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泰州一名網友向曉生爆料稱
自己的父親遭遇其所在單位的“社保違繳”
導致無法退休
希望能夠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
我爸爸2007年1月入職泰州沁蓮物業,做保安工作,這18年從來沒換過地方,一直在住建局的保安室上班。
18年里,常年三班倒,一年到頭沒有1天休息,就連法定節假日也得正常值守,什么帶薪年假、休息日,他一次都沒享受過。這么多年來,工資也是一直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現在他到了該辦退休的年紀,過往的辛苦付出卻換來層層刁難,實在寒心!
2007年1月到2008年2月這14個月,公司壓根就沒給他交社保,當初明明口頭承諾,等他退休的時候會補繳,現在直接翻臉不認賬!
更過分的是,一開始公司還無端否認他18年的工齡,說他轉到這個公司才5年,一味推諉責任,讓讓他自己去維權。
我們沒辦法,只能想辦法找當年2007年上班的記錄,去社保局投訴,公司才松口,答應補繳這段時間的部分社保,可又說要交社保滯納金,讓我們和公司一起承擔,還說個人需要繳納大幾千塊,要是不同意這個方案,就暫停辦理退休手續,讓我們自己再去打官司,這種做法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我就想問一句,明明是公司的原因,導致社保沒按時繳納,為什么要讓我們個人承擔滯納金?這到底有沒有道理、有沒有依據?
這18年,我爸爸一直堅守在保安崗位上,常年三班倒、無休無歇,法定節假日從來沒正常休息過,沒拿到過一分錢加班補償,也沒休過一天年假。他就是個老實本分的普通人,不懂怎么維權,就想著踏踏實實干活,對得起這份工作,沒想到臨到退休,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卻被公司這么肆意侵害。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我爸爸有18年工齡,每年應該享受10天帶薪年假,這么多年沒休的年假,公司應該按法定標準補償;另外,14個月的社保斷繳,也直接影響到他退休后的養老待遇,不管是養老金領取,還是醫保報銷,這些切身利益都受到了影響。
我爸爸年紀大了,就靠著一身力氣,在這個保安崗上默默守了18年。他不懂權益和法律,只想著踏實干活、熬到退休,安安穩穩領份養老金。可他萬萬沒想到,掏心掏肺干了一輩子,臨了卻被自己效力18年的公司百般刁難——社保沒交是公司的錯,滯納金要我們承擔;18年工齡被否認,該得的補償沒有,退休手續也被阻攔。
鄰近過年,本該在家安心退休的他,卻在家為此事唉聲嘆氣,夜不能寐,我們全家心如刀絞。他只是個沒能力與公司抗衡的老實人,只能默默承受。懇請相關部門看見他的委屈,介入調查、主持公道,別讓一個辛苦了一輩子的老實人寒心,別讓每一份真誠的付出,都落得這般心酸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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