眼神里全是崇拜。
這種崇拜,極大地滿足了查良鏞的虛榮心。
查良鏞開始頻繁地去那家餐廳。后來,他開始晚歸。再后來,他在外面租了房子,和林樂怡住在一起。他把那個陪他打江山的發妻,徹底拋在了腦后。
如果事情只發展到這一步,結局可能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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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年代的香港,有錢男人在外面有紅顏知己,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朱玟雖然生氣,雖然痛苦,但為了四個孩子,她或許會選擇忍氣吞聲。她可以守著正室的名分,維持一個表面完整的家。
但是,老天爺沒給她這個機會。
1976年10月,一通越洋電話打到了查家。
電話是從美國打來的。他們的大兒子查傳俠,在哥倫比亞大學讀書。這個孩子很有才華,但也很多愁善感。父母的爭吵,父親的出軌,讓他感到非常痛苦。加上他自己當時和女朋友吵架,情緒崩潰了。
十九歲的查傳俠,選擇用一根繩子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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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消息,徹底擊碎了朱玟。
那是她的長子。那是她在那段最艱苦的歲月里,一手抱大、寄予厚望的兒子。兒子死了,她在這個家最后的指望也沒了。
朱玟看著查良鏞。這個男人正沉浸在喪子的悲痛中,但他并沒有斷絕和外面那個女人的來往。
朱玟的心涼透了。她明白了一個道理:感情已經死了,人也靠不住了。這個家已經散了。
她不再哭鬧,也不再試圖挽回。她開始算賬。
查良鏞提出了離婚。他想給林樂怡一個名分。他以為可以用錢打發朱玟。
朱玟答應離婚。但她提出了兩個條件。
第一個條件,她要拿走屬于她的一大筆財產。這是她應得的,是她二十三年血汗換來的。
第二個條件,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
朱玟指著林樂怡說:你想進查家的門,可以。但是,你必須去醫院做結扎手術。你這輩子,不能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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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件非常狠。
這不僅僅是女人的報復。這是一個母親在絕境中的算計。
朱玟心里很清楚。大兒子已經死了。她還有三個孩子。如果林樂怡進門,再生下一男半女,情況就會變得非常復雜。查良鏞年紀大了,耳根子軟。年輕的老婆吹吹枕邊風,家產很可能就會分給新生的孩子。
朱玟的孩子們,就會被邊緣化,甚至失去繼承權。
朱玟必須堵死這條路。她要確保查家的財產,只能留給她和查良鏞的孩子。
查良鏞沉默了。他覺得自己虧欠朱玟,也虧欠死去的兒子。
林樂怡崩潰了。她才二十多歲,正是生兒育女的好年紀。剝奪一個女人做母親的權利,這太殘忍了。
但是,擺在林樂怡面前的選擇很現實。
如果不答應,她就永遠是見不得光的第三者。如果答應,她就能成為合法的“查太太”,享受榮華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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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林樂怡妥協了。
她走進了醫院。她躺上了冰冷的手術臺。她親手切斷了自己做母親的可能。
協議達成了。
朱玟拿到了錢,離開了《明報》,離開了那個她付出了半輩子的家。她雖然贏了談判,但她輸了人生。她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兒子。
離婚后,朱玟過得很孤獨。
她一個人住在銅鑼灣的舊房子里。她拒絕查良鏞的資助,也不見以前的朋友。她守著滿屋子的回憶,在這個繁華的城市里,活成了一座孤島。
1998年,朱玟在醫院病逝。她死的時候,身邊沒有親人。甚至連死亡證明,都是醫院的工作人員幫忙辦的。
而另一邊,林樂怡如愿以償。
她成了金庸的夫人。她陪著金庸出席各種活動,風光無限。金庸晚年身體不好,她一直陪在身邊照顧。
但是,她始終沒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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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偌大的豪宅里,只有她和金庸兩個人。金庸去世后,林樂怡守著巨額的財富,卻無人可以傳承。
這或許就是朱玟想要的結果。
她用自己后半生的孤獨,換來了子女利益的絕對安全。
事實證明,朱玟的算計沒有落空。金庸去世后,他的商業帝國和巨額遺產,全部留給了他和朱玟的三個子女。那個年輕的繼母,雖然有了名分,卻沒能分走查家的血脈傳承。
在這個故事里,沒有贏家。
查良鏞晚年接受采訪。主持人問他,這輩子最對不起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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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俠流著淚說:“我對不起朱玟。她是我患難之妻。”
這句話說得很感人。但在朱玟冰冷的墓碑面前,這話顯得很輕,也很遲。
朱玟用一種近乎自毀的方式,告訴了所有人一個道理:當愛情消失,當良知靠不住的時候,女人手里必須有籌碼。她用最決絕的手段,為自己的孩子守住了最后的防線。
這是一場關于生存的戰爭。在這個戰場上,沒有風花雪月,只有你死我活的利益博弈。
參考文獻:
- 傅國涌. 《金庸傳》.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13年.
- 鳳凰網文化. 《查良鏞的婚姻往事與明報帝國》. 鳳凰網, 2024年.
- 人民網文史頻道. 《金庸三段婚姻揭秘:對不起患難之妻》. 人民網,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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