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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的消息,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前期核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攜程集團有限公司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市場監管總局此次立案調查并非突如其來,而是在前期核查的基礎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的。調查主要圍繞攜程集團在酒店業務方面的經營行為,尤其是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攜程集團作為在線旅游行業的龍頭企業,在酒店預訂和機票代理業務上占據較大市場份額。
此前,據媒體報道,大量商家控訴被攜程等平臺的不合理條款硬控。
“我們現在真像給平臺打工,定價權已經完全被拿走了。”山西五臺山周邊的某品牌酒店經理鐘洋表示。鐘洋發現后申訴,美團能改回來或補回差價,而攜程當下雖能補價差,后續卻判其違約并予以處罰,他申訴了三個月都未能解決。
更讓商家憤怒的是關閉“調價助手”功能,異常艱難。浙江民宿主戴蕓透露,她們設定的底線價格常被突破,價低影響收益,價高則客人不愿下單,陷入兩難境地。海口一家經濟型酒店店長表示,她最多的一次是反復申請關閉十幾次,不斷經歷“申請-駁回-再申請-再駁回”。即使成功關閉,隔天業務經理就會重新上線該功能。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香港凌永山律師行注冊海外律師萬玨表示,若攜程利用市場支配地位強制調價,可能構成《反壟斷法》中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攜程的“二選一”或變相獨家合作條款也是調查的焦點。攜程的“特牌”商家可能被要求不在其他競爭平臺(如美團)上線,而傭金率卻維持在較高水平。2025年12月,云南省旅游民宿行業協會發布公告,決定啟動對OTA不正當競爭的反壟斷維權工作,明確指出攜程被投訴實施“二選一”霸王條款等問題。
公告提到,近年來協會接到大量會員投訴,反映攜程等OTA平臺利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單方面漲傭、設置不公平交易條件、屏蔽流量等行為,嚴重侵害經營者合法權益,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黃山市徽州民宿協會也動員會員單位收集整理在線旅游平臺企業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證據資料。這些投訴表明,攜程的市場支配地位可能被用于限制商家選擇其他平臺,進一步鞏固其壟斷地位。
據交銀國際測算,2024年攜程在酒旅市場的GMV市占率達56%,同程以13%位列第二,兩大平臺合計占據國內OTA市場近70%份額。
這種“一家獨大”的格局并非源于公平競爭,而是通過資本并購與規則霸權構建的閉環。目前攜程業務覆蓋全球超200個國家的120萬家國際酒店,以及國內600多個城市的75萬家酒店資源,中小民宿經營者若想獲得穩定客源,幾乎無法脫離攜程平臺。
另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攜程等個別OTA平臺顯性的基礎傭金市場標準約為10%—15%。然而,商家們為了能夠在各大OTA平臺上獲得更好的流量曝光位置,例如在特定時段(如節假日)提升排名至前三頁或首頁,或購買平臺內部廣告位,商家往往需要支付額外的隱性費用。
這些隱性成本疊加后,總傭金支出可能接近40%,相當于在顯性傭金基礎上翻了一倍,但商家為提升曝光率不得不向平臺支付額外費用。
盡管眾多酒店商家面臨收益下滑的困境,攜程近兩年業績卻持續向好。攜程2024年凈利潤達172億元,同比增長72%,其四成收入來自酒店預訂業務。然而,商家普遍反映,在攜程等平臺的算法控制下,收益狀況并不樂觀。
市場監管總局此次立案調查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對前期地方約談和行業投訴的回應。2025年下半年,攜程已在多地接連被市場監管部門約談。
8月5日,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集中約談了攜程、同程、美團、飛豬等五家平臺,直指可能存在的“二選一”、利用技術手段干預商家定價、價格欺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要求平臺立即自查自糾。
9月17日,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攜程旅行網運營主體進行行政約談,就攜程通過“調價助手”功能強制修改酒店價格、阻礙功能取消等問題進行行政約談,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調查認定其違反了《電子商務法》及《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存在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和技術手段”對平臺內經營者的交易及交易價格進行不合理限制的問題。
在黑貓投訴網站上,包含“攜程”搜索字眼的投訴總數為160303條,僅去年12月至今年一月就有超3600條。投訴內容涉及攜程機酒退款遇阻、平臺調價、差額補償申訴、捆綁消費、虛假宣傳、貸款糾紛等。攜程出行服務方面,該投訴平臺收到消費者發起的累計119321條投訴,近30天內投訴量為2386條。攜程金融方面,總投訴量為22870,近30天內投訴量為1273條。
攜程集團1月14日對此事件作出回應,表示將積極配合監管部門的調查,并全面落實監管要求。這是繼2021年阿里巴巴、美團“二選一”案件及2022年底知網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之后,總局首次對大型平臺企業正式啟動的反壟斷調查案件。
此次立案調查的背景是國家對“內卷式”競爭的系統性整治。2025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明確提出,2026年將“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官方定義“內卷式競爭”為一種低價、低質、低水平的競爭,它不僅擾亂市場,更侵蝕企業長期競爭力。
2025年推出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已將平臺強迫商家低于成本價銷售、濫用規則進行虛假交易等典型“內卷式”行為納入規制范圍。2025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通知,明確要求在線旅游平臺不得以“大數據殺熟”、虛假宣傳、捆綁銷售等行為侵害游客權益,并推動平臺良性競爭,保障平臺內經營者合法權益。
如果攜程被認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將面臨行政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處罰。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經濟觀察網 李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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