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01
2002年5月28日,下午2點10分。
北京市昌平區公安分局110接警中心,電話鈴聲急促地響起。
接警員小劉接起電話:「您好,110。」
電話那頭傳來一個女人哭泣的聲音:「喂,是110嗎?我......我男友被人殺了!」
小劉立刻拿起筆,記錄:「您別著急,慢慢說。您現在在哪兒?」
「昌平區沙河鎮小沙河村......我中午出去買菜,回來發現他......他死在家里了!快來救他!」女人的聲音很慌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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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先別動現場,我們馬上過來。請問您叫什么名字?」
「我叫李麗蕓......求求你們快點來!」
掛斷電話后,小劉立刻上報。幾分鐘后,刑警隊長老張接到通知。
老張今年45歲,從警22年,辦過無數案件。
他放下手里的案卷,對副手小王說:「走,出警。小沙河村有命案。」
兩人帶上勘查組,開車趕往現場。
在車上,老張問:「報案人說什么?」
小王看著記錄本:「報案人叫李麗蕓,是死者的女友。她說中午出去買菜,回來發現男友被殺死在家里。」
老張皺起眉頭:「中午?白天殺人?」
小王說:「可能是入室搶劫?」
老張沒說話。他從警這么多年,白天入室殺人的案子見過,但不多。
一般小偷都選擇晚上作案,白天風險太大。
下午2點50分,警車到達小沙河村。
這是個很普通的村子,路邊都是平房。李麗蕓家在村子的東邊,一棟兩層的小樓。
老張下車,看到門口站著一個女人,二十多歲,臉色蒼白,眼睛紅腫。
「您是李麗蕓吧?」老張問。
女人點點頭,哭著說:「警察同志,你們終于來了!」
老張說:「節哀順變。能帶我們看看現場嗎?」
李麗蕓帶他們進了屋。
客廳很整潔,沒有打斗的痕跡。李麗蕓指著臥室:「他......他在里面。」
老張走進臥室,看到了死者。
死者是個男人,二十多歲,全身赤裸,躺在床邊的地上。
雙手被一根紅色腰帶捆綁在身前,頸部有刀傷,血流了一地。
老張蹲下來,仔細觀察。
跟來的法醫也開始檢查尸體。
幾分鐘后,法醫說:「死者頸部有三處刀傷,都很深,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從尸溫判斷,死亡時間在中午12點到下午1點之間。」
老張點點頭,又環視了一圈房間。
床上很凌亂,有掙扎的痕跡。但房間里沒有被翻動的跡象,衣柜、抽屜都好好的。
他走到窗戶旁邊,檢查窗戶。窗戶緊閉,沒有被撬開或翻爬的痕跡。
老張回到客廳,問李麗蕓:「您出去買菜的時候,門鎖了嗎?」
李麗蕓點頭:「鎖了。我每次出門都鎖門。」
「那兇手是怎么進來的?」
李麗蕓愣了一下:「我......我不知道,可能是翻窗戶進來的?」
老張說:「可是窗戶很小,成年人很難翻進來。而且窗戶沒有被撬的痕跡。」
李麗蕓低下頭,不說話了。
老張又問:「您和死者什么關系?」
「我們是男女朋友,同居一年多了。」
「叫什么名字?」
「胡程光。他今年28歲,在附近工地打工。」
老張記下這些信息,說:「您先休息一下,我們會繼續調查。如果想起什么,隨時告訴我們。」
李麗蕓點點頭。
老張帶著小王走出房間。小王小聲問:「張隊,您怎么看?」
老張壓低聲音:「這不像入室搶劫。門窗完好,屋里沒有被翻動的痕跡。而且死者被捆綁,說明他認識兇手,或者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捆的。」
小王說:「那會是誰?」
老張看了一眼屋里的李麗蕓:「回去再說。」
回到刑警隊,老張立刻召集專案組開會。
他在白板上寫下幾個關鍵信息:
死者:胡程光,28歲
死亡時間:中午12點-下午1點
現場特征:死者被捆綁,全身赤裸,門窗完好
報案人:李麗蕓,死者女友
老張轉過身,對大家說:「這個案子不簡單。我判斷,這不是入室搶劫,而是熟人作案。」
老張說:「我們要重點調查死者的社會關系,尤其是......報案人李麗蕓。」
大家都愣了一下。
小王說:「可是,她是報案人啊。」
老張說:「正因為她是報案人,我們才要重點關注。她的表現有些不對勁。」
「哪里不對勁?」
老張說:「她說出去買菜,回來發現男友被殺。但她對兇手怎么進來的,說不清楚。而且,她的悲痛看起來很'用力',但缺少真實的情感。」
小王點點頭:「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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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5月28日晚上8點,老張對李麗蕓進行了第一次詳細詢問。
老張問:「您和胡程光關系怎么樣?」
李麗蕓猶豫了一下:「還......還可以吧。」
「還可以?有沒有矛盾?」
李麗蕓低下頭:「有時候會吵架,但......但沒什么大事。就是一些生活瑣事。」
老張繼續問:「今天中午,您出去買菜了?」
李麗蕓點頭:「是的,我12點左右出去的,1點多回來,就看到他......」她說著說著,又哭了起來。
