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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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荒野白骨
我叫周正,干了二十七年刑警。
今年三月七號,星期二,早上七點半,我剛進辦公室,手機就響了。是隊里的小張,聲音又急又喘:“周隊,南郊楊樹溝發現白骨,已經確認是人骨。”
我抓起外套就往外走:“現場封鎖了嗎?”
“封了,轄區派出所先到的,說是個放羊的老頭發現的。”
“讓技術科和法醫立刻過去,我二十分鐘到。”
三月的天還冷著,早上有霧。我開車出城,上了往南的國道。這條路我熟,十三年前,差不多也是這個時候,也在這附近,發現過一具女尸。
那時候我三十四歲,剛調到市局刑偵支隊。現場在國道邊的一片玉米地里,女尸半裸,脖子上有勒痕,死亡時間大概三天。當時成立了專案組,查了半年,走訪了上千人,排查了上百個嫌疑人,最后還是成了懸案。
卷宗現在還鎖在我辦公室的鐵柜里,編號070315。受害人的照片我至今記得清楚:二十三歲,長發,左耳垂有顆小痣,名字叫李秀娟,外地來打工的。
紅燈。我踩下剎車,點了根煙。十三年了,李秀娟的家人每年都會打電話來問進展,后來電話少了,去年她父親去世,她弟弟打來電話,說:“周警官,我爸走前還在念叨,說我姐的案子什么時候能破。”
我說:“對不起,我們還在查。”
其實已經沒查了。卷宗積了灰,當年的辦案人員有的退休,有的調走,只有我還時不時翻出來看看。不是不甘心,是習慣了,就像有的人習慣飯后散步,我習慣在抽屜里放一本舊卷宗。
綠燈亮了。我踩油門,霧漸漸散了,路邊的楊樹光禿禿的,地里還留著去年玉米的殘稈。
到楊樹溝是八點二十。現場已經拉起了警戒線,幾個派出所的民警在維持秩序,十幾個村民圍在遠處看。小張跑過來,臉凍得通紅:“周隊,在那邊溝里,挺深的。”
“報案人呢?”
“那個放羊的老頭,姓王,六十八歲,就住在前面村里。已經問過話了,說早上來放羊,羊往溝里跑,他下去趕羊,看見個骷髏頭。”
“一個人來的?”
“就他一個。他說這溝平時沒人來,草深,還有野狗。”
我戴上手套鞋套,跟著小張下溝。溝是雨水沖出來的,不寬,但深,坡上長滿了枯草和灌木。下到溝底,一股土腥味混著腐爛的味道。技術科的老劉已經在拍照了,法醫老陳蹲在一堆白骨旁邊。
“周隊。”老陳抬頭看我,眼鏡片上都是霧氣。
“怎么樣?”
“初步看,女性,身高一米六左右,死亡時間……不好說,至少五年以上,骨頭都風化了。”老陳用鑷子小心地撥弄骨頭,“顱骨有裂縫,可能是鈍器擊打,也可能是自然風化。得回去仔細檢驗。”
我蹲下來看。白骨散落在不到兩平米的地方,大部分完整,但很脆,一碰就可能碎。衣服只剩下幾片化纖碎片,顏色褪得差不多了。旁邊有個破了的塑料包,里面是些腐爛的雜物。
“有身份信息嗎?”
老劉拿起一個黑色錢包,已經爛得不成樣子,但還能看出形狀。他小心地打開,里面有幾張糊成一團的紙,還有一張身份證,塑封層開了,照片模糊,但名字能看清:劉芳。
“劉芳。”我念出這個名字,腦子里迅速搜索。沒印象,不是我們懸案庫里的。
“錢包里還有這個。”老劉用鑷子夾出一個小塑料袋,里面裝著幾枚硬幣,一張公交卡,卡面也糊了,但隱約能看到“江城公交”的字樣。
江城。離我們這兒兩百多公里。
“周圍搜過了嗎?”我問小張。
“搜了方圓五十米,沒發現其他物品。再遠還沒搜,等您指示。”
“擴大范圍,一百米,仔細搜。特別是衣服、鞋子、首飾,任何能證明身份的東西。”
“是。”
我站起來,環顧四周。這地方偏僻,離最近的村子也有三公里,不通車,只有一條羊腸小道。拋尸的好地方。
老陳繼續檢查白骨,突然“嗯”了一聲。
“怎么了?”
“右腳踝這里,”他用鑷子指著一塊腳骨,“有織物殘留,像是襪子。”
我湊近看。果然,腳骨上纏著一小圈灰色的織物,已經和骨頭粘在一起了。
“襪子?”我問。
“對,化纖的,質量很差,便宜貨。”老陳小心地取樣,“保存得還算完整,可能是鞋子保護了這部分。”
“能提取DNA嗎?”
