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法院判決書看似為數據流通松綁,卻讓無數游戲運營商驚出一身冷汗——你的核心資產,可能正在通過用戶授權悄然流失。
當深圳某公司的法務負責人收到關于“5G芝麻”云游戲平臺的訴訟判決時,最初的憤怒逐漸被一種更深的困惑與寒意取代。法院認定對方侵犯了信息網絡傳播權,這在意料之中;但判決書中另一段論述卻像一記悶拳:“對游戲用戶原始數據的收集,并非游戲運營平臺的專有權利。”
這意味著,一家未經授權便在其云平臺預裝自家游戲的公司,通過獲得用戶授權,合法地收集了用戶的游戲賬號、操作記錄、對局數據——這些被游戲公司視為核心商業資產和運營基礎的原始數據。
這不僅是深圳某公司與杭州某公司之間的糾紛,更是數字經濟時代,所有依賴用戶數據構建競爭力的平臺運營商都必須直面的經典博弈模型:當數據權益的邊界變得模糊,當“用戶授權”成為第三方獲取數據的萬能鑰匙,你的商業護城河還安全嗎?
01 案件復盤:一場關于數據權屬的司法界定
這起由廣州互聯網法院審理的案件,案情脈絡清晰卻影響深遠。原告深圳某公司是某知名網絡游戲的著作權被許可方,并自身也在拓展云游戲業務。
被告杭州某公司運營的“5G芝麻”云游戲平臺,未經許可將涉案游戲預裝至其云端服務器,用戶可通過該平臺直接操作游戲。
訴訟中,原告除了主張著作權侵權,還重點指控被告通過平臺收集用戶游戲數據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刪除相關用戶賬號、密碼及運行數據。
法院的判決呈現了一種“一分為二”的認定邏輯。在著作權層面,法院明確指出,被告未經許可將游戲置于云平臺供公眾在選定的時間、地點獲取和運行,構成了對原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且其商業使用的目的使其“合理使用”抗辯無法成立。
然而,在更為前沿和關鍵的數據權益爭奪上,法院給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斷。法院認為,用戶因使用游戲而產生的賬號信息、操作記錄等屬于“原始數據” 。
對于這些原始數據,游戲運營平臺并不享有排他性的專有權利。被告通過獲得用戶授權的方式收集這些數據,只要未采用破壞技術措施等不正當手段,且未損害原告的合法權益,就不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制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俞強律師視角: 本案判決將“原始數據”的權益屬性與經過深度加工、具有獨創性的“衍生數據”或構成商業秘密的“商業數據”進行了切割。
這反映出司法實踐在數據流通與產權保護之間的一種平衡取向:鼓勵數據的合法流動與共享,防止平臺對原始數據的壟斷,但前提是獲取手段必須合法正當。對于游戲運營商而言,這意味著僅憑“數據是我平臺上產生的”這一事實,已不足以對抗第三方經用戶同意的合法獲取行為。
02 法律深水區:原始數據權益的模糊地帶與攻防要點
本案的核心法律爭點,遠非簡單的著作權侵權,而在于數字經濟背景下,數據權益的分配規則與邊界劃分。這涉及到《民法典》、《反不正當競爭法》、《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及《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等多部法律法規的交織適用。
首先,在基礎法律層面,《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為數據保護提供了原則性依據,但并未明確數據的權利屬性。這為司法實踐中的靈活解釋留下了空間。
本案中,法院正是基于數據的不同形態(原始數據 vs. 衍生數據/商業數據)來區分其受保護的程度。2024年9月生效的《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進一步細化了規則,其明確禁止“以欺詐、脅迫、避開或者破壞技術管理措施等不正當方式,獲取、使用其他經營者合法持有的數據”。
這為判斷數據獲取行為是否正當提供了更具體的標尺。關鍵在于,被告的行為是否落入了“不正當手段”的范疇。
其次,在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適用上,法院主要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的一般條款(誠信原則)進行判斷。其邏輯鏈條是:原告對原始數據不享有法定專有權 → 被告通過用戶授權獲取數據手段合法 → 原告未能證明其合法權益(如競爭優勢、商業利益)因此受到實質性損害 → 故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這里的辯護焦點在于“損害”的證明。如果原告能證明被告對數據的使用方式,已達到了“實質性替代”其提供的服務、嚴重分流其用戶或破壞其商業模式的程度,裁判結果或許會有所不同。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 在證據實務層面,此類案件的勝負往往隱藏在電子數據的取證與鑒定中。例如,第三方平臺獲取數據的范圍是否超出了用戶授權的必要限度?其數據存儲、使用方式是否違反了與用戶的約定或相關法律法規?