「您買了什么菜?」
李麗蕓說:「我買了一些青菜、肉,還有雞蛋。」
「菜在哪兒?」
李麗蕓說:「我......我看到他死了,嚇得把菜扔在門口了。后來你們來的時候,菜還在那兒。」
老張說:「好,我知道了。您先回去休息吧。」
送走李麗蕓后,老張召集專案組。
他說:「我們現在有三個疑點。」
小王拿起筆:「您說。」
老張說:「第一個疑點,門窗完好。兇手是怎么進來的?如果是陌生人,死者不會給他開門。如果是熟人,那這個熟人是誰?」
「第二個疑點,死者被捆綁。什么情況下,一個成年男性會讓人把手捆上?要么是被強迫,要么是自愿。如果是被強迫,現場應該有打斗痕跡。但現場只有死者掙扎的痕跡,沒有打斗痕跡。說明,死者是在某種情況下,自愿讓人把手捆上的。」
小王說:「什么情況下會自愿被捆?」
老張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說:
「第三個疑點,李麗蕓的表現。她說她出去買菜,回來發現男友被殺。但她對現場的描述很模糊,對兇手怎么進來的也說不清楚。」
另一名刑警說:「會不會是她太害怕了,所以記不清?」
老張搖搖頭:「我辦案這么多年,見過很多報案人。真正害怕的人,會記得很多細節,因為那個場景太刺激了。但李麗蕓,她的回答很模糊,而且她的悲痛看起來很'表演'。」
小王說:「張隊,您的意思是,李麗蕓有重大嫌疑?」
老張點點頭:「我是這么判斷的。但現在沒有直接證據,我們需要繼續調查。」
接下來的兩天,專案組兵分幾路,展開調查。
第一路,調查胡程光的社會關系。
技術組查了胡程光的工作單位,詢問了他的工友。
工友們說,胡程光為人老實,沒有得罪過誰,也沒有經濟糾紛。
第二路,訪問鄰居。
刑警們挨家挨戶詢問。
鄰居們說,5月28日中午,沒有聽到異常聲音,也沒有看到陌生人進出李麗蕓家。
但有一個鄰居提供了重要信息。
那個鄰居是個五十多歲的大媽,她對刑警說:
「李麗蕓和胡程光經常吵架,有時候吵得很激烈。我好幾次聽到他們在吵。」
刑警問:「吵什么?」
大媽說:「我也聽不太清,好像是胡程光說了李麗蕓什么事,李麗蕓很生氣。」
第三路,調查李麗蕓的背景。
技術組查了李麗蕓的身份信息,發現她幾年前在市區一家歌廳工作過。
進一步調查發現,她在那家歌廳做過坐臺小姐。
老張聽到這個信息,若有所思。
5月30日上午,也就是案發后的第二天早上,專案組再次開會。
老張說:「現在情況越來越清楚了。第一,胡程光沒有仇人,不可能是仇殺。第二,現場沒有被翻動,不是圖財。第三,鄰居說李麗蕓和胡程光經常吵架,兩人關系不好。第四,李麗蕓有過不愿提起的過去。」
小王說:「可是張隊,我們還是沒有直接證據啊。」
老張站起來:「我們去李麗蕓家,再仔細搜查一遍。兇手一定留下了什么痕跡。」
下午3點,老張帶隊再次來到李麗蕓家。
李麗蕓開門,看到警察,有些緊張:「警察同志,你們又來了?」
老張說:「我們需要再檢查一遍,麻煩您配合一下。」
李麗蕓咬著嘴唇,點了點頭。
刑警們開始仔細搜查。
廚房,小王檢查了所有的抽屜和柜子,沒有發現可疑物品。
臥室,勘查員檢查了床底、衣柜,也沒有發現。
浴室,技術員檢查了下水道,取了一些樣本,但沒有明顯發現。
陽臺,刑警翻遍了所有的雜物,還是沒有。
老張站在客廳,環視四周。
他看到沙發、茶幾、電視柜,都很普通。
突然,他的目光落在沙發旁邊的一只大號玩具狗上。
那只玩具狗毛絨絨的,很可愛,棕色的,坐在沙發旁邊,像個裝飾品。
老張走過去,拿起玩具狗。
玩具狗有些重,比普通的玩具狗重得多。
他摸了摸玩具狗的肚子,發現肚子上有一條拉鏈。
老張心里一動。
他看了一眼李麗蕓,李麗蕓的臉色變了。
老張拉開拉鏈。
玩具狗的肚子里,塞滿了東西。
老張伸手拿出來:一件帶血的女式內衣,一把沾滿血跡的水果刀,還有一塊黑布。
整個客廳,瞬間安靜了。
老張抬起頭,看向李麗蕓:「李麗蕓,這是什么?」
李麗蕓的臉色煞白,嘴唇在顫抖,但還是強撐著說:「那是......那是我的玩具。」
老張拿起那把帶血的刀:「那這把刀呢?」
李麗蕓終于撐不住了,雙腿一軟,跪在地上,哭著說:「是我......是我殺的......」
小王立刻拿出手銬,給李麗蕓戴上。
老張看了看表:5月30日下午3點25分。
從5月28日下午2點10分接到報警,到現在,正好49小時15分鐘。
50小時內,破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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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5月30日晚上7點,昌平分局審訊室。
老張坐在李麗蕓對面,桌上放著從玩具狗肚子里找到的證物:帶血的內衣、水果刀、黑布。
李麗蕓低著頭,不說話。
老張說:「李麗蕓,證據都在這里了。你還有什么要說的?」
李麗蕓沉默了很久,終于開口:「我想喝口水。」
小王給她倒了一杯水。
李麗蕓喝了幾口,深吸一口氣,說:「我說。」
老張打開錄音筆:「好,你說吧。從頭說。」
李麗蕓說:「去年,我和胡程光開始同居。一開始還可以,但后來經常吵架。」
「為什么吵架?」
李麗蕓低下頭:「他總是嫌我這不好那不好,說我做飯不好吃,說我懶,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