“試試看。十三年了,又是在野外,希望不大,但襪子貼身穿,如果有皮膚細胞脫落,也許能提取到。”
十三年。我心里一跳。又是十三年。
“抓緊時間,盡快出報告。”
“明白。”
我在現場待到中午。小張帶人擴大了搜索范圍,找到了一只破爛的運動鞋,左腳的,已經風化得只剩鞋底和一點鞋面。還有幾縷頭發,粘在一塊石頭上。
回程路上,小張開車,我在副駕看現場照片。
“周隊,您說這會是個什么案子?情殺?搶劫?”
“都有可能。”我看著窗外飛逝的田野,“等尸檢和DNA結果出來再說。”
“要是DNA能比對上就好了。”
“但愿。”
回到局里已經下午兩點。我泡了碗面,一邊吃一邊翻舊卷宗。李秀娟的案子,現場也是在野外,離今天發現白骨的地方大概十五公里。同樣是女性,同樣是被害后拋尸,同樣是春天發現。
太像了。
但李秀娟的尸體是完整的,腐爛但不至于成白骨。死亡時間也短,只有三天。今天的白骨,至少五年以上,可能更久。
會是連環案嗎?同一個兇手,時隔多年再次作案?
我把李秀娟的卷宗攤開,一頁頁看。現場照片,尸檢報告,走訪記錄,嫌疑人排查……當時的技術條件有限,沒提取到有價值的DNA。只在死者指甲縫里找到一點皮膚組織,但降解嚴重,做不出完整圖譜。
如果今天這具白骨能提取到DNA,如果能比對上……
我搖搖頭,告訴自己別抱太大希望。干這行久了,知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下午四點,老陳打電話來:“周隊,初步尸檢完成了。女性,二十五到三十歲,身高一米六一,死亡時間大概十到十五年。死因可能是顱腦損傷,顱骨有骨折。另外,在襪子上提取到了微量DNA。”
我握緊電話:“能分析嗎?”
“量很少,而且降解嚴重,但技術科說可以試試做STR檢測,需要時間。”
“多久?”
“最快三天。”
“好,有結果立刻告訴我。”
掛了電話,我走到窗邊。外面天色陰沉,又要下雨了。三月的雨,綿綿密密,下起來沒完。
十到十五年。時間范圍包括了十三年前。
我坐回桌前,打開電腦,進失蹤人口數據庫。輸入“劉芳”,女性,年齡二十五到三十,失蹤時間十到十五年。搜索。
出來十七條結果。我一條條看,排除年齡不符的,排除有下落的,還剩四條。其中三條是外省的,只有一條是本省的:劉芳,女,二十八歲,江城人,2006年3月報失蹤,至今未找到。
2006年。十三年前。
我點開詳細信息。劉芳,1982年出生,江城紡織廠工人,2006年3月15日下班后未歸,家人第二天報案。當時警方調查,沒發現線索。她已婚,丈夫叫王志剛,有個四歲的女兒。失蹤前與丈夫關系正常,無經濟糾紛,無外遇跡象。
我打印出劉芳的資料,又調出李秀娟的。兩個案子放在一起看。
李秀娟,1984年出生,外地來打工,2007年3月10日遇害。劉芳,1982年出生,江城人,2006年3月失蹤。
時間相近,都是三月。地點相近,都在南郊。受害人都是年輕女性。
巧合嗎?
我拿起電話,打給江城公安局的老趙。我們是警校同學,他還在江城干刑偵。
“老趙,我周正。”
“喲,周隊,怎么想起給我打電話了?又有什么案子需要我們配合?”
“有個事問你。你們那兒2006年是不是有個失蹤案,劉芳,紡織廠工人。”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劉芳……我想想。哦,有印象。那案子當時是我同事辦的,后來沒進展,就懸著了。怎么,你們那兒有線索?”
“今天在南郊發現一具白骨,可能是她。”
老趙的聲音嚴肅起來:“確定嗎?”
“還沒,正在做DNA比對。如果確定是她,我想調你們當年的卷宗。”
“沒問題,我這就去找。有消息立刻通知你。”
“謝了。”
掛了電話,我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腦子里閃過很多畫面:李秀娟父親哭著求我們破案的臉,劉芳女兒現在應該十七歲了,白骨在荒野里風吹日曬十三年,還有那只襪子,灰色的,廉價的化纖襪子。
如果真是劉芳,如果和李秀娟的案子有關……
手機又響了,是小張:“周隊,劉芳的家屬聯系上了,她丈夫王志剛,說下午來局里。”
“好,我見見他。”
王志剛下午四點半到的。五十歲左右,個子不高,頭發白了一半,穿著件舊夾克,手里拎著個布包。坐在接待室里,他不停地搓手,眼睛看著地面。
“王師傅,我是市局刑偵支隊的周正。”我給他倒了杯水。
“周警官,我女兒……我女兒說,你們可能找到劉芳了?”他抬起頭,眼睛里全是血絲。
“還不確定。我們在南郊發現一具遺骸,從隨身物品看,可能是劉芳。需要您提供一些信息,配合我們確認身份。”
他點點頭,手抖著從布包里掏出個塑料袋,里面是幾張照片和一個筆記本。
“這是劉芳的照片,這是她的日記本,還有……這是她失蹤那天穿的衣服的照片,我女兒小時候畫的。”他一張張擺在桌上,“周警官,十三年了,我每天都在想,她到底去哪兒了。活要見人,死要見尸啊。”
照片上的劉芳很年輕,圓臉,大眼睛,扎著馬尾辮,笑得很甜。另一張是全家福,她抱著女兒,丈夫站在旁邊,三個人都笑著。
“她失蹤前有什么異常嗎?”
