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最狠“噴子”魯迅,竟然是這個敗家王爺的鐵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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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冷知識,大家可能不信。
那個在民國時期逮誰罵誰、眼光毒辣到能把人骨頭看穿的魯迅先生,竟然對一千多年前的一個“超級敗家子”佩服得五體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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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誰啊?
就是那個把國庫當自家提款機、一生除了蓋樓開派對啥正事不干的滕王李元嬰。
按理說,這種人在史書里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活該被釘在恥辱柱上。
可魯迅先生不但收藏他的畫作拓片,還把它當寶貝一樣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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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
因為這哥們活得太明白了。
在那個動不動就滅門、殺頭如切菜的李唐皇室里,他用最荒唐的面具,保全了最珍貴的性命。
咱們把時間軸拉回貞觀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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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嬰這輩子拿到的劇本,說好聽點叫“含著金湯匙”,說難聽點就是“燙手山芋至尊版”。
他出生的時間點特別尷尬——玄武門之變后沒幾年。
那時候,太上皇李淵已經被兒子李世民軟禁在深宮里養老了。
老頭子心里苦啊,權沒了,兵沒了,剩下能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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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人唄。
李淵像是為了故意惡心李世民,開啟了瘋狂的“晚年報復性生育”模式,一口氣生了二三十個皇子皇孫。
這操作簡直絕了,就像是在對李世民說:你不是能干嗎?
行,我給你多造點叔叔,光是每年的零花錢就能把戶部尚書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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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嬰,就是這批“產品”里的關門之作,李淵最小的老來子。
對于李世民來說,這個比自己孫子還小的親弟弟,簡直就是個活體尷尬。
殺了吧?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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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門剛殺了哥哥弟弟,現在血跡還沒干呢,要是再對這個還在穿開襠褲的幼弟下手,那這“千古一帝”的名聲就徹底臭了。
既然不能殺,那就只能供著。
于是,一種極其詭異的“捧殺”開始了:李世民對這個弟弟幾乎是無底線的縱容。
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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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要玩?
陪!
闖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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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哥給你兜著!
在這種環境下,李元嬰迅速長成了一個不知天高地厚的紈绔子弟。
但他真的傻嗎?
你要真以為生在帝王家的人有傻白甜,那你可就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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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李元嬰稍微大點,被封為滕王去山東滕州上班時,他干了一件讓整個朝廷都炸鍋的事——搞房地產。
這哥們對治理地方一點興趣沒有,唯一的愛好就是蓋樓。
他在滕州征調民夫,那錢花得跟流水似的,硬是修起了第一座滕王閣。
這事兒在當時性質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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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怨聲載道,彈劾的奏折像雪片一樣飛向長安。
換做別的王爺,這時候估計早就嚇得跪地求饒了。
可接班當皇帝的唐高宗李治(也就是李元嬰的侄子),看著這位不僅輩分高、而且極度能折騰的皇叔,除了嘆氣貶官,竟然沒下死手。
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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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李治看懂了。
李元嬰被貶到蘇州,后來又轉到南昌。
換別人早該夾起尾巴做人了吧?
哎,這位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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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南昌第一件事——接著蓋樓!
這就是后來那個名震天下的贛江滕王閣。
光蓋樓還不夠,他還造了一艘極盡奢華的“青雀舸”,整天帶著一幫歌姬舞女在江面上蹦迪。
那時候的人都罵他墮落,說他是大唐皇室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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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你細品品,這哪里是墮落,這分明是最高段位的“生存藝術”。
試想一下,如果你是皇帝,你怕什么樣的王爺?
怕那些每天聞雞起舞、愛民如子、在軍中威望極高的王爺。
那才叫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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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李元嬰這種,貪財、好色、沉迷搞基建、除了花錢啥也不會的廢物叔叔,簡直就是皇帝眼里的“吉祥物”。
這招在歷史上叫“自污”。
既然才華是催命符,那我就用貪婪做保護色。
后來他被調到四川閬中,那個地方偏得鳥不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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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呢?
他照樣樂呵呵地又修了一座滕王閣(這是第三座了)。
他在巴蜀一住就是五年,甚至連長安都不想回。
這看起來是對朝廷的大不敬,其實他在釋放一個極其精準的信號:我就爛在溫柔鄉里了,你們長安城里的那些刀光劍影,千萬別帶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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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波操作,直接讓他避開了武則天上位初期那場血腥的皇室大清洗。
他的哥哥們,有的被砍了,有的被廢了,有的抑郁而終。
唯獨這個看起來最沒出息的小兒子,安安穩穩活到了五十三歲。
在那個平均壽命不到40歲的年代,這絕對屬于高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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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你以為李元嬰真的只是個草包,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這層厚厚的“紈绔”偽裝下,他的內心世界細膩得嚇人。
當他不蓋樓、不開派對的時候,他把所有的才情都給了一樣東西——蝴蝶。
這事兒也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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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畫壇流行畫山水、畫花鳥,那是主流審美。
但他偏不,他專攻畫蝶。
傳說在南昌的時候,每當春暖花開,這哥們就趴在草叢里盯著蝴蝶看。
古人畫蝴蝶,多半要畫點花花草草陪襯,因為蝴蝶這玩意兒動態太難捉摸,單畫容易畫死,像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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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元嬰不一樣,他屏退眾人,鋪紙揮毫,筆下的蝴蝶竟然不用一朵花做背景。
全憑那翅膀的姿態、觸角的弧度,就能讓你感覺那蝴蝶下一秒就要飛出紙面。
這種技法后來被稱為“滕派蝶畫”,在民間流傳了一千多年。
這也是為什么眼光挑剔的魯迅先生,在看到滕派蝶畫的拓片時,會忍不住驚嘆這是當世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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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李元嬰留給后世的一個彩蛋:世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唯有彩蝶知我心。
歷史有時候就是這么愛開玩笑。
李元嬰在南昌修滕王閣的時候,大概率只是想搞個高端私人會所,方便自己請客吃飯。
他壓根沒想過要流芳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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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個叫王勃的天才少年路過,寫下了“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這座樓才真正有了靈魂。
若是沒有李元嬰的“敗家”修樓,王勃就算有天大的才華也沒地兒施展;若是沒有王勃的神來之筆,李元嬰在史書里頂多就是個占著茅坑不拉屎的荒唐王爺。
這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居然在歷史的轉角處,完成了一次絕妙的互相成就。
如今回頭看李元嬰的一生,真的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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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歷經李淵、李世民、李治,甚至武則天掌權初期。
在那個權力絞肉機里,聰明人死得最早,野心家死得最慘。
反倒是他,用“貪財好色”做鎧甲,用“玩物喪志”做盾牌,把自己活成了一個笑話,卻也活成了一個神話。
我們常說大智若愚,其實李元嬰才是活得最通透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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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大唐的盛世榮光隨風散去,那些爭得頭破血流的權謀都化作了塵土,反倒是他留下的那一座樓、那一紙蝶舞,穿越了千年時光。
他用一生告訴我們:有時候,退一步,不僅僅是海闊天空,更是為了能活得久一點,看得到最后的風景。
這哪里是敗家子,這分明是把人生這盤棋,下到了大氣層。
那年他才53歲,走的很安詳,也沒啥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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