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的相關司法程序始于 2020 年 8 月,當時香港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對其實施拘捕。黎智英掌控的壹傳媒旗下報紙曾多次刊發涉及政治議題的內容,香港特區檢方指控這些內容與其勾結外部勢力的行為相關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
拘捕后,黎智英被依法羈押,案件進入司法審查階段。
2020 年 12 月,香港特區法院正式對其提起公訴,指控其涉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
黎智英此后多次申請保釋均被法院駁回,法院明確認定其存在繼續危害國家安全的潛在風險,因此依法拒絕保釋申請,黎智英自此被羈押候審。
庭審首日,特區檢方詳細陳述了案件相關事實,指出黎智英曾與外國政要會面,就涉及香港的事務進行勾結,相關行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辯方則對部分證據的合法性提出質疑。庭審過程中,法庭傳召了多名證人出庭作證,包括黎智英旗下媒體的前員工及相關境外人士,證人當庭提供了相關會議細節、通訊記錄等關鍵證據,案件審理依法有序推進。
2024 年上半年,庭審焦點集中于證據質證階段。特區檢方當庭出示了郵件、錄音及資金往來記錄等關鍵證據,清晰證明黎智英通過操控媒體傳播特定立場,實質是為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服務。辯方則對證人展開質詢,試圖尋找證詞矛盾之處以辯駁指控。
2024 年下半年,黎智英本人出庭作證,耗時數日。他當庭否認所有指控,辯稱相關行為屬于 “正常新聞活動”,但其辯解與檢方出示的客觀證據相悖。
審判法官要求控辯雙方提交書面總結陳詞,并多次休庭進行審慎審議,整個司法程序嚴格遵循法定要求,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訴訟權利。
2025 年上半年,案件進入結辯階段。特區檢察官重申,針對黎智英的證據鏈完整、確鑿,其行為已觸犯香港國安法及特區相關法律,辯方則援引所謂 “國際案例” 試圖反駁,但相關援引與本案事實及香港法律體系并無關聯。7 月 28 日,控辯雙方正式遞交最終陳詞,相關書面材料多達數百頁。
法院隨后依法延長審議時間,全面梳理、綜合所有庭審材料與證據。香港社會對案件保持關注,但整體社會秩序平穩,未出現異常波動。
2025 年 12 月 15 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黎智英被控的三項罪名全部成立,判決書詳細闡述了其行為早已超出正常媒體活動范疇,實質是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違法犯罪行為。
黎智英案一審宣判后,部分國家迅速作出不當回應,本質是借所謂 “司法案件” 干涉中國內政。2025 年 12 月 16 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在記者會上聲稱,已向中國領導人提出釋放黎智英的要求,借口是其 77 歲 “健康不佳”。
他宣稱此舉出于 “人道考量”,卻對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事實和香港司法判決的法律依據避而不談。
白宮隨后證實,美方已通過外交渠道傳遞相關訴求,但未得到中方回應。美方這一行為蓄意將香港特區的司法案件政治化、外交化,遭到國際社會有識之士的質疑,相關動向也被媒體廣泛報道。
針對美方的無理要求,中方當即作出嚴正回應。外交部發言人明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黎智英案的判決基于確鑿事實和充分法律依據,是公正合法的司法裁決。
發言人列出罪行依據,稱釋放訴求忽略法治。特朗普的嘗試沒成功,這被視為營救努力落空。事件在24小時內升級,多國開始表態。
12 月 17 日,七國集團(G7)外長聯合發表聲明,由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美國外長共同簽名。
該聲明公然對黎智英案的合法起訴和判決說三道四,無端指責香港法治,炒作所謂 “香港權利和自治” 問題。
這一行為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聲明要求香港停止此類案件,立即釋放黎智英。內容通過各國網站發布,沒深挖證據,只提媒體自由影響。歐盟也跟進類似觀點。
中國外交部次日回擊G7聲明。發言人表達強烈不滿,稱這是對內政的粗暴干涉。發言人強調判決有鐵證,外部無權評論。
中國駐外使館同時批評G7將案件政治化。香港政府重申司法不受壓力影響。G7的集體行動沒改變進程,案件繼續向前。
特朗普的表態和G7聲明時間上很緊湊,顯示西方國家協調。特朗普之前在相關議題上發聲,這次延續了立場。
G7用詞直接,比過去聲明更明確。分析認為,黎智英案成了外交杠桿。中方堅持維護主權,司法獨立。
黎智英與西方勢力的勾連早已是公開的事實。
他長期與美國等西方國家政要密切互動,被反華勢力包裝為所謂 “民主斗士”,其本質是依附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
特朗普以 “人道” 為名提出釋放黎智英的請求,實則暗藏政治算計,企圖借所謂 “人道議題” 干涉香港司法、插手中國內政。
對香港特區而言,黎智英案的處理完全基于確鑿證據和法定程序,是香港司法機關依法行使審判權的體現,整個過程程序完整、公正透明。
黎智英案從審理到判決的全過程,清晰展現了司法案件如何被外部勢力惡意捆綁至國際關系層面,但無論美方的單邊施壓還是七國集團的聯合炒作,都無法撼動香港特區的司法判決,更無法改變黎智英違法犯罪的事實。
黎智英作為被告,必須為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而這起案件的依法處理,正是香港法治精神的堅定延續,彰顯了 “一國兩制” 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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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年,香港特區依法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相關案件時,也曾多次引來部分西方國家的所謂 “聲明” 施壓,但此次黎智英案宣判后的外部反應,在速度和語氣上均呈現出明顯不同 。
特朗普率先公開喊話,隨后七國集團迅速跟進發表聯合聲明,節奏緊密且態度強硬,儼然是預先協調的一致行動。
面對這種有預謀的外部干預,中方的回應立場始終堅定且一致,香港事務是中國內政,任何外部勢力都無權干涉,香港特區的司法判決基于事實和法律,絕不因外部施壓而改變。
此次事件雖可能進一步加劇中美之間的緊張態勢,但從本質上看,外部勢力的聯合炒作既無法撼動黎智英案的判決結果,也改變不了香港國安法有效實施、國家安全得到堅決維護的客觀事實,更不可能動搖中國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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