“沒有,一點沒有。”王志剛搖頭,“那天她上白班,下午四點下班,說去菜市場買點菜,晚上包餃子。結果就沒回來。我等到晚上九點,打電話給她廠里,說她早就走了。出去找,找了一夜,沒找到。第二天就報案了。”
“她平時和誰來往比較多?”
“就廠里幾個姐妹,還有娘家那邊親戚。她性格內向,不愛說話,不會得罪人。”
“經濟方面呢?有沒有欠債?或者借給別人錢?”
“沒有,我們家條件一般,但也不欠債。她工資每月都交給我,我管賬。”
我記下這些,又問:“她失蹤后,你有沒有收到過奇怪的電話或者信件?”
“沒有,什么都沒有。就像……就像人間蒸發了。”王志剛捂著臉,肩膀抽動,“周警官,如果真是她,告訴我,她是怎么死的?是不是……是不是受苦了?”
“現在還不清楚,等尸檢結果出來,我們會告訴您。”我把照片收好,“這些先留在我這兒,可以嗎?”
“可以,可以。只要能找到她,什么都行。”
送走王志剛,我回到辦公室。天已經黑了,樓里大部分燈都滅了,只有我們刑偵支隊還亮著幾盞。小張探頭進來:“周隊,還不走?”
“你先走,我看點東西。”
“那您也早點休息。”
門關上了。我打開劉芳的日記本。紙質已經發黃,字跡娟秀。記錄的都是日常瑣事:女兒今天會叫媽媽了,廠里發了獎金,買了條新裙子,和丈夫吵架了又和好……
翻到2006年3月15日,最后一篇日記:
“今天天氣好,下班去買菜,晚上包餃子。小麗(女兒)說要吃韭菜餡的。王志剛昨天加班累,給他補補。日子平平淡淡,但挺幸福。”
平平淡淡,但挺幸福。這是她寫的最后一句話。
我合上日記本,點起煙。煙霧在燈光下慢慢升騰,散開。
十三年前,一個普通的女人,下班去買菜,準備給家人包餃子,然后消失了。十三年后,變成一堆白骨,在荒野里被放羊的老頭發現。
如果沒有那只羊,如果沒有那個老頭,她可能還要在那里躺很多年,甚至永遠不被人發現。
這就是我們工作的意義:給消失的人一個交代,給活著的人一個答案。
雖然很多時候,答案來得太晚,晚到已經改變不了什么。
但還是要找。
因為總得有人記得,總得有人去找。
窗外雨開始下了,淅淅瀝瀝,打在玻璃上。我打開李秀娟和劉芳的卷宗,并排放在桌上。兩個年輕的女人,兩個破碎的家庭,兩個懸了十三年的案子。
也許,這次能有突破。
也許。
我掐滅煙,關燈,鎖門。走廊里很安靜,只有我的腳步聲。下樓,開車,回家。妻子已經睡了,留了盞夜燈。我輕手輕腳洗漱,躺下,卻睡不著。
腦子里全是白骨,襪子,DNA,十三年前的三月。
迷迷糊糊睡到凌晨三點,手機震動,是老陳。
“周隊,DNA結果出來了。”
我一下子坐起來:“怎么樣?”
“襪子上提取到的DNA,屬于女性,和骨骼的DNA一致,確認是死者本人的。但是,”老陳頓了頓,“我們還提取到了另一組DNA,微量,混合在死者的DNA里,很可能是另一個人的。”
“另一個人?能確定是誰嗎?”
“需要進一步分析,但初步看,是男性DNA。”
男性DNA,在死者的襪子上。
這意味著什么?兇手穿過死者的襪子?還是……
“周隊,”老陳的聲音有些激動,“這組男性DNA,我們做了初步比對,和數據庫里的一組樣本高度吻合。”
“哪個數據庫?前科人員?”
“不,是另一樁案件的物證——李秀娟案的指甲縫殘留物。”
我握著手機,手心里全是汗。
“你確定?”
“確定。雖然不是百分百匹配,但相似度極高,基本可以確定是同一人。”
同一人。十三年前殺害李秀娟的嫌疑人,十三年后出現在劉芳的襪子上。
連環殺手。
“周隊,”老陳繼續說,“還有更奇怪的。這組DNA,我們在數據庫里做了全面比對,沒有找到完全匹配的。但是,和另一組樣本有親緣關系。”
“什么親緣關系?”
“父子關系。這組DNA的主人,有一個兒子,他的DNA在數據庫里。”
“他兒子是誰?”
