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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巖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命名單
(2026年1月8日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 命:
舒 娟為云巖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文昌閣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
云巖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2026年1月8日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焦紅艷為云巖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周禮霞為云巖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局長;
張馨鐳為云巖區水務管理局局長。
決定免去:
孫海利的云巖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職務;
周禮霞的云巖區水務管理局局長職務;
張馨鐳的云巖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局長職務。
云巖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免職名單
(2026年1月8日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免 去:
禹金毅的云巖區人民法院三橋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廖雨濛的云巖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云巖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免職名單
(2026年1月8日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免 去:
冀曉陽的云巖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熊國禮同志
辭去職務的決定
(2026年1月8日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決定:
接受熊國禮同志因工作崗位變動辭去云巖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并依法報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湯吉平同志
辭去職務的決定
(2026年1月8日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湯吉平同志的辭職申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決定:
接受湯吉平同志提出辭去所擔任的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并依法報云巖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來源:云巖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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