在我團隊處理的一起涉及數據抓取的不正當競爭糾紛中,我們正是通過對被告API接口調用日志的深度分析,證明其抓取頻率、數據字段遠超正常用戶交互所需,從而成功論證了其行為的惡意性與不正當性,贏得了法院支持。
03 策略突圍:游戲運營商的防御矩陣與主動出擊
面對“5G芝麻”案所揭示的法律風險,游戲運營商絕不能坐以待斃。被動地寄希望于司法對數據權益的強保護已非上策,必須構建一套多層次、主動性的合規與競爭策略體系。
策略一:筑牢合同與用戶協議防線
這是最基礎也是最關鍵的一步。運營商應在《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中,對數據權屬、使用范圍、第三方共享條件進行清晰、無歧義的約定。
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處理個人信息需取得用戶同意,且同意應當是具體、清晰、自愿的。運營商可以設計更精細的授權層級,例如,將“為提供本游戲服務所必需的數據處理”與“授權第三方平臺(如云游戲平臺)同步您的游戲數據”明確區分,要求后者必須獲得用戶的單獨同意。
同時,協議中應明確,用戶賬號、游戲數據等是運營商的商業秘密或核心資產,用戶不得將其用于任何損害運營商合法權益的目的,或授權任何第三方進行損害運營商利益的抓取與使用。這為后續追究違約或侵權責任奠定合同基礎。
策略二:強化技術管理措施與數據分類保護
法律保護那些“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商業秘密。因此,對數據進行分類分級管理,并對核心數據(如經過算法加工的用戶畫像、運營策略、收費模型等衍生數據)采取強有力的技術保護措施至關重要。
這包括但不限于:對敏感數據接口進行加密和訪問頻率限制;部署反爬蟲機制;對數據流動進行實時監控和審計。當第三方試圖通過技術手段突破這些防護時,其行為就很可能被認定為“避開或破壞技術管理措施”的不正當方式,從而直接違反《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
實務錦囊: 切忌將原始數據與衍生數據混為一談。在內部管理和對外主張權利時,應有意識地將投入了巨大成本進行清洗、分析、建模而形成的衍生數據(如熱門玩法預測、付費用戶特征分析報告)作為商業數據和商業秘密來重點保護。這些數據因其蘊含的智力投入和商業價值,更容易獲得法律的強保護。
策略三:以打促談,構建生態合作范式
對于云游戲平臺等可能的數據接收方,單純的對抗并非唯一出路。游戲運營商可以主動出擊,將潛在的數據風險轉化為合作機遇。
參照《個人信息保護法》關于委托處理和個人信息提供的規定,與云游戲平臺等合作伙伴簽訂嚴謹的《數據處理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約定:數據共享的范圍、目的、期限;要求對方采取同等或更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禁止其將數據用于約定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約定數據泄露或違約使用的賠償責任等。
通過合同將數據共享行為納入合法、可控的框架內。這既滿足了云游戲平臺為用戶提供無縫體驗(如跨平臺進度同步)的需求,又保障了運營商對數據流向的掌控力。
策略四:訴訟中的精準打擊與輿論引導
一旦糾紛進入訴訟,策略選擇至關重要。本案顯示,單純主張對原始數據的排他權利面臨較大敗訴風險。因此,訴訟策略應更加精細化:
聚焦不正當手段:重點調查和證明被告獲取數據的手段是否正當。例如,其獲得的用戶授權是否真實、有效、充分?是否存在誘導、欺騙用戶的情形?其技術手段是否構成了對運營商系統安全的破壞或干擾?
