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館處置“贗品”的流程有什么問題嗎?為什么非要質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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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煙2419
南京博物院最近這波“贗品剔除”操作,大家議論得沸沸揚揚。看流程表面上沒啥漏洞,像專家鑒定、資料復核、按1986年那套《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出具報告,也都有條有理,沒什么人能抓到硬傷。專家名字都擺出來了,復核環節也有人簽字,按說挺透明。但其實不少細節往深里扒,還真不止是“規矩辦事”那么簡單。
先說這鑒定,表面流程是過了兩輪,審查報告據說也沒打碼,有專業委員會介入,還能查得到專家的背景。但現場不少人質疑:這些專家究竟誰,有沒有和某些利益方關系錯綜復雜?鑒定報告一個字沒打碼,卻有些關鍵節點沒說清,比如到底是憑啥認定這畫為贗品,有沒有附學術依據?最關鍵的復核環節,也只是說到了,但具體咋操作——到底是院里的熟人審的,還是找了點真正“獨立”的權威在外面把關,不清楚。常理來看,南京博物館這么大機構,照理不會偷懶,可誰都知道“流程到位”≠“沒問題”。
流程之外,還有更現實的麻煩。根據1986年《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被認定為贗品或復制品的藏品不能隨便拿去出售。可南博這次,把《江南春》剔出來,撥給省文物商店,結果6800塊錢就賣掉了。這個賣是合理退出?還是利用規則空子“變相售出”?這筆錢該算誰的——捐贈人及其后代呢,還是博物館自己?再說所有權歸國家沒錯,可捐贈人家里連點提前告知都沒有,孩子們、后人一點權利都不通知,這是不是太過于“法條優先、情理盡失”?不少人覺得,信托責任說到底不是只靠一紙規定,更講個“透明齊心”。
看現在,表面全合規,可往深里一挖還是有疑點。比如捐贈人家族現在的態度,龐萊臣(龐元濟)后人,尤其龐家第四代龐叔令,對“虛齋舊藏”在博物館的命運特別關注。她一直關心自己家族的收藏是不是被“誤判”,甚至有流傳說這次被拍賣的《江南春》,和最早捐入的那版是不是一回事?這點目前還沒有定論,但也說明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還有很大提升空間。
另一方面,公眾對博物館是當成公益機構看待的。誰都覺得你收的是社會捐贈,不是隨便拿去兜售舊貨。哪怕是贗品、仿品,也要講一個“告知”、“歸還”甚至“商量”,不能說認定一張假畫就變成資產變現了。否則大家以后還會捐嗎?這可不是小看那張《江南春》畫的歸屬權,實則是對整個文物信托的底層信任動搖。有人擔心,背后是不是有誰鉆了管理空子,“以贗品名義洗掉真貨”,讓本該被保存的歷史證據流入市場?這疑慮其實才是大家心里的最大坎。
回過頭看,甭管程序多嚴謹,核心還是捐贈品的處置環節。專家復核、過程透明、知情權保障、處置去向公示這幾條,缺一不可。如果連最基本的家族知情都顧不上,再多合規程序也只是錦上添花。尤其像龐氏家族這樣在文物界有名望、有傳承的家庭,他們對藏品流轉的參與度、知情權,絕不是幾份內部文件能一筆帶過的人情債。從龐萊臣到龐增和、龐增祥再到龐叔令,家族脈絡分明,每一代人的捐贈都蘊含著對文化延續的期待——現如今,卻成了程序里的“剔除品”或拍賣貨,不少人心里未免有點不是滋味。
更別說6800塊賣掉一副被認定為贗品的畫在文物市場,其實已經算高價了。這是不是市場認可?還是某種默契?眼下討論沒停過,有人說南京博物院料事如神,有人猜當年虛齋舊藏還埋著“正規品”沒被認定。但無論消息如何傳,最終問題落點還是:你作為文物受托管理方,到底能不能做到“透明、合規”,還能不能守住社會對公益的信任。
程序看上去啥都齊了,但正因為缺了最要緊的人情味和透明度,才讓整個事件始終繞不開質疑。夾雜著流程瑕疵、利益邊界不清、告知不充分,南京博物院這次“剔除仿品”的處置,表面無懈可擊,內里卻讓很多關注捐贈與文物保護的家庭和文博圈子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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