老陳報出一個名字。我愣住了。
那個名字,我認識。
第二章 意外的名字
老陳說的名字是:張浩。
我認識張浩。或者說,我認識他父親——張建軍。
張建軍是市里有名的企業家,開連鎖超市的,還當過政協委員。三年前因為稅務問題被調查過,后來擺平了,生意照樣做。他兒子張浩,我見過一次,在某個飯局上,二十七八歲,穿名牌,開跑車,典型的富二代。
他怎么會和李秀娟、劉芳的案子扯上關系?
“老陳,你確定嗎?張浩的DNA怎么會在數據庫里?”
“三年前他因為打架斗毆被拘留過,按規定采了血樣。他的DNA數據在庫里。”老陳說,“周隊,現在情況很復雜。襪子上的男性DNA和張浩的DNA有親緣關系,但又不完全匹配,說明可能是他父親,或者叔伯之類的近親。但張浩的父親張建軍還活著,我們不可能去采他的DNA做比對。”
“張建軍……”我腦子里飛快轉動,“老陳,李秀娟案發現場提取的DNA,和張浩的DNA比對過嗎?”
“比對過,不匹配。所以當時排查嫌疑人時,張浩被排除了。”
“但襪子上的DNA和張浩有親緣關系,又和李秀娟案的DNA高度相似……”我深吸一口氣,“老陳,你的意思是,殺害李秀娟的可能是張浩的某個近親,而這個近親又和劉芳的死有關?”
“這是最合理的解釋。”
“張建軍有兄弟嗎?”
“我查了,他有個哥哥,叫張建國,五年前去世了。還有個弟弟,叫張建設,在省城做生意。”
張建國,張建設。兩個名字我都不陌生。張建國以前也是做生意的,后來破產,酗酒,五年前死于肝硬化。張建設倒是混得不錯,在省城搞房地產。
“能搞到張建國或者張建設的DNA嗎?”
“張建國已經死了,火化了,沒法提取。張建設……沒有正當理由,我們不能強制采集。”
我掛了電話,坐在黑暗里。窗外的雨還在下,遠處有閃電,悶雷滾滾。
張建軍一家。怎么會是他們?
我打開電腦,搜索張建軍的資料。六十二歲,本地人,年輕時在供銷社工作,九十年代下海開小賣部,慢慢發展成連鎖超市。妻子王秀英,家庭主婦。兒子張浩,二十八歲,未婚,幫忙打理家里的生意。
看起來就是普通的有錢人家,和兩起殘忍的兇殺案怎么都扯不上關系。
但DNA不會說謊。
襪子上的DNA,李秀娟指甲縫里的DNA,都指向同一個男人。而這個男人,是張浩的近親。
張浩的父親?叔伯?還是……
我想起三年前張浩打架那件事。當時是在一個酒吧,他和幾個朋友跟另一伙人起沖突,打得頭破血流。派出所出警,把雙方都帶回去,驗傷,采血,錄口供。后來張建軍出面,賠了錢,和解了,案子就算了了。
如果當時采的血樣還在……
我立刻給小張打電話:“小張,查三年前張浩打架斗毆的案卷,重點看當時采的血樣還在不在。”
“周隊,現在凌晨三點……”
“立刻查。”
半小時后,小張回電話:“周隊,案卷找到了,血樣還在物證庫里。但按規定,沒有新的案件關聯,我們不能隨便調取。”
“現在有案件關聯了。”我說,“劉芳案,可能和張浩的近親有關。你明天一早就去辦手續,調取張浩的血樣,重新做DNA比對。”
“是。”
掛了電話,我再也睡不著了。起身走到客廳,點了根煙。妻子被吵醒,揉著眼睛出來:“老周,怎么了?又有案子?”
“嗯,大案子。”我掐滅煙,“你睡吧,我沒事。”
她走過來,給我披了件外套:“別抽太多煙,對身體不好。”
“知道了。”
她回房睡了。我坐在沙發上,看著窗外漸漸亮起來的天色。雨停了,天空是灰白色的。
張建軍。張浩。張建國。張建設。
這個家族里,到底誰是兇手?
早上七點,我到了局里。小張已經在等我:“周隊,手續辦好了,血樣調出來了,技術科正在做比對。”
“好。另外,查一下張建國和張建設的詳細資料,特別是十三年前的行蹤。”
“是。”
我走進辦公室,泡了杯濃茶。腦子里梳理著時間線:
2006年3月,劉芳失蹤。
2007年3月,李秀娟遇害。
2019年3月,劉芳的遺骸被發現。
十三年。兇手逍遙法外十三年。
如果真是張家人,為什么?隨機殺人?還是有特定目標?
李秀娟是外地來打工的,劉芳是本地紡織廠工人。兩個女人背景不同,生活環境不同,怎么會成為同一個兇手的目標?
