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年前,法國作家維克多·雨果寫了他最著名的一部小說《悲慘世界》。《悲慘世界》寫得很長,也寫了很久,整整三十年。雨果的作品放到今天,可讀性也是很強的。他的作品往往既像爽文一樣好看,又和名著一樣深刻。
他特別擅于把一些極端的情況湊到一塊來碰撞,看得讀者陣陣嘆息。
《悲慘世界》里有一個經典的橋段。主角冉阿讓從監獄里出來后,徒步前往法國和瑞士邊境的一座城市,這是官方指定要他去的地方。因為有犯罪記錄,一路上沒有任何旅店或飯館愿意接待他,他只能餓著肚子一路流浪。
來到狄涅城的時候,他碰上了善良的莫里哀主教。莫里哀沒有嫌棄他,請他到家里吃飯,還給他床鋪,讓他在自己家里住一晚。可是,過去十九年的牢獄之災已經使冉阿讓有些黑化了,他趁機偷竊了莫里哀家的銀器,帶著它們連夜逃跑。
沒跑多遠,他就被盤查的警察給抓住了。警察認得這些銀器是莫里哀主教的,便把他帶回了主教家里。
結果,莫里哀主教不動聲色地說:“這些銀器,是我送他的。”
為了表演得更像一些,他還臨時加送了一對銀燭臺,并且說:“不要忘記,永遠不要忘記您答應過我,您用這些銀子是為了成為一個誠實的人。”
冉阿讓淚流滿面,從這一瞬間開始,他決心盡一切努力做個好人。當然,他后來憑著驚人的毅力,成為了不起的好人之后,他所處的世界卻不能夠接納他,這些是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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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讀到上段那段情節時,我深受觸動,想了很久很久。
寬恕罪惡,幫助他們向善,可能是比懲罰更好的選擇。
但,這是錯的。
也許在兩百年前的法國,被關進監獄,被判19年苦役的,有許多只不過是為了養活年幼的外甥,困苦中偷了一塊面包的良善之輩,但這不符合我們這個時代的生活經驗。
冉阿讓是一個好人,只不過因為他是小說里的人物,只不過是因為他屬于另一個時代。不要因為這個角色閃閃發光,就傻傻地以為所有壞人心底都有一個善意的靈魂。
善惡許多時候就是天生的,一部分人就是天生的惡魔。而且,并不是所有邪惡的人,都能夠被寬恕感動,都能夠被善意點化,絕大多數都不能。
《論語》里頭說得很好: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正確的做法就是以直報直,以德報德。犯罪了就應該受到對應的懲罰,善意和獎勵要用到好人身上。壞人想要被寬恕和翻身,先像冉阿讓一樣做許多好事來證明自己再說。
遺憾的是,歐美近世流行的風潮,正是對壞人無限圣母。挪威的布雷維克,用槍和炸彈殺害了77名平民。對他的懲罰,是坐21年牢。坐牢的條件還相當舒適,一房一廳,要給他提供營養的食品,提供書籍,提供健康器材和電子游戲。
對惡徒的這種虛偽善意,是對被害者與家人的惡毒傷害。歐美出現這種風潮,既是歷史的反噬,也是因為這種夸張的表演,更能夠吸引到關注的目光。
就和新聞學上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一樣,關懷好人與正常人是吸引不到流量的,關懷惡魔才能夠騙到全世界,給自己封圣。愛人類,在火災中救人,沒有多少人關注。要救一條狗,那才能夠感動全世界。
比上面這種遺憾更遺憾的是,這種風潮確實在影響著我們,在一些角落試著腐蝕著我們的基礎。近段時間,大家對吸毒記錄的封存問題如此關注,就是因為擔心這種影響使我們的法律法規變得過于圣母,對一些不良行為過度寬容,最終重蹈自己與他國的歷史覆轍。當然,這個問題確實要更復雜一些,也不應該過于上綱上線。我個人相信,上述那種影響,持續不了太長的時間。
正本清源,好法律就是對壞人苛刻一點,對好人友好一些。壞法律相反,對正常人、好人處處苛刻,對壞人卻無限圣母。
后者并不是文明的進步,而是自我毀滅,并不值得我們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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