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自貢的車主陳先生反映,他在自貢市榮縣金碧城步行街的街邊公共車位停車,收費人員給出的收款二維碼是私人收款碼,提供的發票是蓋有某物業公司印章的通用定額發票。陳先生質疑,如此收款是否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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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內的部分停車位 袁偉 攝
對此,管理這些車位的物業公司負責人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用個人二維碼收費屬于無奈之舉。此前用公司收款碼,一些車主掃了碼卻不繳費,收費員因聽不到到賬提示,無法核對,因此才改成用收費員個人收款碼收費,然后統一交到公司。
那么,這種做法是否合規?律師表示,使用私人賬戶收款在實際企業經營中并不鮮見,若僅是出于方便工作原因,不存在隱瞞收入,逃避稅收等情況,沒有問題。若因此隱匿收入、偷逃稅款等,則可能面臨稅務稽查、財產混同責任等風險。掃碼不繳費,是另外的法律問題。車主掃了碼不繳費,公司可以采取納入黑名單、起訴等方式維權。
實地探訪:
3元可停一天,收款碼為個人,發票是公司
12月23日,紅星新聞記者來到榮縣金碧城步行街實地探訪,該步行街約有六七百米長,道路兩側規劃有多個公共停車位。現場的一塊收費公示牌顯示:小型車收費標準為3元/車·次,超過2小時后每1小時內加收1元,停放不足15分鐘不收費,收費時段為早7:00至21:00。
一位收費員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這里的公共停車位是某物業管理公司在經營,目前有四五個收費員,分段進行收費管理。收費過程中,他會向車主確認是否會超過15分鐘,如果超過,才會收取3元停車費,超過2小時也沒有加收,“停一天也是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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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公示牌 袁偉 攝
紅星新聞記者先后在該步行街不同位置停放車輛,兩名收費員出示的二維碼收款賬戶均為個人賬戶,且不是同一個人。不過,出具的發票是蓋有某物業公司印章的“四川通用定額發票”。雖然繳費為3元,但出具的發票均為5元。
其中一位收費員坦言,收費時使用的收款碼是他私人的二維碼,收款后他會把所停車輛相關信息記在隨身小本子上,最后交到公司,據此對賬、交賬。
該物業公司負責人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使用個人二維碼收費屬于無奈之舉。此前用公司收款碼,一些車主掃了碼卻不繳費,收費員聽不到到賬提示,無法確認是否繳費。沒有辦法,才改成了收費員先用個人收款碼收費,然后統一交到公司。
對于如何確保收費員能如實交回收到的停車費,該負責人稱,一方面是信任,另一方面會不定期抽查,比如到現場觀察停車情況,而后比對收費員的停車記錄。至于是否符合稅務相關管理規定,該負責人稱,停車收費有一定的稅費減免,超出了額度才交稅費。
律師解讀:
類似情況并不鮮見,但存在“是否如實入賬”風險
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張柄堯律師分析認為,使用私人賬戶收款在實際企業經營中并不鮮見,不過,該行為的風險取決于收款原因、金額大小以及合規性等。若僅是出于方便工作原因以私人賬戶收款并及時交賬等,不存在隱瞞收入、逃避稅收等情況,該行為沒有問題。相反,若借此隱匿收入、偷逃稅款等,則可能面臨稅務稽查、財產混同責任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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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員出具的通用定額發票 袁偉 攝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同樣認為,使用私人賬戶收款后再交給公司,過程中會存在是否如實入賬的風險。一方面是收費員是否如實給公司交賬,另一方面是公司是否如實記入財務賬本,盡到納稅義務。掃碼不繳費,則是另外的法律問題。車主掃了碼不繳費,公司可以采取納入黑名單、起訴等方式維權。
紅星新聞記者通過咨詢12366納稅服務熱線了解到,如果能確認個人賬號是代替公司收款,是可以使用個人賬號收款并代公司開具發票的。偷稅是指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等行為。
紅星新聞記者 袁偉
編輯 歐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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