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神被theshy和rookie聯合起訴,律師直言沒辦法,賠償金額最少6位數,因為一句口頭禪,走到法院門口,這件事放在幾年前,很多人都會覺得夸張,但放在今天,卻顯得格外現實,炫神因為“碼頭”這個詞,被The Shy起訴名譽侵權,再加上Rookie關于“過期泡面”的指控,一下子從直播間的段子制造者,變成了可能要掏出六位數賠償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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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炫神的角度看,這種委屈并不難理解,“碼頭”最初只是直播圈內的調侃用語,后來大量主播跟風使用,逐漸成了一個被默認的梗,他是最早說的人沒錯,但絕不是唯一說的人,結果現在律師函精準投遞,只找他一個,這種“被點名”的落差感,換誰都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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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kie那邊的問題更復雜。炫神并不是事件源頭,而是轉述了網絡上流傳的說法,在直播中當作談資提及,可在法律視角里,“你是不是原創”并不是核心,“你有沒有傳播”才是關鍵,當一個擁有大量觀眾的主播,把未經證實的信息說出口,本身就構成了擴散行為,影響力甚至遠高于最初寫那篇新聞的小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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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讓這件事引爆討論的,是賠償金額,幾十萬的數字,對頂流主播或許不算什么,但對狀態下滑、爭議纏身的炫神來說,已經足以傷筋動骨,更殘酷的是,他咨詢到的律師普遍態度悲觀:敗訴概率極高,能做的只是爭取賠償數額,這意味著,直播間里的“玩笑”,在法律面前幾乎沒有回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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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背后,其實是網絡環境的整體變化,過去,直播更像是灰色地帶,調侃、外號、傳聞混在一起,很少有人較真,而現在,公眾人物的維權意識明顯提高,法律也越來越傾向于保護名譽權,尤其是像The Shy、Rookie這樣國際知名度極高的選手,本身商業價值巨大,對形象的容忍度自然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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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種程度上說,炫神踩中的并不是個人恩怨,而是時代拐點,流量不再是護身符,反而可能成為放大風險的放大器,你說的一句話、造的一個梗,因為受眾足夠多,就可能被認定為“造成實質影響”,這件事給所有主播都提了個醒:網絡并非法外之地,更不是“大家都在說就沒事”的安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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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梗、調侃、吐槽,永遠要意識到對象是誰、影響有多大,一旦越過邊界,代價往往不是道歉一句就能解決的,直播間里說話很快,但律師函來得也很快,等真正站到法庭上,才發現當初隨口說出的那句話,已經被一字一句寫進了判決書,對此你們有什么想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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