除非是隨機作案。但隨機作案通常不會間隔整整一年,又都是三月。
更可能的是,兇手認識她們。
我打開劉芳的案卷,重新看她的社會關系。紡織廠工人,同事大多是女性。丈夫王志剛是貨車司機,常年在外面跑。女兒當時四歲,現在應該十七了,在上高中。
劉芳的生活圈子很小,家和工廠兩點一線。周末偶爾帶女兒去公園,或者回娘家。
她會認識張建軍這樣的人嗎?不太可能。社會階層差得太遠。
那李秀娟呢?外地來的打工妹,在餐館當服務員,租住在城中村。她的社交圈更小。
兩個女人,怎么和富商家庭扯上關系?
小張敲門進來:“周隊,張建國的資料找到了。他2008年破產,之后一直酗酒,2014年死于肝硬化。妻子早逝,沒有孩子。他破產前開的是建材公司,和劉芳的紡織廠不在一個行業,應該沒有交集。”
“張建設呢?”
“張建設一直在省城,搞房地產。他的公司2005年成立,現在做得很大。他很少回本市,據說和大哥張建軍關系一般。”
“查一下2006年和2007年三月,張建設和張建國有沒有在本市的記錄。”
“是。”
技術科的老劉打來電話:“周隊,DNA比對結果出來了。張浩的血樣,和襪子上的男性DNA沒有直接匹配,但親緣關系確認:襪子上的DNA屬于張浩的生物學父親。”
張浩的生物學父親,那就是張建軍。
“確定嗎?”
“確定。父子關系概率99.99%。”
所以,襪子上的DNA是張建軍的。
殺害劉芳的兇手,是張建軍。
那李秀娟呢?李秀娟指甲縫里的DNA,和張建軍的DNA高度相似,但又不完全匹配,這說明什么?
“老劉,李秀娟案的DNA,和張建軍的DNA比對呢?”
“做了,相似度很高,但不是同一個人。更像是……兄弟。”
兄弟。張建軍有兩個兄弟:張建國和張建設。
張建國已經死了,張建設還活著。
“如果是兄弟,DNA能區分開嗎?”
“同父同母的兄弟,DNA相似度很高,但還是有區別。我們可以做Y染色體檢測,確定是不是來自同一父系。”
“好,盡快做。”
掛了電話,我靠在椅背上。張建軍,張建國,張建設。三兄弟,其中一個可能是殺害李秀娟的兇手,而張建軍本人是殺害劉芳的兇手。
兩兄弟都是殺人犯?還是其中一人兩案都參與了?
我需要和張建軍談談。但用什么理由?直接說我們在劉芳的襪子上發現了他的DNA?他會承認嗎?肯定會否認,說是污染或者搞錯了。
而且他是知名企業家,沒有確鑿證據,動他會很麻煩。
我想了想,給小張布置任務:“查張建軍2006年三月的行蹤。還有,查他和劉芳有沒有任何交集。”
“是。”
下午,老劉的電話又來了:“周隊,Y染色體檢測結果出來了。李秀娟案的DNA,和張建軍、張浩的Y染色體一致,來自同一父系。基本可以確定,兇手是張建軍、張建國、張建設三兄弟中的一個。”
“能確定是哪一個嗎?”
“不能,三兄弟的Y染色體是一樣的。除非有他們的DNA樣本直接比對。”
“張建國已經死了,張建設在外地。”
“那只能想辦法搞到張建軍的DNA了。”
怎么搞?張建軍這種人,不會輕易讓我們采DNA。除非有確鑿證據,申請強制措施。
但我們現在只有襪子上的DNA,而且不能百分百證明那就是兇手留下的。張建軍完全可以說,他認識劉芳,穿過她的襪子,或者不小心接觸過。
我們需要更多證據。
“小張,張建軍2006年三月的行蹤查到了嗎?”
“查到了。他2006年三月去了趟廣州,參加一個訂貨會,三月十號去的,三月十八號回來的。有機票和酒店記錄。”
劉芳是三月十五號失蹤的。如果張建軍三月十號到十八號在廣州,那他不可能作案。
但襪子上的DNA確實是他的。這怎么解釋?
“確認記錄真實嗎?”
“機票和酒店都是真的,但……不一定代表他本人在廣州。他可以讓人代他去。”
“查一下他當時的隨行人員。”
“好。”
另一個可能性:張建軍不是兇手,但他的DNA出現在劉芳的襪子上。也許劉芳認識他,或者接觸過他,襪子被污染了。
但李秀娟案的DNA又和張建軍有親緣關系。這太巧合了。
除非……張建軍在包庇真正的兇手。他的兄弟。
我決定先見見張建軍,探探口風。
下午三點,我撥通了張建軍公司的電話。秘書接的,說張總在開會。我說我是市公安局的,有事找他。五分鐘后,張建軍親自回電。
“周警官,您好您好,有什么指教?”他的聲音很熱情,帶著生意人慣有的圓滑。
“張總,有點事想向您了解一下,方便的話,我去您公司一趟?”
“方便,當然方便。您什么時候來?”
