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發展改革委聯合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印發《江西省零碳園區建設方案》(贛發改環資〔2025〕886號,以下簡稱《建設方案》),現就有關事項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零碳園區建設是“雙碳”領域重要的“增量政策”和有力支撐。自2024年以來,國家多次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政府工作報告、“十五五”規劃建議中強調“零碳園區”建設工作,力爭在“十五五”時期建成100個左右國家級零碳園區。2025年6月30日,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開展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啟動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提出“各地區可結合實際開展省級零碳園區建設”。
為貫徹落實國家工作部署,我們積極對接國家零碳園區建設部署安排,學習借鑒兄弟省份省級零碳園區建設做法,基于全省開發區歷史能耗碳排放情況、省級碳達峰試點園區與園區類低碳零碳負碳示范工程建設情況,科學設置建設任務與評價指標,并試算評價指標實現可行性,形成了《建設方案》。
二、主要內容
《建設方案》包括建設目標、建設任務、組織實施、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包含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評價指標體系等兩個附件。
第一部分,建設目標。明確了零碳園區工作思路與目標,通過政策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集中資源系統推進園區低碳零碳化發展,“十五五”時期推動10個左右零碳園區建設,力爭到2030年建成3~5個省級及以上零碳園區。
第二部分,建設任務。明確了零碳園區要開展加快能源結構低碳轉型、優化調整產業結構、提升節能降碳水平、推動基礎設施低碳升級、強化科技創新與數字賦能、加強改革創新等6方面建設任務。
第三部分,組織實施。明確了零碳園區建設主體為省級及以上開發區,按照“自愿申報、市級推薦、省級審核”的工作流程確定建設名單,實施動態管理,建設期滿后通過驗收評估的正式成為省級零碳園區。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明確了各地、各有關部門在統籌協調、政策保障、總結宣傳等方面工作要求。
三、申報條件
《建設方案》明確省級零碳園區建設主體應為省級及以上開發區,建設范圍為園區整體或“園中園”(需有明確的四至邊界,建設和管理由所在園區管理機構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建設主體需在能耗和碳排放統計、核算、計量、監測等方面具備一定基礎。
四、評價指標
《建設方案》提出“單位能耗碳排放”(即園區內每消費一噸標準煤的各類能源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作為評判零碳園區的核心指標,分化工園區、非化工園區設置不同目標要求,引導園區在保障企業發展和用能的前提下,通過努力使碳排放達到“近零”水平。除核心指標外,還設置了清潔能源消費占比、園區企業產品單位能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余熱余冷余壓綜合利用率、清潔運輸比例、公共服務新能源汽車占比、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高星級綠色建筑數量、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比例、碳排放抵銷比例等10項引導性指標,從能源結構、資源循環利用、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綠電直供、碳匯利用等方面提出要求。
來源: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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