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治理,山東省各級、各有關部門加大招標投標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從嚴查處擾亂招標投標市場秩序行為。為發揮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現將2026年第2期5起違法違規案例通報如下。
一、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肢解發包案。2025年6月,山東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直接將基坑支護、降水專業工程、門窗安裝專業工程、土方專業工程、外墻保溫裝飾專業工程、消防專業工程、樁基專業工程、精裝修專業工程分別肢解發包給不同施工單位,違反了不得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的規定。
處理結果: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之規定,2025年9月28日,濟南市濟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單位處罰款21.1萬元,對項目負責人尹某凱處罰款1.05萬元。
二、某水利建設有限公司違法分包案。2025年3月,江蘇某水利建設有限公司在某防洪綜合治理工程一標段(二次)施工期間,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將工程內容中的土方工程、道路灰土工程、道路水泥穩定碎石工程、道路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等分包給其他企業,違反了不得將建設工程違法分包的規定。
處理結果: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六十二條及第七十三條之規定,2025年3月27日,山東省黃河三角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管委會對該單位處罰款13.75萬元,對單位負責人徐某峰和項目負責人蘇某兵處罰款6879.78元。
三、高某杰、李某斌等串通投標案。2019年10月,青島某環保有限公司高某杰在負責某污泥全資源化利用PPP項目期間,與李某斌預謀讓李某斌控制的青島某工貿有限公司中標。之后,李某斌組織4家單位陪標,并統一制作5家投標單位的標書,最終青島某工貿有限公司中標,中標后李某斌向高某杰支付好處費。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之規定,高某斌、李某杰被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刑事拘留,另有3名涉案人員被取保候審。目前,該案已偵查終結。
四、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串通投標案。2023年5月,在寧津縣某醫院綜合病房樓項目幕墻玻璃材料采購項目中,山東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東某門窗有限公司、山東某節能玻璃有限公司互相串通投標。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2025年3月25日,寧津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山東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東某節能玻璃有限公司、山東某門窗有限公司分別處罰款2.93萬元、2.09萬元、2.09萬元,對項目負責人李某珊、王某銳、范某偉分別處罰款2052.28元、1047.08元、1047.08元。
五、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串通投標案。2023年6月,在新泰市某產業園基礎設施項目監理項目招標過程中,新泰市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山東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標文件上傳IP地址一致,投標文件系由新泰市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制作并上傳,涉嫌串通投標。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之規定,2025年6月27日,新泰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出具處罰告知書,沒收中標單位新泰市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違法所得41.32萬元,對上述兩家投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程某、任某奎處罰款1.5萬元。相關問題線索已移交公安機關。
以上案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重破壞了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招標投標各方主體要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各地要持續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持續優化招標投標市場環境。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公安廳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水利廳
2026年1月19日
據悉,此次通報的德州案例中,涉及的采購項目為:寧津縣人民醫院綜合病房樓項目幕墻玻璃材料采購。根據當時的中標候選人投標情況,三家公司分別為:山東南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德城區)、山東友玻節能玻璃有限公司(位于濟南)、山東美詩盾門窗有限公司(位于天衢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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