“現在。”
“好,我在公司等您。”
我讓小張開車,去張建軍的公司。公司在新區一棟氣派的寫字樓里,占了整整兩層。前臺小姐領我們到會議室,泡了茶。幾分鐘后,張建軍進來了,一身名牌西裝,頭發梳得一絲不茍。
“周警官,久仰久仰。”他握手很用力,“這位是?”
“我同事,小張。”
“坐,坐。不知周警官找我什么事?”
我開門見山:“張總,您認識一個叫劉芳的人嗎?”
張建軍愣了一下,想了想,搖頭:“劉芳?不認識。怎么了?”
“她十三年前失蹤了,最近我們找到了她的遺骸。”
“哦……那太不幸了。但這跟我有什么關系?”
“我們在她的遺物上發現了一些線索,可能和您有關。”
張建軍的表情沒變,但眼神閃了一下:“和我有關?周警官,您別開玩笑,我怎么可能跟一個失蹤十三年的女人有關系。”
“不是直接關系,是間接的。”我盯著他的眼睛,“我們在劉芳的襪子上提取到了DNA,經過比對,和您有親緣關系。”
會議室里安靜了幾秒。張建軍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手很穩。
“周警官,這不可能。我根本不認識什么叫劉芳的人。會不會是搞錯了?DNA檢測也可能出錯吧。”
“檢測很嚴謹,不會出錯。所以我來問問您,有沒有可能,您的DNA通過某種方式接觸到了劉芳的物品?”
張建軍放下茶杯,笑了笑:“周警官,我是個生意人,每天接觸的人很多。但十三年前的事,我真記不清了。也許在某個場合見過,握過手,或者……總之,我不可能殺害她,我沒動機,也沒時間。”
“您記得2006年三月您在哪兒嗎?”
“2006年……太久了,記不清。”他頓了頓,“不過我可以查查日程表。周警官,您懷疑我?”
“不是懷疑,是例行調查。希望您理解。”
“理解,當然理解。”他站起來,“這樣,我讓秘書查一下當年的日程,有結果我告訴您。我還有個會,就不多陪了。”
“好,謝謝配合。”
我們起身告辭。走到門口,張建軍忽然說:“周警官,我弟弟張建設,最近遇到了點麻煩。有人在調查他,說是跟什么舊案子有關。不會是你們吧?”
我回頭看他:“什么舊案子?”
“我也不清楚,建設沒說。但如果有需要,我們張家一定配合警方調查。”他笑容依舊,“畢竟,我們是守法公民。”
離開公司,小張說:“周隊,他在試探我們。”
“嗯。”我點了根煙,“他在暗示,如果查他弟弟,他會配合。但如果查他,就不一定了。”
“那我們怎么辦?”
“查張建設。既然他提了,我們就順著查。”
回到局里,我讓技術科聯系省城警方,調取張建設的資料。同時,我重新看李秀娟的案卷。
李秀娟遇害是2007年三月十日晚上。死亡時間是晚上九點到十一點之間。拋尸地點在國道邊的玉米地。當時排查過周圍所有的監控,但2007年監控很少,只拍到了一輛可疑的黑色轎車,看不清車牌。
那輛車的型號是桑塔納2000,當時很常見。
張建軍2007年開什么車?我讓小張查。很快結果出來了:2007年,張建軍開的是一輛黑色奧迪,不是桑塔納。但他弟弟張建國,當時開的正是一輛黑色桑塔納2000。
張建國。已經死了的張建國。
“小張,查一下張建國2007年三月的行蹤。”
“是。”
第二天,省城警方回話了。張建設最近確實被調查,但不是刑事案,是經濟糾紛,他公司的一個項目涉嫌違規用地。
“周隊,我們還查到,張建設2006年和2007年三月都在省城,有不在場證明。”
所以張建設可以排除。
現在嫌疑集中在張建國身上。但他已經死了,死無對證。
除非能找到確鑿證據,證明張建國就是殺害李秀娟的兇手。但怎么找?案發現場沒有留下直接指向他的證據。唯一的DNA,和他哥哥張建軍高度相似,但沒法百分百確定是他。
而且,劉芳案怎么辦?襪子上的DNA是張建軍的,但張建軍有不在場證明。
除非……張建軍和張建國合謀。或者,張建軍在包庇張建國。
我決定再見見張建軍。這次,我帶了搜查令。
“張總,我們需要采集您的DNA樣本。”我把搜查令放在他面前。
張建軍看著搜查令,臉色終于變了:“周警官,這什么意思?”
“配合調查。如果您是清白的,采集DNA對您沒有影響。”
“我拒絕。你們沒有證據證明我和案件有關,這是侵犯我的權利。”
“我們有DNA證據,表明您和劉芳案有關聯。如果您拒絕,我們可以申請強制措施。”
張建軍盯著我,眼神陰沉。會議室里的氣氛緊繃。
“好。”他最終說,“我配合。但我要求我的律師在場。”
“可以。”
律師很快來了。在律師的見證下,技術人員采集了張建軍的口腔拭子。整個過程張建軍很配合,但臉色很難看。
采集完,他說:“周警官,我希望你們盡快出結果,還我清白。另外,我提醒您,我是市政協委員,有頭有臉的人。如果這件事傳出去,對我的名譽造成損害,我會追究責任。”
“我們依法辦案,請您理解。”
離開公司,小張說:“周隊,他會老實等結果嗎?”
