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抖音時隨口發(fā)的私信,能當遺囑用?最近北京法院審理的一起繼承案,可給大家上了生動一課!李大叔的女兒拿著父親生前的抖音私信,主張要獨得父親的京牌小轎車,結(jié)果卻被法院駁回,這到底是咋回事?
事情要從李大叔的家庭情況說起。李大叔和前妻劉阿姨有個獨生女小芳,后來李大叔再婚娶了張阿姨,兩人沒有共同子女。沒想到李大叔突然去世,沒留下正式遺囑,卻在抖音私信里跟前妻說,自己名下的京牌車能隨時過戶給小芳,還把車輛手續(xù)交給了女兒。
李大叔去世后,小芳拿著這份抖音私信截圖起訴繼母張阿姨,認為這輛車該歸自己一人繼承。可張阿姨不樂意了:“他生前沒立正經(jīng)遺囑,車子就得按法律規(guī)定分!”最終法院判決,這輛車由張阿姨繼承,張阿姨得給小芳一半的車輛折價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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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不少人要問了:私信里說得明明白白,為啥就不算數(shù)?這就涉及到咱們國家法律對“遺囑”的嚴格要求,今天小編就把關(guān)鍵法條和知識點扒清楚!
首先得明確:遺囑不是隨便說說就行,法定形式缺一不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到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合法遺囑有六種形式,每種都有“硬規(guī)矩”:
自書遺囑:得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還要注明年、月、日,少一個都不行;
代書遺囑:得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其中一人代書,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都要簽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遺囑:同樣需要兩個以上見證人,遺囑人和見證人得在遺囑每一頁簽名,還要寫清日期;
錄音錄像遺囑:見證人不能少(還是兩個以上),遺囑人和見證人得在錄音錄像里記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頭遺囑:只有危急情況才能立,同樣需要兩個以上見證人,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以書面或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口頭遺囑就失效了;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jīng)公證機構(gòu)辦理,法律效力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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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李大叔的抖音私信,既沒有親筆簽名,也沒標注日期,完全不符合任何一種法定遺囑形式,所以法院認定這份私信不能作為有效遺囑。這也提醒大家:生前隨口說的話、網(wǎng)上發(fā)的留言,哪怕意愿再明確,也沒法直接成為法律認可的遺囑。
其次,沒有有效遺囑,就按法定繼承來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遺產(chǎn)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而且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chǎn)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本案中,李大叔的車輛是婚前購買的個人財產(chǎn),屬于遺產(chǎn)范圍。張阿姨作為現(xiàn)任配偶,小芳作為女兒,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兩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quán),車輛的財產(chǎn)權(quán)益得平均分配,不能由小芳一人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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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實用知識點:不宜分割的遺產(chǎn),可折價補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遺產(chǎn)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chǎn)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chǎn)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chǎn),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像車輛、房屋這類沒法拆分成兩半的財產(chǎn),法院通常會讓一方繼承實物,再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折價補償款,這樣既保障了雙方權(quán)益,又不浪費遺產(chǎn)的使用價值。本案中雙方就車輛價值達成一致,法院最終判決車輛歸張阿姨,張阿姨支付小芳一半補償款,就是這個道理。
看完這個案子,相信大家都清楚了:財產(chǎn)安排可不是“隨口一說”的小事,想要讓自己的意愿得到法律保護,避免親人之間產(chǎn)生糾紛,最好的方式就是立一份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正式遺囑。
立遺囑其實一點都不復雜,自書、代書、打印、錄音錄像、公證任選一種就行,關(guān)鍵是要滿足對應的形式要求。家里有財產(chǎn)安排需求的,建議早做規(guī)劃,把意愿明確下來,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給家人減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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