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被譽為“史上最牛軍改”的上一輪國防和軍隊改革,其中有一項十分關鍵的舉措便是徹底取消解放軍四總部、轉為設立相應的軍委機關部門,如此一來實行了近70年時間的解放軍總部制自此完成使命退出了國防歷史舞臺。而縱觀人民軍隊的總部體制歷史可以發現,我軍總部制始于紅軍時期,發展于抗日戰爭時期,壯大于新中國成立后,期間主要經歷了解放軍“四總部、八總部、三總部、四總部”等階段,直至軍改中徹底取消總部制。那么,今天小圣就帶大家一起回顧了解一下曾在我軍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一筆的“總部制”發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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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7月至1937年7月)是人民軍隊從萌芽到生長、從弱小到壯大的重要“發育”階段,同時也是中國工農紅軍領導機構不斷調整完善的關鍵時期。早在1931年11月25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執行委員會根據代表大會的決定,通令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簡稱“中革軍委”),并由中革軍委負責對全國各地紅軍和蘇區地方武裝力量實行統一領導與指揮。
如此一來,中革軍委便正式取代“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軍事部”成為中國工農紅軍的最高領導機關、也是中央蘇區最高軍事領導和指揮機關。中革軍委下設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經理部(后改稱總供給部)、總軍醫處(后改稱總衛生部)等機構及中央軍事政治學校;后增設中國工農紅軍最高軍事裁判所、撫恤委員會等機構,這便是人民軍隊歷史上第一次探索實行總部領導體制。
到了抗日戰爭時期,具體時間是1937年8月,黨中央決定重組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簡稱“中央軍委”),駐地在延安,對外稱“八路軍延安總部”,并且同樣設立相應的總部職能部門,例如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供給部、衛生部等等(之后又成立軍委后方勤務部),中央軍委各總部機關負責統一指揮八路軍、新四軍及延安留守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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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戰爭時期,具體時間是1946年6月以后,原中央軍委機關與原八路軍總部機關合并組建為一體;如此一來,八路軍總部即為全軍總部,直至1947年2月10日人民解放軍總部成立(此時軍委和總部共同領導同一機關進行領導指揮、指導協調工作,類似于“一套機構、兩塊牌子”的運行模式),下設“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而這一部門設置格局也奠定了新中國成立后解放軍三總部領導體制的基礎。當然了,解放軍戰爭時期的總部機構設置比較簡單精干,權力也沒有很集中,例如當時總政治部的工作機構實際上只有兩個研究室。至解放戰爭結束,中央軍委領導機關和總部機關的編制體制沒有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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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初期,人民軍隊的總部機關已經步入了規范化、系統性的建設時期,一開始是設立“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方勤務部”這三總部,均隸屬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簡稱“中央軍委”),分別負責組織領導全軍軍事、政治、后勤方面的相關工作。而在三總部實行了一年后,即1950年9月初,中央軍委又組建成立了總干部管理部(后于1952年改稱總干部部),如此一來,我軍就步入了“四總部時期”。
1954年9月以后,我國國防領導體制進行了重大調整,那便是重新設立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作為全國武裝力量的最高領導指揮機構,同時撤銷原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和解放軍總司令職務。相應的,原來冠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的各總部,從當年10月起一律改為冠以“中國人民解放軍”字樣(如解放軍總參謀部),至于各總部負責同志、內設機構設置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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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上世紀50年代中期后,在解放軍“總參、總政、總后、總干”四總部的基礎上,又相繼增設了“武裝力量監察部、訓練總監部、總財務部、總軍械部”這四個總部部門,從而形成了解放軍八總部領導體制。具體過程是:1954年11月,經中央軍委批準,原軍委軍械部改建為解放軍總軍械部(負責統一管理全軍軍械工作);1955年4月,經中央軍委批準,以原總參軍事訓練部、軍事學校管理部、軍事出版局為基礎調整組建了解放軍訓練總監部(負責領導全軍訓練工作)。1955年6月,解放軍武裝力量監察部又完成設立并運行(該部門主要負責陸軍、空軍、海軍和后勤財務監察工作);同年8月11日,原軍委財務部正式改稱解放軍總財務部,主要負責全軍財務工作。
實際上,解放軍八總部領導體制并沒有持續很長時間,而是在短短2年后就根據八總部體制在實踐中暴露的缺點(如機構設置過于分散、人員編制冗余、經費開支壓力太大等)進行了大幅精簡優化。1957年1月,軍委召開擴大會議,會上作出了《關于裁減軍隊數量加強質量的決定》,根據《決定》要求:解放軍總財務部于1957年5月縮編為總后勤部財務部,總軍械部于1957年7月初縮編為總參謀部軍械部(后又轉隸總后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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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7月,中央軍委做出了進一步確定總部體制的調整部署,其中有兩點規定非常的重要,一是明確中央軍委是黨中央的軍事工作部門,是統一領導全軍的統帥機關;二是明確中央軍委只設立“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三個總部部門。
于是在這一部署下,總干部部于1958年10月1日被撤銷并入總政治部,武裝力量監察部于1958年11月1日被撤銷(相關監察職責分別移交三總部),訓練總監部則是于1958年12月11日被撤銷并入總參謀部(調整組建為總參軍事訓練部、學校管理部、出版部)。至此,解放軍八總部體制正式調整為“總參、總政、總后”三總部體制,而三總部體制實行了40余年,直到1998年4月3日總裝備部組建,系我軍歷史上執行時間最長的總部領導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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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改變全軍裝備建設多頭管理的問題,以及進一步加強對全軍裝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中央軍委于1998年4月3日作出決定:由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總參謀部裝備部和總后勤部有關單位合并組建總裝備部。1998年4月5日,解放軍總裝備部正式辦公,內設有“綜合計劃、軍兵種、陸軍裝備科研訂購、通用裝備保障”等部門。伴隨著總裝備部的組建,解放軍步入了“四總部體制”,并一直持續至軍改前。
軍改初期的2016年1月,為了優化軍委機關職能配置、提高決策效率,軍委機關進行了重大調整,即將四總部體制調整為由15個職能部門組成的軍委多部門制。調整組建后,軍委機關由原來的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總裝備部等4個總部,改為7個部(廳)、3個委員會、5個直屬機構共15個職能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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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新中國成立后,根據軍事斗爭形勢和軍隊建設的需要,解放軍總部體制大體上經歷了“三總部、四總部、八總部、三總部、四總部”等幾個時期,最終在軍改中徹底取消總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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