“不會。”我說,“他肯定會想辦法。”
果然,當天晚上,我就接到了領導的電話。
“老周,張建軍的案子,要慎重。他是政協委員,市里重點企業負責人。沒有確鑿證據,不要動他。”
“局長,我們有DNA證據。”
“DNA可以解釋。他可以說認識死者,或者不小心接觸過。光憑這個,定不了罪。”
“我知道。所以我在找其他證據。”
“抓緊時間,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明白。”
掛了電話,我苦笑。這就是現實。有錢有勢的人,動起來就是麻煩。
但再麻煩,也得動。兩條人命,不能白死。
第二天,張建軍的DNA比對結果出來了:和襪子上的DNA完全匹配。
他就是劉芳襪子上DNA的來源。
但同時,技術科也發現了一個問題:襪子上的DNA很新鮮,不像是在野外埋了十三年的樣子。
“周隊,我們重新檢測了襪子。上面的DNA降解程度很低,更像是最近幾年才沾上去的。而劉芳的骨頭和衣物上的DNA,降解程度很高,符合十三年野外埋藏的特征。”
“什么意思?”
“意思是,張建軍的DNA可能是在劉芳死后很久才沾到襪子上的。也許……是有人故意把沾有他DNA的襪子,放到了劉芳的遺骸旁邊。”
栽贓?
我腦子里嗡的一聲。如果是栽贓,那一切就說得通了。張建軍有不在場證明,他的DNA出現在襪子上,但不是兇手留下的。兇手另有其人,想嫁禍給張建軍。
但誰會這么做?而且為什么要等到十三年后才做?
除非……兇手是張建軍的仇人,想借這個機會整垮他。
但李秀娟案的DNA又和張建軍有親緣關系。這怎么解釋?也是栽贓?
或者,真正的兇手是張建國,他殺了李秀娟。而有人知道這件事,在張建國死后,想通過栽贓張建軍,把兩件案子都推到他身上。
這個“有人”,會是誰?
張建軍的仇人?張建國的仇人?還是……
我想起張建軍提到張建設時的語氣。他們兄弟關系不好。
張建設?他有動機嗎?如果張建國殺了人,張建設知道,想通過栽贓張建軍,一舉除掉兩個哥哥?
太復雜了。
我需要見見張建設。
第三章 兄弟之間
去省城之前,我又見了張建軍一次。這次是在局里,正式的詢問。
“張總,您的DNA和劉芳襪子上的DNA完全匹配,這個您怎么解釋?”
張建軍帶著律師,表情平靜:“周警官,我說過了,我不認識劉芳。至于我的DNA為什么會出現在她的物品上,我也不知道。也許是被污染的,也許是被栽贓的。”
“栽贓?誰會栽贓您?”
“這就要問你們警方了。我是生意人,競爭對手不少,仇家也可能有。誰知道呢。”
“2006年三月,您在廣州參加訂貨會,有不在場證明。但劉芳是三月十五號失蹤的,如果您的DNA是后來才沾到襪子上的,那是什么時候?”
“我說了,我不知道。”張建軍有些不耐煩,“周警官,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我犯罪,就逮捕我。如果沒有,請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還有一個問題。您弟弟張建國,2007年三月在哪兒,您知道嗎?”
張建軍的眼神閃了一下:“我弟弟?他五年前就去世了。問他干什么?”
“2007年三月,發生了一起命案,受害人叫李秀娟。現場提取的DNA,和您的DNA有親緣關系。”
會議室里安靜了。律師開口:“周警官,我的當事人已經配合了調查。如果沒有新的問題,我們要走了。”
“張總,”我盯著張建軍的眼睛,“您弟弟張建國,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瞞著您?”
張建軍站起來:“我弟弟已經去世了,請你們不要打擾他。至于什么命案,我不清楚。周警官,我還有事,失陪了。”
他帶著律師走了。小張說:“周隊,他明顯在回避張建國的問題。”
“嗯。去省城,見張建設。”
省城離我們這兒三百公里,開車三個小時。我和小張中午出發,下午到了張建設的公司。和張建軍不同,張建設的公司在市中心一棟老寫字樓里,裝修簡單,但很氣派。
張建設本人也比張建軍隨和,五十多歲,微胖,穿著polo衫,看起來像個普通的中年商人。
“周警官,稀客稀客。”他熱情地握手,“我大哥給我打電話了,說你們在調查一些舊事。需要我配合什么,盡管說。”
“張總,我們想了解一下您大哥張建軍和二哥張建國的一些情況。”
“坐,坐。”他讓秘書泡茶,“我大哥二哥……唉,說來話長。”
“您二哥張建國,2007年的時候在做什么?”