主張實質性損害:全力收集證據,證明被告的行為并非簡單的數據收集,而是通過數據實現了對自身服務的“實質性替代”,嚴重分流了用戶、廣告收入或合作機會,直接損害了商業利益。
結合著作權侵權主張:如同本案,將數據爭議與明確的著作權侵權(如信息網絡傳播權侵權)一并主張,能在訴訟中形成合力,增加對方的應訴壓力和敗訴成本。
上述策略的成功實施,高度依賴于對游戲行業技術邏輯、商業模式、司法裁判風向的精準把握,以及在證據挖掘、法律論證和法庭交鋒上的即時應變能力。
這也正是為何在面臨此類涉及前沿法律問題、技術復雜性高的重大競爭糾紛時,委托一個兼具深厚法學理論功底、豐富實戰經驗以及對數字經濟有深刻洞察的專業律師團隊,往往是實現商業利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的核心保障。
04 風險紅線與未來啟示
“5G芝麻”案如同一面鏡子,照見了數據經濟時代企業競爭的復雜圖景。它帶來的啟示遠不止于一案一判:
風險紅線一: 切勿再抱有“我的平臺,數據自然歸我壟斷”的陳舊觀念。法律的天平正在向促進數據合法流通與利用傾斜。企業必須從“數據持有者”思維轉向“數據治理者”思維。
風險紅線二: 忽視用戶授權環節的合規設計是重大隱患。必須確保隱私政策清晰透明,獲取同意的程序合法合規,特別是涉及向第三方共享或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時,需滿足《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更高要求。
風險紅線三: 在未進行充分法律風險評估前,切勿模仿類似“5G芝麻”平臺的模式,試圖通過用戶授權迂回獲取競爭對手的核心數據。本案中該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的結論有其特定事實背景,絕非可以隨意復制的“安全通道”。
展望未來,隨著《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的深入實施,以及數據要素市場化改革的推進,數據領域的競爭規則將更加明晰。游戲運營商,乃至所有互聯網平臺,都需要重新審視自身的數據戰略。
將合規內化為競爭力,用合同劃定合作邊界,以技術守護核心資產,才能在數據的流動與保護之間找到平衡,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構筑起真正難以逾越的護城河。
05 律師介紹
在波譎云詭的數字商業戰場,法律糾紛早已超越了傳統條文的對抗,演變為技術邏輯、商業模式、司法政策與商業智慧的綜合較量。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爭議解決團隊,深諳此道。
我們不止步于在個案中“贏得判決”,更致力于通過前瞻性的合規布局、精準化的訴訟策略和創造性的商業解決方案,幫助客戶在數據權益、知識產權及不正當競爭等前沿領域,捍衛核心資產、扭轉被動局面,甚至將潛在危機轉化為構建行業壁壘的戰略契機。我們相信,最好的法律解決方案,是讓客戶在規則明晰的戰場上,贏得當下,更能從容駕馭未來。
在數據合規與競爭法領域,我們擅長為企業提供從隱私政策設計、數據處理協議審核、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符合《個人信息保護法》要求),到應對數據抓取、商業詆毀、惡意不兼容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全鏈條服務。
我們曾幫助一家頭部游戲公司,在應對第三方平臺數據抓取的糾紛中,通過重構用戶協議、強化技術證據固定,并提起組合式訴訟,不僅成功制止了侵權行為,更推動了與對方達成有利于我方的數據合作框架協議。
俞強律師作為團隊負責人,北京大學法律碩士的教育背景,賦予其系統性的法學思維與解決前沿復雜問題的理論高度。超過七百件各類商事訴訟案件的實戰錘煉,意味著我們見識過足夠多的復雜局面、對手策略與裁判傾向,能從容應對訴訟中的各種突發狀況與漫長博弈。
我們獲得的“君瀾專業領航獎”及承擔的實習導師工作,既是同行與機構對我們專業深度的認可,也時刻提醒我們以專業傳承為己任。
風險提示: 世事如棋,案無定法。本文基于公開裁判文書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研析,旨在提供邏輯參考與策略思路,絕不構成具有約束力的專項法律意見。您所面臨的具體情況,包括技術細節、合同條款、證據形態等,將最終決定案件的走向。我們強烈建議您將任何重大的數據合規或競爭糾紛風險,交由專業人士進行審慎評估。
俞強律師團隊提供機密的初步案情診斷,助您在復雜的法律與商業迷霧中,看清第一條安全、明晰的路徑。
如果您正面臨或擔憂類似的數據權益爭奪、不正當競爭糾紛,或希望未雨綢繆進行全面的數據合規體系構建,歡迎通過以下方式與我們開啟一段基于專業與信任的對話:
公眾號:搜索“律師俞強”,后臺留言可預約15分鐘免費保密電話咨詢。
機構官網:訪問“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官網,于團隊介紹頁了解更多關于我們及過往案例的詳細信息。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