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政協第十三屆山東省委員會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副主任周勇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周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02年9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周勇利用擔任山東高速集團青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長,齊魯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山東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融資借款、股權出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7億余元,其中5300萬余元未實際取得。
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鑒于周勇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部分受賄系未遂,有立功表現,違法所得中個人實得部分已全部追繳到案,認罪認罰,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