“2007年?”張建設想了想,“那時候他已經破產了,整天喝酒,無所事事。我大哥接濟過他幾次,但他脾氣倔,不肯接受,后來就很少來往了。”
“他2007年三月在哪兒,您記得嗎?”
“不記得了。可能在本市,也可能去外地了。他那段時間精神狀態不好,經常到處跑。”
“您大哥說,您最近遇到點麻煩?”
張建設笑了:“一點經濟糾紛,小問題。我大哥就是愛操心。周警官,你們是不是在查什么舊案子?跟我二哥有關?”
我沒直接回答:“您二哥生前,有沒有跟您說過什么特別的事?”
張建設沉默了一會兒,喝了口茶:“特別的事……倒是有一件。大概2008年吧,他破產后第二年,有天晚上喝醉了,跑到我這兒來,哭了一夜。說他對不起一個人,說他做了錯事,一輩子都還不清。”
“對不起誰?”
“他沒說具體名字,就說是個女人。我當時以為他是感情上的事,沒多問。現在想來……會不會跟你們查的案子有關?”
“后來呢?”
“后來他就走了。再后來,他酗酒越來越厲害,2014年肝硬化去世了。葬禮是我和我大哥辦的,沒什么人來,冷冷清清的。”張建設嘆氣,“我們三兄弟,我大哥最有本事,我最會做人,我二哥……最可憐。但他也是自己作的,怪不得別人。”
“您大哥和二哥關系怎么樣?”
“不好。我大哥看不起二哥,覺得他沒用。二哥也恨大哥,覺得他見死不救。兩人很少來往。”
“那您和二哥呢?”
“我還行,偶爾接濟他。但他自尊心強,不肯多要。”張建設看著我,“周警官,如果真是我二哥犯了事,他已經死了,就別追究了。給活著的人留點體面。”
“如果涉及命案,必須追究。”我說,“張總,我們需要您的DNA樣本,做比對。”
張建設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行,配合警方工作。不過周警官,如果比對結果有問題,您可得提前告訴我,我好有個準備。”
“沒問題。”
技術人員采集了張建設的DNA。整個過程他很配合,還開了幾句玩笑。
離開公司,小張說:“周隊,張建設比張建軍好說話多了。”
“不一定。”我說,“好說話的人,可能更危險。”
回程路上,我一直在想張建設的話。張建國醉酒后說對不起一個女人,會不會就是李秀娟?他殺了她,然后愧疚?
但劉芳案呢?襪子上的DNA是張建軍的,但可能是栽贓。誰會栽贓張建軍?張建設有動機嗎?
如果張建設知道張建國殺了人,想通過栽贓張建軍,把兩件案子都推到他身上,一舉除掉兩個哥哥……不是不可能。
但為什么要等十三年?而且為什么要選劉芳的案子?劉芳失蹤時,張建國還活著。
除非……張建設就是殺害劉芳的兇手。
這個想法讓我后背發涼。如果張建設是殺害劉芳的兇手,那他完全可以在作案時留下張建軍的DNA,為以后栽贓做準備。但他怎么會有張建軍的DNA?兄弟之間,搞到對方的DNA不難。
然后他等張建國死了,等十三年后劉芳的遺骸被發現,DNA比對,張建軍就成了嫌疑人。
而李秀娟案的DNA和張建軍有親緣關系,正好可以佐證張建軍是連環殺手。
一箭雙雕。
但動機呢?張建設為什么要殺劉芳?隨機作案?還是有特定目標?
我需要查張建設和劉芳有沒有交集。
回到局里,我讓小張查張建設2006年的行蹤。同時,技術科傳來消息:張建設的DNA比對結果出來了,和李秀娟案的DNA不匹配,和襪子上的DNA也不匹配。
張建設可以排除。
那還剩誰?張建國已經死了,張建軍有不在場證明,張建設排除。
難道兇手是外人?但DNA明明指向張家人。
除非……張建軍還有個私生子。
這個念頭冒出來,我立刻讓小張查張建軍的家庭關系。張建軍只有張浩一個兒子,但有沒有私生子,很難查。
另外,張建國有沒有孩子?他妻子早逝,沒有子女,但會不會有私生子?
案子陷入僵局。
晚上,我在辦公室加班,翻看所有資料。李秀娟案的現場照片,劉芳的遺骨照片,DNA報告,走訪記錄……一遍又一遍。
凌晨一點,老陳打來電話:“周隊,我有個發現。”
“什么?”
“劉芳的襪子上,除了張建軍的DNA,還有另一組微量DNA,之前沒檢測出來。是女性的,和死者本人不同。”
“另一個女性?是誰?”
“不知道,數據庫里沒比對出來。但這組DNA很新鮮,也是最近幾年才沾上去的。”
又一組DNA,又是最近幾年沾上去的。
栽贓的人不止一個?還是……
我腦子里突然閃過一個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