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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進一步深化人民法院支持、參與綜治中心建設,探索“法院+綜治中心”聯動解紛新模式,2025年12月12日,東洲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胡善福走進東洲區綜治中心,在綜治中心速裁法庭公開開庭、合并審理了六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敲響綜治中心速裁法庭“第一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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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審理的六起案件均為物業公司起訴房地產公司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2025年10月中旬,撫順某物業公司向東洲區人民法院起訴撫順某房地產公司,請求法院判令某房地產公司支付其名下在該物業公司服務范圍內六處房屋拖欠長達五年的物業費。
案件登記立案后,由立案庭庭長胡善福承辦。在審理過程中,胡庭長仔細查閱原告某物業公司提交的證據材料以及被告某房地產公司提交的要素式答辯狀,最后前往撫順市產權處確認了涉案六處房屋的不動產產權。
經過調查取證,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胡庭長決定將庭審“搬”到綜治中心。一方面,綜治中心深入基層,貼近人民群眾,方便當事人就近參與訴訟,讓當事人在“家門口的法庭”近距離感受公平正義與司法便民,同時也能更詳細了解作為糾紛化解前沿陣地綜治中心的職能作用;另一方面,業主欠繳物業費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是東洲區法院轄區重點治理問題之一,同類案件數量多。在綜治中心審理該類案件,將審理變成生動的“現場解紛教學課”,在向當事人釋法明理過程中,同時亦能幫助入駐綜治中心、具有調解職能單位的調解員提高解紛能力,也以此為契機,為法院下一步對類型化糾紛探索“示范性訴訟+批量性化解”的多元解紛模式打開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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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過程中,某物業公司與某房地產公司圍繞房地產公司是否應當支付物業費進行辯論,某房地產公司當庭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表示在物業公司開始承接涉案六處房屋的管理服務之前,某房地產公司已將六處房屋售賣給他人,某物業公司起訴主體錯誤。胡庭長結合此前在產權處調取的房屋登記信息向某物業公司進行釋法明理,某物業公司意識到起訴主體確實錯誤,申請撤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胡庭長當庭準予某物業公司的撤訴,這六起案件當天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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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在綜治中心開庭審理物業糾紛案件,是法院在支持、參與綜治中心建設過程中做實司法指導職能的具體實踐。下一步,東洲區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加強與綜治中心的聯系,不斷探索并完善工作機制,以“示范性訴訟+批量性化解”做好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擴大解紛“朋友圈”,規范開展“總對總”多元解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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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東洲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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